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歇尔·奥巴马,这个身高一米八的前美国第一夫人,在过去八年中,她在中国媒体上给人的印象,并不完全是一个美国总统“背后的女人”。大家的解读当中,她还是一个能干的、有头脑、有干劲、喜欢看守住她的总统丈夫的女人。
当然,对米歇尔·奥巴马(下面简称米歇尔)的这种看法也不无道理。米歇尔在其自传中文版《成为(Becoming)》讲述了她的故事:她出身普通家庭,作为一个黑人女孩,考上了普林斯顿大学,再考上哈佛法学院,进入了大律师事务所,并带领着奥巴马这样的实习生工作。后来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

《成为》,[美]米歇尔·奥巴马 著,天地出版社2019年
我读这本书,倒不是为了了解奥巴马夫妇:也许那些年读的新闻和争议里你同样可以了解他们俩;但从中倒是可以窥探到部分美国七八十年代上升期的精英的思维方式。

米歇尔出生在芝加哥的“南城区”,她的父亲始终没有买房子,因为他打算留下更多的储蓄,能为孩子的教育作准备。

1973年,芝加哥南城区的街景
黑人身份始终无法忽略。还在小时候,她的哥哥克雷格买了一辆新自行车,骑在路上的时候,一名警察以偷窃的罪名逮捕了克雷格,因为他不相信一个黑人男孩能通过正当手段得到一辆崭新的自行车。虽然这名警察本身也是非裔美国人。
父亲开车带他们去白人区探望朋友时,回来时,发现自己的爱车被人从车门一直划到车尾,是用钥匙或石头专门划的。
10岁的时候,米歇尔在聊天时,一个女孩忽然质疑她:你怎么说起话来像个白人女孩?她很生气:“我没有。”因为米歇尔从小被教育用标准词汇说话的重要性,把单词说完整;而这种说话方式被视为“背叛”和装腔作势,是对黑人文化的一种否认。——奥巴马后来也面临过这样的质疑:“他说话的口音像是常青藤名校毕业,在堪萨斯州中产阶级白人家庭中长大的夏威夷黑人。美国向贝拉克·奥巴马提出了同样的问题:‘你是黑人吗,我能否信任你?’”
一旦一个黑人试图接近精英的标准,就会被质疑背叛了黑人。
当然,肤色并不能说明所有问题。在米歇尔就读的惠特尼·扬高中里,她接触到一个叫作非洲裔美国精英的群体。她的黑人朋友里,有些人的父母是律师和医生,他们度假时会去滑雪或出国旅游;还有个黑人男生的父母创立了一家大型美容用品公司,家住在市区最豪华的一栋大厦里。这里,让米歇尔见识到什么叫特权和人脉。

惠特尼·扬高中
在进入普林斯顿大学后,米歇尔看到了那些同学带着音响、羽绒床品和一架架的衣服,“有个女孩有两辆豪华轿车随行,而且是超长那种,里面装的都是她的行李”。
在普林斯顿,白人和男生占绝对优势,男生的数量是女生的两倍;那一年的新生当中,黑人学生的占比只有不到百分之九。米歇尔感觉自己像一碗白米饭里的几粒罂粟种子。而她的一位室友的母亲,得知女儿的宿舍里有一名黑人女孩时,向学校抗议,终于把自己的女儿调离了宿舍。
而在这所白人占大多数的大学里,米歇尔意识到平权运动所带来的影响,“你能从某些学生和某些老师的眼神中看出他们在审视你,好像在说‘我知道你为什么在这里。’它播下一颗怀疑的种子。我在这里难道仅仅是作为一个社会实验的组成部分吗?”米歇尔也意识到,学校有多种配额制,对象是形形色色的分数和表现还差一点才能达到录取标准的学生;学校并非严格实行精英管理制。
接着,米歇尔参加了LSAT考试,写了毕业论文,申请了哈佛法学院。她承认,自己是在候补名单上勉强被录取的。毕业时,她得到了一份薪水很高的工作,在高端律师事务所盛德的芝加哥办公室,算是加入了精英群体。“你的同事都彬彬有礼,而且受过良好教育,大部分是白人,你穿着阿玛尼套装,享受着葡萄酒定制服务,你按月偿还法学院的学费供求,下班后去做有氧健身运动。因为你已经有能力了,你还给自己买了一辆萨博汽车。”
当然,也就在这里,米歇尔遇到了自己带的实习生奥巴马。
肤色的问题,曾经困惑过米歇尔,她们的祖辈和父辈,尝到过不平等的苦头;但到了她的少年时期,鼓励录取、雇用少数族裔,妇女的“平权运动”,又给了她额外的优待。如果不是她的肤色,她是否还能上这两所常青藤?不好说。
不过不管怎么说,米歇尔还是靠自己的努力,突破了她自身的族裔和阶层。

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米歇尔在普林斯顿的时候,曾经交过一个完美的男友凯文,他是校橄榄球队的。有一天,凯文约她一起开车去兜风。开到一片田野上的时候,凯文请她下车。米歇尔问:“我们要做什么?”他说:“我们要在这块田野上奔跑啊!”
为什么米歇尔对这个细节印象深刻?因为她是一个目标驱动的人,她一直的做法是默默地坚定不移地达成一个个目标,下决心在每一个框里都打上勾。她总是不停地问自己“我是否足够优秀”。而凯文是那种会开小差的人,本来毕业后他应该直接上医学院的,结果他决定推迟学业,去争取扮演一个球队里的吉祥物,穿上毛绒玩偶服装。
米歇尔不理解凯文:为什么一个人接受了普林斯顿昂贵的教育,不立即把它转化成在世上进阶的资本?为什么在你可以进医学院的时候,却愿意去扮演一只翻筋斗的狗?

普林斯顿大学
另一次震憾,是米歇尔的闺蜜苏珊娜带给她的。苏珊娜的生活与她完全不同。苏珊娜在大学毕业后放弃了一个去常青藤名校商学院的机会,拿了一所州立大学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理由是更轻松;她和一个花心的流行歌手约会;还丢下了美联储电脑专家的工作,与母亲环游世界——这些,都让米歇尔很不能理解。
但二十六岁的时候,苏珊娜患癌去世了。米歇尔终于理解了她的选择。米歇尔以前坚持说苏珊娜的选择是错的,但现在她明白,也许那是不一样的人生。
米歇尔意识到,她完全不喜欢当时的律师生涯,她只是为了“优秀”为了“赢”才选择这行的。她没有成就感。她想要生活。但是,那样就势必放弃高薪带来的奢侈生活,如葡萄酒定制服务,健身俱乐部的会员资格,以及一连串的还贷困难。
当然,后来米歇尔还是辞职,去市政厅从事政府事务工作了,薪水只有当律师时的一半;过了一段时间,她又再去了一家薪水还要低得多的公益社团组织工作,低得几乎还不起贷款。
而奥巴马,目标比她明确得多。毕业时他已是哈佛法学院的明星学生,他有无数的选择机会,有些薪水很高。不过,他直接忽略了车和公寓这些因素,选择了一家小型公益律师事务所。
我对奥巴马当了总统、米歇尔成了第一夫人、入主白宫的故事,不是很感冒:那就有点像艾丽丝掉进兔子洞,看着满眼都是新奇。“成功”之后怎么生活,不是我最关注的;他们如何定义“成功”,并努力到达,才是我感兴趣的。

最开始的时候,米歇尔的目标,就是个人的自我实现,个体的成功,途径就是一路争取当“best of the best”。米歇尔与奥巴马后来拥有选择权,他们可以选择富裕的职业生涯,也可以选择符合自己价值观和方向的公共服务工作,其基础是,他们足够优秀、想去哪里就能去哪里。
米歇尔的前半程就是如此。她就是典型的以目标为驱动力的,以别人眼中的成功为方向去努力的,在别人的评价体系当中,她从贫困的小地方“芝加哥南城”来,又是有色人种,一路上普林斯顿,上哈佛法学院,当律师,还有望在短期内当上律所的联合合伙人,blingbling的鎏金人生。
好就好在,她懂反省。前男友凯文忽然跳出理所当然的、惯性的胜利,做一些对目标丝毫没有好处、但又是自己喜欢的事——实际上,最后他也过得很幸福,而且,那样的人能循遵自己内心。
好友苏珊娜也跳出别人的期待,按自己的心愿来生活;至少,在她英年早逝之前,她与迷人的流行歌手约会过,走遍了全世界,而不是记忆里只留存下在办公室前面敲电脑的程式化生活。
当然,还有奥巴马本人,欠着一堆学费贷款,却选择低薪的公益工作,还差点完不成书稿被出版社追债:选择权在他手里,但他自己放弃了唾手可得的葡萄酒定制、定期健身教练计划、漂亮小公寓和萨博汽车的人生。
米歇尔评价说,“他从不以别人为标杆来衡量自己的成就、自己的进步,而我有时就会这么做。”这些都给了米歇尔触动;也给看书的我一个触动。
“美国梦”的定义,不是成功,不是向上爬,而是成为自己,成为你想做的人。奥巴马本人成为总统,有其必然性,更有偶然性。如果奥巴马最终不是成为第一任美国黑人总统,而是一个做得不错的公益律师,或者是某个大型社团的负责人;米歇尔没有成为美国第一夫人,而是在芝加哥大学的医院当副院长或者院长,他们的选择就错了么?当然不是。在自己喜欢的工作里,他们有存在感。
我在想,中国的年轻人,有没有自己的梦想呢?能否不为了“成功”,不为了别人的定义而做想自己理想的事呢?挺难回答的。
首先,选择权得是在你自己手里,你有很多机会,很多更富有、更闪亮的机会,你放弃了,而选择另一条路——而不是别的干不了,也没人要,只好留守下来。
还有,你的梦想是什么?这个问题可能很多人都没有想过。很多年轻人、愿意奋斗的年轻人,他们有目标,比如说哪一年争取买房、争取赚到多少钱、争取升职,这一类目标是有必要的,但这个不是梦想。
有了梦想之后,你愿意为梦想做些什么,放弃什么?是否需要调整你的人生路径?
我想,绝大部分的人,仍然受困于“有选择权”这个前提,根本没有办法上升到“梦想”这个层面上。现实的压力太大,保障自己的生存和生活,为基本的生活质量殚精竭虑,本身就已消耗掉一个人的全部精力和体力了。前不久那个“五十万年薪”的三口之家,生活得很苦闷,就是都市中典型的一例。事实上,那已是中国学历最好、职业履历最佳的那一部分年轻人了,如非有奇遇,那样的年资就是普通打工者的理想归宿了。他有梦想吗,他想在前进的路上开个小差吗,他愿意为自己的兴趣爱好辞职去做收入较低又更有趣的事吗,这实在是奢侈品。
他说:“我们要在这块田野上奔跑啊!”于是,他们从田野的一边跑到另一边,像孩子一样挥舞着双手。我们这个环境,让人不敢放弃,不敢离开大众给“成功”的定义,生怕得不到周围人的确认。但是,所谓的“梦想”还是要有的。当你有了能力和选择权的时候,你会知道,你的感受比别人的看法重要,放弃一些外在累赘,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原标题:《米歇尔·奥巴马的放弃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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