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份通知文件在社交媒体上引起热议。文件显示,江苏省徐州市常务副市长王剑锋一人担任了该市40多个“小组长”。
对此,徐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徐州发布 下午5时许发文回应:有些机构是临时性的;已部署开展议事协调机构专项清理工作,对符合撤销条件的予以撤销。
一人身兼40职?网友:应该是中国“小组长之王”吧
据媒体早前报道,1月11日,有网友发现,徐州市人民政府在2018年10月30日发布的一份职务调整通知表明,王剑锋同志担任包括市政服务、国土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46个小组组长、副主任职务。经查询,这份文件名为《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王剑锋同志有关议事协调机构职务调整的通知》,文号为“徐政办发[2018]178号”,发文单位为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
图为徐州市政府网站截图
经统计,在王剑锋担任的上述46个职务中,共有17个为领导小组组长、24个副组长;1个委员会主任、3个副主任;1个指挥中心总指挥。
该份通知经网络曝光后立即引起了网友的热议,网友纷纷质疑一人担任这么多职务是否忙得过来。
徐州市政府回应:已接到举报会进行核实
12日,徐州市政府办表示,针对引发网友热议的通知一事,已向相关负责人汇报,目前当地正在着手开会商讨此事。
据悉,在引发网友热议后,这份通知已于12日从徐州市政府官网撤下。
随后,徐州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回应表示,文件内容属实,因日常各项工作较多,文件中的职务任命也是根据各领导分管工作安排的,每位领导的日常工作安排都是很紧凑的。
到了下午5时许,该市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徐州发布 发文回应:有些机构是临时性的;已部署开展议事协调机构专项清理工作,对符合撤销条件的予以撤销。
王剑锋,何许人也?
公开简历显示,王剑锋今年51岁,江苏常熟人,1986年参加工作,在常熟市电缆厂做了3年工人,之后进入常熟市政府办公室从事秘书工作。他在常熟一直工作到2009年,时间长达25年之久。之后在太仓市委书记任上履新南通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2018年9月王剑峰任徐州市委常委。随后在同年10月15日下午,徐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任命王剑锋为市政府副市长,至今3个月时间。
徐州市政府网站的“领导信息”显示,王剑锋现任徐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市行政学院院长(兼),在市政府领导班子中排在第二。其工作分工为: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安全生产、物价、金融、税务、政务服务管理、政务公开、应急管理、机关事务管理、政府法制、物资、援疆、南北挂钩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财政、国资、审计、人事、机构编制等方面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发改委、国土资源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统计局、安监局、物价局、法制办、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办、金融办、应急办、淮海经济区联络处、观音机场公司、市属国有企业。
同时也可以注意到,王剑峰到徐州任职后,其人公开活动不少,包括到法制办调研,参加市消防救援支队迎旗授衔换装仪式,以及表彰当地年度经济人物评选表彰活动调度会。
“政知圈”发文表示,在上述通知中,王剑锋的职务,无论是正职还是副职,其实都跟他负责、分管和联系的领域有密切关系。而且这些“小组长”“总指挥”“主任”等46个职务,均属于议事协调机构。
那么,什么是议事协调机构?其实是政府部门为了完成某一项或者临时的一个任务而设立的跨部门的协调机构,不是办事机构。
另据澎湃新闻报道,有如此多兼职的领导干部不止王剑锋一人。
例如,2017年12月28日公布的广东汕尾市城区政府办《关于区政府领导同志兼任的区直议事协调机构职务的通知》显示,城区区长罗光钊兼任的职务有43个,包括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等,而城区常务副区长曾向镇的兼职也有37个
另外,2017年1月初江苏常熟市政府办发布的《关于陆继军同志有关议事协调机构职务调整的通知》显示,常熟市副市长陆继军担任了29个小组的组长
在江苏省会南京,2018年5月,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对有关副市长议事协调机构职务调整通知显示,时任副市长储永宏的兼职也超过20个,包括市春节运输暨节假日运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玄武湖周边地区综合管理委员会组长、市扫雪防冻指挥部总指挥、南京城墙保护委员会副主任等。
在实际工作中,不少主要领导干部都兼任议事协调机构职务,一方面是因为有些事务性工作需要跨区县、跨部门、跨行业的协作协调,需要有相应的领导来统筹,定期推进,具有指导、组织、协调、监督等功能的工作职责机构。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显示当地对这一领域事项的重视,便于更好地将工作开展推进下去,其中也不乏一些上级指令需要设立的。
这些所谓的小组长等议事协调机构职务,有不少是临时性、阶段性的职务,为的是推进某项工作开展而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原则上都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不单独核定编制、不核拨经费,所以兼任的议事协调机构职务,并不会有网友想象的那种身兼数个实职甚至拿多份工资的情况发生。
不过,新京报发表评论文章指出,在地方层面,存在着议事协调机构数量过多、随意设置、重复设置和缺乏退出机制等问题。特别是有不少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不挂牌子、无固定办公场所、不单独确定人员编制和经费、不确定机构规格,长期游离于机构编制法规约束之外,甚至有一些处于“休眠”状态。
近年来,中央对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多次作出部署,基本思路是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设置。
例如,根据2007年施行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该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其实这也意味着,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职务,基本都是以兼职身份出现。
国发〔2008〕13号文《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的通知》又曾要求,凡工作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涉及跨部门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协调。对已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运行不规范的要进行撤销或合并。
本文来源:风闻社区综合自上游新闻、政知圈、齐鲁网、新京报等
责编|于杨
审核|邱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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