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年前刚开始做律师时,我曾经在自己的“中华车”后挡风玻璃上贴过一个广告:您的信任,是我不断努力的动力!
这个广告没有产生过一笔业务。虽然如此,我并不气馁。因为,我没完全把它当广告,而是把它当作我的座右铭。
做过律师的都知道,作为律师无法保证你所接下的每一个案件,都一定能赢。有些案件,除非对方犯错误,否则根本不可能会赢。毕竟,我们在社会主义国家,还是应该相信法律。遇到不会赢的案子,我一般劝当事人不要委托律师,因为找律师纯属浪费钱。
然而,有些当事人在你一再提醒之后,却还是选择要打官司,并且坚定地选你做他的代理律师。看在当事人信任(给代理费)的份上,有时候我真的没法拒绝。
这样勉为其难的事情其实经常发生。
不过,虽然你预料案子不太会赢,但是既然当事人委托了你,作为律师,你就一定要努力把不可能变成可能。
所以,我经常压力山大。有时担心哪个地方出纰漏,从梦中惊醒;或者,突然想到什么思路,会从梦中兴奋地醒来。所以,总的来说,睡不好觉是常态。
而这都是因为不愿辜负别人对你的那份信任。
俞敏洪说,一个人最重要的能力就是不管在什么场合都能被信任。他认为,被人信任的能力包含了人类的一切美德,比如善良、包容、大度、有道德底线、对朋友比对自己还好等等。
我不反对他总结的这些要素。
不过,我觉得似乎没有那么复杂,要被人信任很简单:
第一,对客户,不乱吹牛逼。
第二,如果吹了牛逼,就要努力实现它。
长此以往,一定会具备被人信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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