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传统历法,刚刚过去的2018年是戊戌年。大家都知道,120年前的戊戌年,公元1898年,清王朝的光绪皇帝启动了戊戌变法。今天我们可以怎么看待这场变法呢?从近代化的角度来说,它是古老帝国试图实现近代转型的组成部分。
晚清之世,传统中国的经济、法律、政制都面临着近代化转型的压力。如果说,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张之洞等新兴士大夫发起的洋务运动,是经济近代化的努力;沈家本主持的清末修律,是法律近代化的表现,那么康有为、梁启超等立宪派呼吁的维新变法,便是希望在政制层面完成近代化。尽管戊戌变法推行百日便草草收场,但两年后,慈禧太后首肯的庚子新政,从某种意义上说便是戊戌变法的重启,而且革新的力度与广度超过了戊戌变法。

梁启超
庚子新政的目标,或者说,晚清政治近代化的目标,是在维护大清皇统“万世一系,永永尊戴”的前提下,实行日本明治维新式的“君主立宪”制度。戊戌变法尽管不提“君主立宪”,但康有为、梁启超的终极目的,还是希望建立君主立宪制。特别是任公先生,前半辈子所兹在兹者,便是将清廷体制改造成君主立宪政体。直到辛亥革命爆发,他仍然念念不忘君主立宪:“吾畴昔确信美法之民主共和制决不适宜中国,欲跻国于治安,宜效英之存虚君,而事势之最顺者,似莫如就现皇统而虚存之。十年来之所以慎于发言,意即在是,吾行吾所信,故知我罪我俱非所计也。”
然而,对立宪派的苦心,清皇室“始终不寤,直至人心尽去,举国皆敌”(梁任公语)。不独戊戌变法成了短命的百日维新,庚子新政最后端出来的菜也是令人大失所望的“皇族内阁”。待到武昌枪响,皇室自身已如泥菩萨过江,更遑论君主立宪?而且,君主制既已终结,君主立宪的时间窗口亦永久关闭。而对于传说中的“民主共和”,梁启超还是保留着不信任的态度,因此,他不无痛愤地说:“今之皇室乃饮鸩以祈速死,甘自取亡,而更贻我中国以难题”,“呜呼,以万国经验最良之虚君共和制,吾国民熟知之,而今日殆无道以适用之,谁之罪也?是真可为长太息也”。
晚清立宪派的君主立宪计划为什么最后会全盘落空?作为历史的旁观者,后人当然可以找出许多原因,比如以萧功秦先生为代表的新威权主义学者认为,晚清变法之所以失败,是因为变法的步子过于激进,以致局面失控。而雷颐等自由主义学者则认为,变法失败的主要因素是清政府过于保守,维新跟不起革命的步伐。两种观点似乎针锋相对。但我认为,过于激进与过于保守,都是晚清新政的特点,同时并在于一体。
这是因为,清王朝所秉承的的政治传统,距离立宪派追求的君宪方向可谓格格不入、背道而驰,连维新派都承认“骤变新法,皆无旧例可循”,清王朝对君主立宪政体的陌生感与不适应,可想而知。于是在维新的过程中,难免进退失据,要么过于激进,要么过于保守。
梁启超设想“就现皇统而虚存之”,借壳上市,建成君主立宪政体。但按君主立宪的内在逻辑,势必要求君权象征化,用梁启超的话来说,是想将君主当成尊贵的“土木偶”,然而,按大清体制,皇帝是万万不可以成为“土木偶”的,乾隆皇帝写过一篇御制文章,专门批判宋代程颐的主张:“昔程子云‘天下之治乱系宰相’,此只可就彼时朝政冗者而言。若以国家治乱专倚宰相,则为之君者,不几如木偶旒缀乎?”“且使为宰相者,居然以天下之治乱为己任,而目无其君,此尤大不可也”。宋人心仪的“垂拱而治”,在乾隆看来,就是不可接受的“木偶旒缀”。

郎世宁绘《乾隆皇帝大阅图》
君主立宪,也势必有一个“责任内阁”。这个责任内阁叫做宰相,还是叫做内阁首辅、军机大臣、首相,都没有关系,关键是内阁能够负责任。而内阁要负责任,又不可没有副署诏书的权力。梁启超曾经论证说:“所谓责任内阁者何?今世立宪君主国,必以君主无责任为原则。夫君主总揽一国之大权,何以能无责任?则以有内阁大臣代君主以负责任故也。内阁大臣何以能代君主负责任?盖每有诏敕及颁行一切法律,必经内阁大臣副署,然后施行,而政策苟有失当,则副署之大臣实任其咎。”
然而,自明初朱元璋废宰相制,明清两朝均不设政府首脑。明内阁首辅并不是政府首脑,而更像是唐宋时期的翰林学士、中书舍人,没有副署敕命的权力,更不能指挥六部九卿。清代的军机大臣同样不是政府首脑,甚至军机处都不能算是正式的官署,因为它不开府,无印绶,军机大臣均以“行走”的名目入值办事。他们当然也无权副署诏书,虽然乾隆曾让军机大臣在廷寄上谕中列衔,但这明显是狗尾续貂,多此一举,因为“军机大臣之奉上谕,则如写字机器将留声机器所传之声,按字誊出耳,而于纸末必缀一行云某机器所写甚无谓也”,所以从嘉庆朝开始,军机大臣列衔的形式便被废止了。
宣统年间,摄政王载沣心血来潮,又恢复军机大臣列衔的做法,但军机大臣朗贝勒很快就受到资政院议员的诘难:“副署之事是否与各国副署相同,上代君主负责任,下对资政院负责任?”问得朗贝勒不知所措:“方才这位议员所说的话,本大臣听不甚懂。如果是副署问题,将来可用文书答复。”最后军机处的答复是,军机大臣列衔“实本乾隆年间旧制,与日本内阁副署用意不符”。这个答复并没有说错,因为清代的军机处跟责任内阁确实是风牛马不相及的两回事。
君主立宪,还势必有一个制衡内阁的机关,用梁启超的话来说,责任内阁“必有纠问责任之机关,与之对峙,然后能成立者也”。这个“纠问责任”的机关,在宋代可以是台谏,在梁启超的设想中,则是指议院、国会。不过梁启超又说,“夫朝廷设都察院(台谏)之意,原恃以为行政之监督,与立宪国之有国会,其目的盖颇相近。”清末议改官制时,还真的有一些官员建议“将都察院改为国议会,以立下议院基础”;民间亦传言,“政府议商拟将都察院改为议院,俾御史中之才干者充作议员”。
然而,自宋代以降,台谏的权力出现“一代不如一代”之势,明朝废谏官,但六科给事中尚有谏议与封驳之权,清代将科道并入都察院,给事中从此丧失了谏议与封驳的实际权力,监察御史也远不如宋朝台谏官之敢言,比如“道光初,曹太傅振镛当国,颇厌后生躁妄。门生后辈有入御史者,见必戒之曰:‘毋多言,毋豪意兴。’由是台谏(其实清代已不存在谏官)务循默守位,寝成风俗矣”。如此软弱的都察院,又如何担当得起对峙内阁的责任?相较之下,宋代言官与近代议员的距离,无疑要更接近一些。
平心而论,我不认为晚清政府的变法、新政毫无诚意,它在近代化压力下所主动、被动推行的每一项变革,都值得尊敬。但是,囿于清制的传统,一切“皆无旧例可循”,晚清的新政免不了左右为难,进退失据,里外不是人。
说到这里,一些朋友可能会以为我是一名五四式的传统文化反思者。其实不是。我前面说的与近代君主立宪制度格格不入的政治传统,是特指明清政制,而不是泛指华夏的传统政治。换言之,明清体制只不过是传统政制的歧出,却拖累了传统政制的声名与近代化转型。
让我们来看看宋代士大夫心仪的政制是怎么样的。北宋元祐年间,秦观给宋哲宗上了一奏章,阐述君主御宇之道:“臣闻人主之术无他,其要在乎能任政事之臣与议论之臣而已。政事之臣者,宰相执政;议论之臣者,谏官御史。今天下之事,有执政之臣以行之,有议论之臣以言之,则人主可以弁冕端委而无所事。不然,则虽弊精神、竭筋力,以夜继日,犹无益也。”
秦观又说,仁宗皇帝就是这么治理国家的:“臣闻仁祖时,天下之事,一切委之执政,群臣无得预者,除授或不当,虽贵戚近属,旨从中出,辄为固执不行。一旦谏官列其罪,御史数其失,虽元老名儒,上所眷礼者,亦称病而赐罢。政事之臣得以举其职,议论之臣得以行其言。两者之势适平,是以治功之隆过越汉唐,与成康相先后,盖繇此也。……愿(陛下)鉴汉唐之弊,专取法于仁祖,常使两者(执政与台谏)之势适平,足以相制,而不足以相胜,则陛下可以弁冕端委而无事矣。”
秦观的意思是说,将治理天下的权力委托给宰相带领的政府,再以独立于宰相的台谏来监察政府,君主则端拱在上,使执政权与台谏之权保持均衡,相制相维,这样,便可垂拱而天下治。其实,这也不仅仅是秦观一个人的主张,而是宋朝士大夫的共识,不少宋朝文臣都表达过类似的观点。
许多年之后,晚清的梁启超在向国人介绍“君主立宪”制时说:“其行使行政权,则责成于副署之内阁,而不以衡石量书为能;其行使立法权,则察迩于民选之议院,而不以防口若川为事”;“夫惟君权有限,然后政府、议院之权乃各得发生,各得充实,各得保障。政府权非不大,而常以议院之权为界;议院权非不大,而常以政府之权为界。两界不相侵越,而君权遂安于磐石。”
——你看,梁任公的思路跟宋朝士大夫的思路何其相似!宋人说君主“弁冕端委而无事”,任公说“君权有限”;宋人说“天下之事,一切委之执政”,任公说“行政权责成于副署之内阁,而不以衡石量书为能”;宋人说“择台谏之臣以察之,通天下之情以广之”,任公说“立法权察迩于民选之议院,而不以防口若川为事”;宋人说“常使两者之势适平,足以相制”,任公说“两界不相侵越”。所不同者,只不过是梁任公使用了几个从近代西方传入的政治学概念,如“行政权”、“内阁”、“立法权”、“议院”。
当然,我们并不认为宋朝已经是“君主立宪”了,但我们相信,从宋朝政制发展成近代的“君主立宪”与“责任内阁”,不会存在什么跨越不过的障碍,不会像晚清政府那样进退失据。
原标题:《晚清的“君主立宪”为什么会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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