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由两位美国小学老师打造的原创教育平台
分享有趣有爱有料的美国小学教育
回国休产假,带果果在小区院子里玩,碰到几个热情的阿姨,都要问:“这是大宝还是二胎啊?”
距离我上次在中国长期生活也过了将近十年,也听闻了一些国内鼓励大家生二胎的政策,毕竟,人口就是生产力嘛!
鼓励生娃,配套服务也得跟进。这不,生完孩子放产假是必须的,跟朋友聊起,发现现在国内的产假是这么个状态——
国家鼓励、孕妇期盼、企业头痛。
举个真实例子,说浙江有一家公司新招了一个女员工,女员工刚过试用期三个月,立马宣布怀孕,产假结束后提出辞职,这一套流程走得相当的溜,公司心里直叫亏!
为什么企业觉得这么亏呢?
从他们的角度来说,第一是因为女员工对公司贡献不足,刚入职三个月就立马怀孕,很多事情都做不了,反而把这些活分派到其他人身上,加重其他同事工作量。
第二是因为公司规模小,一个萝卜一个坑,长达几个月的产假要支付相关的费用,的确有点费力。

跟朋友聊起,她提到现在国内大多数女性工作都是很敬职敬业的,就是因为有了太多这样的例子,才导致女性在职场上处于劣势!
拿铁饭碗的公司不说,还是养得起N个孕妇。但是自己财务吃紧的公司招人总怕中雷,嘴巴上不说,心里其实紧张得很!面试人的时候总得旁敲侧击:
“结婚了吗?生孩子了吗?生二胎了吗?”
国家不得不出台一个新政策——
面试时,不许问生育状况!
说得好听,但是面试时谁又能完全不打听一下呢?
又有朋友问小杨老师跟她们聊天的时候不禁提到一个问题:“在美国生孩子,产假政策怎么样啊?”
说来也奇怪,美国大部分家庭都有两个以上的孩子,为什么反而感觉招女员工企业没有这么谈虎色变?为什么在中国,福利越好,反而对女性就业歧视越深?

通过对比我发现,下面这些政策让美国的企业受到了保护,看上去“抠门”,实际上是给企业一个提醒——
招男招女都一样。
所以也就减少了女性的就业歧视。
生产假不一定有工资
我向朋友打听了一下,在中国生娃基本产假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多胞胎的,还得加时间。在产假期间还有津贴或是工资照发。
在美国,法定顺产假是6个星期,剖腹产假是8个星期。
在美国,这些生产假法律上来说是没有任何薪酬补贴的,好的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效应来贴补产妇。如果经济有困难的家庭,在怀孕之前自行购买商业保险,可以让在休假期间拿到与工资同酬的薪水!然而着一些都与雇主没有关系的。
举个例子,每年学区给我们10天的病假,所以在生娃期间,先把所有的病假用完。用光了怎么办?资本家的精明之处就在这里了!这个时候学区会请一个代课老师来上课,你能拿到的钱,就是学区本来应该付给你的工资,减去代课老师的钱。
比如本来你的工资是200美元一天,请代课老师180美元一天,那么学区每天会给你20美元的工资。也就是说,对于学区而言,他们是完全没有损失的!
也就是说,假可以放,但是工资不一定要给,给不给,全看企业的政策
效益好的企业可以给孕妇不错的带薪产假待遇,比如小札的Facebook就有四个月带薪陪产假。
而另一方面说,那些本身在生存线上挣扎的企业,就没有义务支付这些孕妇工资,可以把那些省下来的钱再去外聘一个人,这样也就减少了分担到其他同事身上的成本。
比如我一个做护士的朋友最近叫苦不迭,新招的几个护士全部都怀孕上不了夜班,我朋友只能硬着头皮上了几个月夜班,累得快崩溃了!
如果能把这些钱省下来招点临时工分担一下其他同事的压力,也会让更多人受益。
工作时间不够不准请育儿假
八周生产假请完,还想继续歇待在家里歇,怎么办?这里有三个月的育儿假可以休。但是有趣的是,必须要达到一定的工作时长,精确到小时!
也就是说,想要入职三个月立马享受育儿假福利是不可能的。一定要先给公司工作至少1250个小时以上,并且这个公司有50人以上的雇员,才有权利享受这个福利。
这里看看我们加州颁布的CFRA法案和美国颁布的FMLA法案了。在全美的家庭休假法案(FMLA)中,如果公司有50个人以上,并且你在公司最近一年中工作了超过1250个小时,可以享受更多的12个星期休假。具体政策如下:
  • 公司必须雇佣50人及以上;
  • 你必须在该公司工作至少12个月且在这12个月期间累计工作至少1,250个小时;
  • 如果你属于公司最高收入的10%群体,公司有权证明你的休假会为公司带来可观的经济损失从而没有责任;
  • 为你保留职位;
  • 如果夫妻双方在同一公司工作,那你们能享受的不是24周无薪假,而是一共12周。
根据2012年劳工研究部门的数据,只有59%的雇员符合FMLA的条件,且其中很大一部分因为家庭经济情况无法承受12周的无薪假而放弃使用。
这12个星期的产假是不要求有工资的,也就是说有没有工资,完全靠金主爸爸的财政预算。除非福利待遇好的公司,其他的都不给的。
也就是说,小公司能从中受到保护。从企业的角度来说,设想一下如果一个10人的小公司,只要有三四个女员工怀孕,如果全部都享受法定6+12个星期的假期,公司又没法再招人的话,公司是很难运转的!
又或者是,像之前新闻里报道的,入职3天的隐孕员工,在美国是完全行不通的。你得先在现在公司工作超过1250个小时,才能享受另外12个星期的育儿假。不然只能强打精神去上班了!
有了这样的政策,其实对于女性就业反而是一种保护,小公司不担心女员工长期缺岗,财务能够负担得起,因此招聘女员工少了顾虑。
小公司也不用担心女员工隐孕占掉名额,这样面试的时候也不会旁敲侧击女员工的婚孕状况。
从女性的角度来说,我是很喜欢这样的政策。因为我希望我的工作能力不受我的性别而歧视,能够得到公司的认可。同时,我也不喜欢占别人小便宜,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付出才有回报,大着肚子还没工作几天就去公司找长期饭票这样的事情,我的确做不到!
爸爸也有产假
爸爸作为孩子人生的重要一部分,在孩子生命的初期是不可或缺的。
在美国,爸爸的产假,也可以休得理所当然。
虽然,爸爸没有6-8周的剖腹产或者顺产假,但是爸爸有权和妈妈一样享受3个月的育儿假。
这些假不会被克扣,也不需要捏捏藏藏——
“我的老婆要生孩子了,所以我要请3个月的育儿假。”这在美国很正常!
我当年买房子时候的贷款经理,就是孩子出生了就请假休息了,整整三个月,一天也不落下,工资福利与女性同等。
这样从美国公司的角度上来说,招男员工和招女员工也没啥区别嘛!反正招男招女都是一样的要请产假,所以对女性的就业歧视又消减了一些。
跟朋友聊完这些中美产假的不同,我朋友,一个已婚未孕又在找工作的有志青年不禁大呼:
拜托不要再增加更多的福利把锅甩在企业头上了!再这么下去有志女青年只能被逼辞职回家生孩子了!
想了解更多美国小学课堂资讯?
趣味学习
学科教育
阅读写作
资源分享
情商培养
教书匠在美国
两位任职于美国公立小学的双语教师主笔
分享美式教育点滴
有爱
有趣
有料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