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在美国不能打孩子,一旦发现孩子有被打伤痕,就很容易被认为是虐待。

今年大年初一(2月5日),一名纽约9岁华裔男童,怀疑因为偷弟弟的压岁钱,而遭母亲藤条抽打体罚。次日上学时因脸上伤痕被老师发现,将其送医验伤同时报警;母亲随后被逮捕,直至7日下午仍未释放。

示意网络图片
据海外中文媒体报道,涉案华裔母亲李女士有两个儿子,其中大儿子在年幼时就被送回中国老家,有爷爷奶奶照顾,直到5岁才被接回美国上学。现年9岁的大儿子现在在布碌仑8大道附近一所小学就读。

据李女士的亲友说,大儿子从中国回纽约后十分调皮难以管教,让李女士一直非常头疼。
李女士也知道在美国打孩子后果非常严重,之前一直也只能苦口婆心地说教,但效果不佳。亲友们还说,大儿子稍大一些后,曾多次偷家里的钱,李女士发现多次却一直对此没有办法。
今年过年,李女士原本将两个儿子的压岁钱分别放入各自的抽屉内,没想到小儿子的红包不见了;李女士认为是大儿子偷走,但大儿子死不承认,李女士一怒之下,掏出了藤条对大儿子进行体罚。
大儿子躲闪的时候,脸被藤条抽中,导致面部出现伤痕。次日上学时被老师发现,询问下得知是其母亲对其殴打所致,于是立即将他送至医院验伤,并同时报警。辖区市警72分局将李女士逮捕。
李女士在外州打工的丈夫知道后很快就赶回纽约。目前儿童服务管理局(ACS)已经涉入,但尚未将男童带走,而是暂时交给父亲照顾。
亲友表示,李女士一家非常担心李女士会因此被判刑,也担心大儿子被ACS带走;与此同时,李女士一直不敢告诉学校和警方是因为发现儿子偷窃恶习才进行体罚,因为担心说出来后,对儿子影响不好。
华人律师江典源表示,对于九岁的孩子在家中盗窃,警方或学校不会对此进行处理,故此李女士不用担心对他的影响。
怕孩子留案底,未敢将缘由告警方
另据她们介绍,因为担心大儿偷拿家里钱一事会给孩子造成不良影响,留下案底,因此李女士一直没敢将自己打孩子的缘由告诉学校和警方。
学校会替孩子保密
对此,江典源律师表示,9岁的孩子在家中偷拿钱,即使家长告诉了学校,学校也会替孩子保密而不会告诉第三方,更不会留下什么案底。因此,李女士应该诚实讲清事发过程。
否则,她会被认为是乱用武力殴打孩子,属于暴力对待幼儿,恐将面临更严重的处罚,而有关机构也会认为孩子不适合在家里生活而带走。
律师:一定要积极配合儿童局
另外,江典源律师还建议李女士一家先等候检方的指控罪名出来后再决定处理方式。但无论控罪如何,李女士一定要积极配合儿童局接下来采取的措施和步骤,争取摆脱虐待儿童的嫌疑。
亚总会会长陈善莊则呼吁华裔家长要改变打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中国传统理念,遵守法律,以讲道理教育子女。
同时,也不要再以繁忙为藉口,将孩子送回老家抚养,一般送回家乡抚养的孩子被祖辈娇惯,回来后问题多,而为人父母应该担起自己的责任!
江典源律师建议李女士一家先等候检方的指控罪名出来,根据控罪严重程度再决定处理方式,但是无论控何罪,李女士和丈夫接下来一定要积极配合ACS调查工作,洗刷虐待儿童的嫌疑。
此案件也给很多华人父母敲警钟,不要因为工作忙或其他原因,在美国生完孩子就往中国大陆送,国内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帮忙带孩子,通常都是尽量满足孩子要求,但求孩子不吵不闹而忽视对孩子的教育。
身边不少华人朋友,生完孩子后就送回大陆,到了读书年龄才接回美国上学。小编听到很多父母抱怨说,孩子接回美国后,特别难教。
由于父母从小不在孩子身边,没法给他/她适当的教育,孩子回美后,对父母有陌生感,从而不愿或根本不听父母话,让父母相当头疼。也有不少父母表示,如果可以重新选择,绝不会把孩子送回大陆。

传统华人对孩子的管教严苛,与美国自由放任的风格截然不同。不少华裔家长抱著「望子成龙」的观念,变身「虎妈」或「直升机父母」,却被屡次举报到儿童局,调查是否虐待或疏忽照顾孩子。
有本地社工说,很多华裔家长都十分害怕法庭诉讼,又因语言问题而不了解法律条文,即使完事后仍终日活于惶恐之中。曼哈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解释,美国法律容许一定程度的体罚,但需要釐清灰色地带。而文化差异亦令判案有偏颇与不公之嫌,令华人往往被未审先判。
根据纽约市儿童服务管理局,虐待儿童是指父母或监护人对儿童造成身体、精神或情绪的伤害,而该儿童必须在18岁以下。疏忽照顾儿童则指父母或监护人虽有能力,但未能向儿童提供衣、食、住、医疗等的基本所需。
律师马里贝尔(Maribel Martinez-Gunter)
马里贝尔解释,体罚孩子在纽约是合法的,但必须釐清法律字眼。根据纽约州教育局,体罚指惩罚孩子时施以合理的武力(Physical force),但不能对孩子造成身体、精神或情绪伤害。家长有权使用体罚,但不能使用过量体罚(Excessive Corporal Punishment)。
马里贝尔续称,过量的定义模糊,因每件事的原因、情况都不一。家庭争执的事件非常複杂,例如父母不想孩子拍拖,孩子反抗而遭受体罚。但父母也是一心为孩子著想。她指,若体罚时手持物件,如飞堕拖鞋,则会有较大机会入罪。
可施以合理的武力
马里贝尔为非裔,深明主流白人社会对有色人种的偏见,或会造成审判不公。她指出,史丹福大学于去年调查非裔的谋杀罪案,比较非裔杀非议、以及非裔杀白人的审判结果。结果显示,两个非裔犯上同等程度的谋杀罪,但杀了白人的那名,需面临更高刑期的惩罚。这就是社会的偏见。
社会会定型女性不可未婚产子、男性不可失业、男性必须是虐待女性。我们必须要提醒自己放下偏见,才能在法律上寻求公义。至于对华人的偏见,她认为社会普遍觉得华裔是襟若寒蝉、不想麻烦,而律师为华人争取权益时,或会尽量大事化小了事。
马里贝尔建议,市民可到哈佛大学官网参与隐性计划(Project Implicit)测试,了解自己的价值观和想法、潜意识对社会存有什麽偏见。
她指,中心亦非常重视员工的客观判断,在面试时会测试员工对社会的看法,又会有定期训练解释何谓「隐性偏见」。无论是判断案件、还是与人合作,都要时刻警觉『偏见』的存在。
“不打不成才”是华人传统教育子女的理念,虽然时代发展了,但是华人在教育子女的时候有时候还会忍不受打几巴掌
在美国,华人社区有的父母就因体罚孩子而被儿童服务局(ACS)找上门,失去孩子的抚养权或被告上法庭。那么管教孩子的红线是什么?如果遇到ACS调查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Martinez-Gunter律师接触过的案例很多,她说,对法律是否允许体罚管教(corporate punishment)的问题,虽然在刑法(Penal law)下,父母有权对孩子惩戒体罚,但是在家庭法(Family law)下,惩戒体罚过度就是虐待儿童,“问题是,没有人定义何为过度。”
她说,对父母可以施以多大程度的体罚来管教孩子,法律没有非常具体的行为规范,因此“体罚”和“虐待”之间有很多灰色地带,一般来说,如果你使用物件例如棍棒、皮带、鞋子等,会被认为是过分的,过于动气、控制不住激动的情绪,同样不行,有没有用“物件”以及“情绪”如何,都是法官考量的因素。如果打孩子打得太重,孩子受到伤害,就构成了虐待儿童。
原则上家长使用的体罚要合情合理,责打孩子让他遵守原则,而且不造成大的身体伤害,那么家长不会遇到法律麻烦。
不过,Martinez-Gunter律师提醒,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可能会因为个人的各种偏见、前见,影响他的裁判结果
例如大家对“虎妈”的看法是积极的还是负面的?就因人而异;西班牙语中“受害者”是女性(阴性)用词,可想而知,大部分人会潜意识地先认定受害者一定是女性,一看到家暴,就想到男欺负女。
认识到这一点,有助于理解法官也是人,法官在对案件作出裁判前,会受到自己的价值观念、教育背景、个人喜好、知识结构、对不同族裔的前见等因素的影响,因此他们在究竟什么程度的体罚是恰当的、什么程度的体罚构成虐待儿童的问题上,可能做出不同的判决。
若被ACS调查 会在州府留下纪录
很多人关心,如果被ACS调查,对个人记录的影响?Martinez-Gunter律师说,ACS接受举报后会转发给中央记录系统(SCR),若SCR判定举报符合进行调查的要求规定,ACS会将个案指派给一位儿童保护专员,专员会在24小时内与被举报的儿童家庭联系,如果调查结果证实儿童被虐待或疏忽,可以将儿童从不安全环境中带走,安置到紧急保护监护机构或事先批准的紧急寄养家庭。注意,这只是紧急措施。
然后ACS还有60天的时间来进行调查,并达成结论。如果事实明确(Indicated),发现一些可信的虐待或疏忽行为证据,会按风险高低程度不同,取不同措施。如果发现不具事实根据(Unfounded),则结束个案或让家长自愿参加预防性的教育,卷宗不经过法官。
如果被ACS调查后就会有记录。不管定没定罪,记录都会到州政府。这些记录包括小孩照片,家里照片,录音口供,私人信息等等。如果被定罪,其他法律部门、执法机构能查到案底。
当事人不可以再从事和小孩有关的工作,如老师、保安、医护等。也不可以领养其他小孩,不可以照顾其他小孩或者成为其他小孩的监管负责人等等。如果没定罪,一般雇人的企业做背景调查时,查不到案底。
曼哈顿法律援助中心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亦有职员提供粤语、普通话以及日语的服务,可致电1(646)442-3100寻求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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