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一群想去美国创业的L1申请人,在中国做着各种各样的生意,有做洗浴中心的,有做房地产的,还有能源行业的,他们出于各种各样原因想去美国,大多数是为了子女教育。问遍了市面上的移民途径,发现只有L1和自己还能沾点边,于是决定了,就办L1吧。


但是这些申请人,往往都没有具体的创业想法。一问去美国打算做什么,他们都因为难以继续从事本行业,而倾向于在美国开个中餐馆,或者开个小超市。

其实,无论是开餐馆还是开超市都是可以的,毕竟L1对行业没有任何限制。但并不是所有申请人都适合走这条路,也不是所有餐馆和超市,都符合L1的标准。今天小园子就通过跟大家分享一下身边朋友的经历,来分析究竟什么样的情况,才能通过在美国开餐馆或超市的途径拿到L1A签证。

Z先生在国内从事房地产生意,打算在美国收购一间超市。这个超市不是小卖部,也不是社区便利店,而是一家连锁型的旗舰超市——HK超市分店。

HK超市1994年在纽约起家,第一家分店就开在曼哈顿唐人街的东百老汇街上。这家店也成为HK超市集团的总店。总店营业面积8000平方尺,但却是所有HK超市分店中规模最小的一个。目前HK超市在美国共有13家分店,是北美第二大华人超市品牌。

Z先生收购的这间分店,雇员有60多人,每年营收超过1000万美元,经营状况良好。也因此,Z先生在递交签证申请后的第六天,就获得了L1A批复函,批准的L1A有效期为3年。

让我们分析下Z先生之所以申请成功的几个原因:

1. Z先生在国内从事地产行业,虽然与超市并无直接关联,但是逻辑上完全可以解释的通。Z先生本身就考虑行业转型,再加上国内雄厚资金实力的支持,在美国加盟连锁超市,既是分担国内地产行业风险,也是开拓海外市场、完成企业转型的重要步骤;

2. Z先生加盟的HK超市,在美国有强大根基和集团背景支撑,无论是单店规模,还是集团规模,都足以支撑L1要求的三级高管架构;

3. Z先生加盟的HK超市,已经在美国成立多年,拥有稳定客源和持续的收入,美国移民局有理由相信Z先生的加入,会让HK超市分店持续保持良好运营,因此,这张签证对于Z先生和美国来说,都是合理且必需的

其实总结来看,去美国开超市或者餐馆,并非不可以,但是根据移民局对申请人三级管理架构的要求,想要达到一定的规模,那么我们印象中的小餐馆、零售超市,就显然不符合移民局标准了。也因此,想通过开超市/餐馆办理L1A的申请人,往往需要比开其他类型公司的申请人,在前期资金投入方面要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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