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汀-里弗斯
小里弗斯正在和火箭队上演一出“不打不相识”的好戏
男人之间的战斗,虽然也不免有阴柔城府和机关算尽,但终归还有亦敌亦友和惺惺相惜。有趣的是火箭队提供“不打不相识”的经典案例堪称NBA之最,当年还不是“慈世平”的阿泰斯特追着科比跑圈顶牛,回头就在总决赛第七场帮了科比完成卫冕;麦蒂当年和鲍比-杰克逊也曾上演全武行,拿球爆头杰克逊之后互殴堪称是麦蒂生涯斗殴之最,结果最终两个人也在火箭队化敌为友;如史蒂芬森和詹姆斯这样的组合,在联盟也不多见,东部那些年步行者和热火杀到你死我活,现在一转眼师弟成了詹姆斯在湖人的护法。再早一点,巴克利和奥尼尔之间上演nba最大吨位的恐怖抱摔,然后多年之后两个人相逢一笑在解说的世界谈笑风生,更有甚者J博士和大鸟历史最高地位的拳战之后,多年后也成为了好朋友。
这就是男人之间的江湖,而江湖就是命数。这世界有人走散,就有人走到一起,缘分是一种能量和定数,自有安排,不打不相识,打了相识还相知,这就比较难得,所谓相知是志趣相投,志同道合之辈,如火箭和小里弗斯这样看一眼能定终身的“化敌为友”的组合,也不算多见。在奥兰多的那个夜晚,随着哈登哐哐哐的打铁声,小里弗斯正在展示出自己新生的状态和能量,实际上奥兰多是小里弗斯的家乡,他喜欢这里的天气,他甚至表示自己永远不会说自己是来自于洛杉矶,那个曾经让他毁誉参半的地方并没有让太子爷铭记于心。
可即便如此,小里弗斯被裁掉之后他热爱的家乡球队向他递过来善意邀请,最终还是被他“忍痛割爱”回绝了,原因?竟然就是火箭。小里弗斯最终选择火箭队的原因就是打法合适,这听起来有点像“臭味相投便称知己”的轻描淡写,甚至是有点草率。但如果你看过小里弗斯的比赛,他的那种转换速率,投三分有时候顾头不顾腚的孩子气,确实和火箭队有点一拍即合的感觉。这和《盗火线》里阿尔-帕西诺以及罗伯特-德尼罗的那种一见如故,如同镜面的生活和冲击感完全不同,但是里面的一句台词非常适合送给小里弗斯——“别和任何人或物形成过于紧密的关系,当感觉到危险已近身边时,务须能在30秒内放下一切径直离开。”小里弗斯和火箭队有点像相亲节目一样,两者没有太多的接触,然后看对了眼,一边尝试一边觉得对方就是那个mr.right。所以小里弗斯才会表达对于加盟火箭之后的那种兴奋,溢于言表,“我之前就知道我可以融入这个球队,但是我没有想到会像这样,甚至都没有调整适应的过程,感觉我已经为他们打了好几个年那样。”
这像不像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常说的那句狗血的经典台词——我们好像认识很久了一样。
但德安东尼确实给了小里弗斯一个机会,也给了自己一个机会,在克里斯-保罗这个球队最强大脑受伤之后,他的腿筋直接牵连着球队的高层的神经,德帅这种用一号位用到炉火纯青的人太明白,哈登现在做的一切,在季后赛都可能不会成立,除非有保罗在身边。而戈登这种完美的“赝品”,在过去的一年当中曾经被德帅弄的三起三落,从第六人变成了保罗,变成哈登,再变成自己,这样的戏码在德帅的手法里真的有点已经黔驴技穷。但是在火箭队打了9场比赛之后,小里弗斯就创造了生涯的新高,得分和三分命中数,他由衷的感谢德安东尼,“他让我变成了现在的样子”。什么样子?一个小里弗斯和火箭队、德安东尼可能都没有想过的样子,一个持球进攻坚决,不拖泥带水在自己老爹眼皮子底下都没有打出来的样子。
“太子爷”的名号,在联盟几乎一度要臭了。好吧这真的不能埋怨小里弗斯,这本该是一个兢兢业业的一号位,在联盟中可以拿下10分5次助攻的完美角色球星,在一些大心脏的时刻还能敢出手,即便是在快船队之前的日子,小里弗斯也没有这样的如履薄冰,哪怕那只是场均拿下8分左右的日子,但是在来到了快船和父亲站在一起的时候,他发现老里弗斯在这里带来的怨气,最终正在让自己和整个快船队变得“臭名昭著”——这真的一点都不是夸张,快船曾经是全联盟球星投票最讨厌的球队,里弗斯的咆哮则是所有裁判最反感的,这个球队在那几年仗着自己的天赋异禀,以及湖人队没落之后的此消彼长,洛杉矶向来都在nba有特权,但是快船队那几年真的是太招人烦了,就好像一个40多岁身体发福、然后丈夫出轨孩子不听话还没有工作、赋闲在家的泼妇和怨妇一样,这种感觉相信联盟的绝大多数球星都感同身受。
然而,顶着星二代的帽子真的不是里弗斯想要的吧?什么“小戴尔-库里”、“小达伦-戴耶”,“小提托-霍福德”还有小沃顿,小邓利维,“小”字辈似乎成为了星二代的头衔,护身符,安身立命的根本?在nba这样的等级分化严重的地界,黑人文化定义了几乎篮球的大部分精髓,更衣室文化让菜鸟举步维艰都是司空见惯,更不用说在洛杉矶这样的大地方了。即便小里弗斯在高中就是明星球星,但是和2008年总冠军教练的头衔相比,和“球员时期的东部全明星”相比,这些都是小菜一碟。于是在过去的几年当中,小里弗斯似乎成为了一个“笨儿子”,道格在这个球队的权力绝对杂糅了一些些的“假公济私”,当初因为交易带着自己的儿子,而最终放弃了和尼克斯的交易,让快船错失了可以不动三巨头的情况下组建四巨头的机会,最终这个球队的分崩离析,完全就好像是快船队上演的“父子情”一样,每一个脉络,每一次“护犊子”的行为,每一次的谆谆教导,包括小里弗斯拿下的千万年年薪,在当时看起来都像是一个富二代的坦途之路,完全是拼爹的结果。
和多数的顽固教头一样,里弗斯在快船的时候不喜欢挖掘新秀,那套几乎要用到死的铁打的先发阵容,几乎创造了nba先发次数的纪录,在那几年都是领跑联盟,在快船当新秀的下场就是被交易和看着饮水机,而小里弗斯这几年是惟一一个逃脱这种魔咒的人,如果这不是老子的力量,那就是神的力量了。但是当看到这里的时候你也不能说小里弗斯就是烂泥扶不上墙,他有着遵从家族传承的那种顺从,可也有着老子没有的那种些许的叛逆,如果不是这点点的“邪性”,在德安东尼手下想要点石成金也只是痴心妄想。
小里弗斯身上没有那种倦怠的、甚至恬不知耻的甘于做“星儿子”的态度,他想要挣脱出来证明自己的意愿,最终才是他和火箭队不打不相识的一切的根源,火箭这种球队向来喜欢开发这样剑走偏锋的人,那几年火箭队和快船在季后赛以及在常规赛的缠斗,恩怨,相似的天赋和打法的交集和交恶,其实不过都是每个赛季每个时代都会出现的段子,小里弗斯和保罗之间的恩怨用他的话说“一笔勾销”。可不管是有什么恩怨,生意为大,其他随意,火箭队的建队模式现在是灯泡带着一帮匪徒打天下,在莫雷经历了诸多的操作失败之后,如豪斯,克拉克,格林这样的可用之才以及高性价比,正在慢慢成为火箭队的版图,而小里弗斯这样的表现,不管戈登和保罗回来会占据多大的球权,似乎都不会对他形成致命的打击。
所以关于小里弗斯和火箭队,就是在正确的时间遇到正确的人,不问前尘旧事,只是下马问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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