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
目前还是有的会计人员认为,只有公司抬头的发票才可以报销税前扣除,个人抬头的发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更不要考虑抵扣增值税了。
其实,这个理解是片面的,随着增值税深化改革力度的加大,像公司员工因公出差的车票等虽然个人抬头的,但是既可以抵扣增值税,也可以抵企业所得税!
案例
比如王经理出差谈业务,回来报销个人抬头的高铁票436元。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4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6元
贷:银行存款436元
提醒
这些票据个人抬头的可以税前扣除,当然与经营相关。

一、允许税前扣除的医药费票据;
二、机票和火车票、出差过程的人身意外保险费;
三、符合职工教育费范围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四、员工入职前到医疗机构体检费票据;
五、企业为因公出差的员工报销,个人抬头的财政收据的签证费;
六、允许税前扣除的外籍个人的住房补贴,员工凭发票实报实销,但由于是员工个人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发票抬头为个人;
注意:个人抬头的住宿费、电话费等不得税前扣除。
本文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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