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在国内,很多人喜欢把带增值功能的保险当做理财产品,所以一遇到合适的产品,就会投比较大额的资金到保险产品中去。2015年起,香港保险火爆,其中大部分保费都往香港的高分红储蓄产品去,时不时在朋友圈也看到业内人士分享大额银联刷卡单。
不过2017年起,CRS以及外汇管制,导致香港保险降温。现在国内“土豪”开始瞄准美国保险了,不过美国可不会由着“土豪”任性了:买美国保险,不是有钱任性就能买,还要知道MEC。

MEC-Modified Endowment Contract,直译:调整过的养老保险合同。联邦税法规定,如果一份人寿保单在成立的时候,投入的保费超过联邦法的规定,或者累计的保费超过美国税收法规(IRC)的规定,这份保单就会被认定为MEC。

美国税务局认为MEC不是保险产品,而是投资产品,因此MEC保单会有税务和罚款的问题,不过,保险赔付还是免所得税的。所以购买保单的时候要避免被认定为MEC。

国内以及香港几乎所有的分红产品在美国眼里都是MEC,所以美国人一般都不会买,另外因为FATCA,香港保险公司一般都不接美国人的保单。

保单持有人一直都怕进MEC“黑名单”,因为一旦成了MEC保单,会有一些“麻烦”:

1、保单的取款不再使用“先进先出”(FIFO会计准则),而是“后进先出”(LIFO会计准则),所以从保单得到的任何收入(赔付除外)都需要缴税。

2、从保单贷款出来的金额也被认定为收入,也需要缴税。(负债竟然也算收入)

3、59.5岁前的所有取款、贷款会导致额外10%的罚款税。

4、不可逆性,一经被定性为MEC,就无法摆脱这个MEC标签,无论做任何保单更改,即便使用1035Exchange去成立新的保单,新的保单尽管符合7 Pay Test,也会被定性为MEC。

万一不小心,哪一年多交了保费,超过7 Pay 限额,怎么办?没关系,有60天的宽限期,可以从保险公司拿回保费,要是过了60天,没办法,终身视为MEC,完全不可逆。

其实,美国以前也是像国内这么任性,没有限额,增值取款免税(以前不认定为收入),一直到1988年6月21日,那天,《技术与多种收入法案》(Technical and Miscellaneous Revenue Act,TAMRA)对MEC做了官方定义,切断了一些仅仅想利用高现金价值保单作为避税方法的途径。

这个法案还设立了限额的标准--7 Pay Test,用来计算基于保单的最高保费限额,这个总限额是保单首7年内缴款的最高总金额,受被保人年龄、风险成本、身体费率、目前的派息率影响。不过很多人(包括一些业内人士)以为7年后就不受限制了,但是未来如果保单更改,比如增加保额、更改保单收益(一般是增加附约),都会重置7Pay Test,又一个7年限制。

一般,美国的人寿产品计划书都会帮客户做好一些设定,避免客户不必要的损失,7 Pay Test就是其中的一个。美国具有价值的人寿保单的购买过程中,都必须用符合NAIC要求的计划书演示表(美国保险监督官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surance Commissioners)。这些计划书跟香港保险的差不多,都是详尽的列举保单细节,收益演示,主约附约等等。除此之外,还通过数据演算表告知客户保单会不会成为MEC保单,同时还显示这个计划书的7 Pay最高保费,那么就可以把握保费总额的尺度,避免MEC的红线。

处理的某个case中,有具体的7-Pay金额,有具体的Premium Test

另外,万用寿险的产品还会用GPT和 CVAT两种方法规避MEC (保费指导测试Guideline Premium Test,现金价值积累测试 Cash Value Accumulation Test ),因此找靠谱的从业人员做计划,都能避免MEC,不然要找IRS要后悔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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