纽约州立法机构最近提出一项立法,旨在把过马路时发短信列为违法行为。
上周,纽约州参议会提出一项法案,禁止行人在过马路时使用任何便携式电子设备,但紧急情况除外。根据该法案,便携式电子设备包括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寻呼机和手持游戏机等。
如果提案通过,在过马路时发短信,查收电子邮件,拍照,玩游戏和上网等行为将成为禁令的一部分。
该法案称,首次违规者将被处以25至50元的罚款,但如果有人在18个月内被捕三次或更多次,他们可能会被处以高达250元的罚款。
该法案已提交纽约州参议会运输委员会进行讨论。
“不去提醒那些在行走时发短信的人是很难做到的,并且人们在过马路时不断发短信的行为让人觉得震惊”,纽约州民主党参议员刘醇逸表示,“我们希望纽约人知道等待5秒钟是没问题的”。
檀香山在2017年颁布了一项法律,规定行人在穿越街道或高速公路时看电话或其他移动电子设备是非法的。南加州的蒙特克莱尔(Montclair)市于2018年也通过了类似的法律。
来源:美国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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