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局曰:昨天,捐款人刘宇起诉彭剑诈骗安保资金捐款一案,在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在国内,清算方舟子和彭剑诈骗安保资金的战役,已经接近尾声。
随着美国起诉的开始,国内诉讼陆续的结束。这场全民参与的波澜壮阔的打假行动,已经渐入高潮。

从今天开始,全程记录“王局打假方舟子”的文字,将要陆续在这里开始转载,直到美国诉讼最终胜诉,方舟子和彭剑诈骗安保资金被中美法庭论定。
本文的作者是“匿名网友”,当年曾经写过我和柴会群诉讼的庭审花絮。他从三年前开始旁听庭审,两年前开始查阅资料,一年前开始动笔写作,现如今,终于可以陆续连载了。
声明一下,在本书的写作过程中,我曾经接受过作者的采访,但作者的写作过程全程都是独立的,而且作者的文字,也不代表王局的立场。
大家好,我是匿名网友。
好久不见,非常想念~
自打王志安和柴会群的官司结束,《庭审花絮第一季:王志安.VS.柴会群》顺利杀青,我本来都歇了。
可没过多久,王志安又邀请我再去围观他和方舟子、方玄昌的官司,回来接着出《庭审花絮第二季:王志安.VS.方舟子》。
我说:艾玛王局,前有柴会群、兰越峰,后有方舟子、方玄昌,您可真是官司缠身啊!
王志安胖手一挥,豪迈地说:这些官司终将证明,告我的人,最终都反被我钉在了耻辱柱上!
于是乎我就重出江湖了。
毕竟,围观是一种态度,分享围观是一种美德。
没曾想,刚开写……我就后悔了!
我怕写乱了,说先捋捋,真是不捋不知道,一捋吓一跳,原来不是一个官司,是个!
➢2015年8月,方舟子起诉王志安名誉侵权
➢2015年12月,捐款人孙X起诉彭剑归还捐款5万元
➢2015年12月,捐款人刘宇起诉彭剑公开安保资金开支信息,归还捐款66999.99人民币+5000美元
➢2015年12月,捐款人雨果起诉彭剑,要求归还9000余元捐款
➢2016年2月,捐款人徐土豪起诉彭剑和席晓丽夫妇归还捐款300万人民币
➢2016年3月,方玄昌刑事自诉王志安诽谤罪
——这六个案子,原告、被告和证人错综复杂。
比如方舟子告王志安,方玄昌是方舟子那边的证人,同时也告了王志安。而徐土豪和刘宇告彭剑的两个官司,王志安都是公民代理人,同时还是方舟子和方玄昌两个官司的被告。雨果起诉了彭剑,同时还是方舟子起诉王志安一案中的证人.......
双方你来我往,一会儿这个官司在A法院第N次开庭上这几个证人,一会儿那个官司在B法院第M次开庭上那几个证人,又是民事又是刑事,又是区法院又是市中院……
六个官司纵横交错如阵,耗时之久、战线之长、人物之多、牵涉之广、线索之复杂、内情之隐匿、信息之纷繁,真是我始料未及,熬灯拔蜡写得我吐血连连。
后来我几次跟王局请辞:“求王局放我一条生路,再写我就挂了”。
不得不说,王局还是非常善解人意的,立刻就体贴地表示——
“那不行!你赶紧抢救一下寄几!坚持写完再挂!”
我:……
不过,这六个案子虽然错综复杂,却都围绕一个核心,那就是安保资金
安保资金成立于2010年8月,资金管理人是彭剑,受益人是方舟子,前前后后一共募集了600多万捐款。
方舟子告王志安、方玄昌告王志安,因为王志安说,方舟子和彭剑借安保资金来诈骗捐款;刘宇和徐土豪等起诉彭剑归还捐款,因为安保资金是个骗局,自己被骗了才捐款,捐款也都被彭剑和方舟子挥霍了,并没有用于什么安保。
归根结底一句话:方舟子和彭剑到底有没有用安保资金骗钱?!
——如果骗了,那王志安没说错,既没有名誉侵权,更没有犯造谣罪;而彭剑必须归还徐土豪和刘宇捐款。如果没骗,那王志安就造谣了,徐土豪和刘宇的捐款也要不回来。
大家捋清楚了木有?
如果捋出一脑袋疙瘩汤,那就对了!
下面,为了避免大家越看越乱,我就先来一波回忆杀
第1集 新语丝政变
先捋一条时间线:
1985年,福建云霄少年方舟子考上了中国科技大学,就读于生物系。
→1985年,青葱的方舟子在中国科技大学
1990年,方舟子从中科大毕业,后赴美留学,就读于密歇根州立大学。五年后,获得生物化学博士学位。
→1995年,方舟子获得博士学位
对于互联网而言,90年代初期,无异于石器时代。那时候的网民还属于小众人群,用中文交流的网民更是屈指可数。
1992年6月28日,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的中国留学生魏亚桂,建立了全世界第一个中文新闻组(是的,那时候别说什么微博微信,就连BBS都没有,大家交流都用“新闻组”——听不懂的话,恭喜你,你说你咋这么年轻),域名为alt.chinese.text,也就是大名鼎鼎的ACT。
ACT里聚集了很多海外华人和留学生,当然,也包括方舟子。
1994年2月,方舟子与其他几位海外留学生一起,创立了《新语丝》。当时《新语丝》还不是一个网站,而是在ACT发行的一份网络刊物。
“新语丝”这个名字,显然是在向鲁迅、周作人、林语堂等文学大师的致敬,他们在上世纪20年代创办了《语丝》周刊,发行150多期后,被军阀张作霖查禁。
→民国时期的《语丝》周刊
1995年,Windows 95横空出世,一个新纪元开始了。
BBS席卷全球,逐步取代了“新闻组”,互联网走入寻常百姓家。随着“新闻组”的衰亡,ACT也走下了历史舞台。
1996年,方舟子和竹人、散宜生等几位海外华人一起,创办了“新语丝”网站。
→不吹不黑,新语丝的版面设计确实丑绝人寰
“新语丝”在海外颇具影响力,很快被AAN(亚美网)看中,希望能开展合作。AAN将提供经费、服务器和专业的网站设计;而“新语丝”上刊登AAN的广告,但依然保有完全控制权。
1997年1月,方舟子和另一位编辑“晓辉”各设计了一个Web版,其它编辑和AAN都更倾向于 “晓辉”版,而方舟子坚持用自己的设计。
最后争论升级到是否跟AAN合作,大家决定投票,少数服从多数。
1月22日,投票结果为:方舟子一人反对,另外五人赞成,还有一人表示看AAN处理结果再定。
BTW,多年后,方舟子忆往昔,坚称当日投票结果是“四人赞成、四人反对,一半对一半”。得亏当时已是Email时代,几位当事人的邮件往来尚能翻出,一举证实了方舟子高达1:5票差的“一半对一半”。
投票结果公布后,方舟子认为这是一场阴谋,是AAN要借机吞并“新语丝”。于是,一不做二不休,三天后的1月25日,方舟子瞒着其他创始人,自己在纽约州政府登记注册了“新语丝”,还自行确定了两名理事会成员,而把竹人等创始人都排除在外。
1997年,“新语丝”第一届理事会,方舟子、古平、阿飞
原创始人团队自然非常愤怒,集体出走,另起炉灶成立了新刊《国风》。
而方舟子从此在“新语丝”大权独揽,被戏称为新语丝政变
在此之前,“新语丝”是责任编辑负责制,就是谁当责编,谁就决定投稿过不过,其他人只能提意见。而责编则是由几位创始人轮流担任。创始人之间可谓“人人平等、轮流坐庄”。
而“新语丝政变”后,事无巨细——开什么专栏、推什么帖子、上什么图片、删什么内容、封谁的号……都由方舟子一人定夺,说一不二。
迄今已经23年过去,方舟子对“新语丝”的统治坚如磐石、纹丝不动,堪称真·集权大师
方舟子在“新语丝”登基后,首要之事自然是“讨逆”。
他把此事定义为“反叛”,指责出走团队:“各位的所作所为,有点要推翻方舟子反动统治的味道”——此话虽是指责对方,但也略略可见方舟子内心的自我定位。
之后,方舟子还把“竹人”的私人信息,包括姓名、地址、电话、传真等,都公布在网上。多年后,“竹人”张铮已经成为微软亚洲研究院副院长、首席研究员,谈及此事,早已释然,说“我们年纪已经大了,火气早就消了”。
不过,方舟子的火气却越烧越旺。此后迄今的二十多年,方舟子把曝光他人的隐私信息,视为一种报复手段,屡试不爽。
被爆者,有网上口角结怨的冤家对头,有起诉他的原告、被他起诉的被告、法庭所传的证人,还有一言不合就被他视为“叛徒”的前方粉。
当然,名气大了以后,方舟子也不得不有所顾忌,爆私人信息时搞些花动作来遮掩,比如:
“听说某ID背后真人是X市Y公司里任Z职位的小A,是这样吗?”;
或者由粉丝在评论里先爆出来,方舟子再转发出来示众,还天真烂漫地问一句“真的吗?”;
又或者“今天收到了起诉某某的判决书”,附上高清照片,把对方填写的个人信息拍个一览无余——王志安的家庭住址,就曾被他用类似花招公布在网上。
后来,很多人批评方舟子睚眦必报时,都说他是“成名之后,自我膨胀”——哎,我觉得你们都不懂方老师!人家方老师早在二十多年前,既没名可成、也无从胀起时,就已然惯用此招了,之后不过是自我重复、愈发娴熟罢了。
真真是不忘初心,始终如一啊!
此时,方舟子虽然在“新语丝”的虚拟世界里权倾天下,但关上电脑毕竟还得回到现实。博士毕业后,大洋彼岸的方舟子何去何从、是去是留呢?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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