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个报道荒山拍卖
文/ 杨荣
在我的记者生涯中,最令我骄傲的报道之一,就是报道山西吕梁地区拍卖荒山荒沟荒坡荒滩(简称“四荒”)使用权,进而建立土地流转制度的系列报道。
试行一条林业新政策的夭折
1985年8月,我和时任《光明日报》特派记者的梁衡到吕梁地区岚县采访。县委书记牛西午说,岚县为调动农民的种树积极性,出台了一条中幼林作价有偿转让的新政策。
他解释说,农民现在有饭吃了,但仍很穷,种粮当年就有收益,就能解决农民眼前的一些实际困难,而种树,五、七、八年也见不到利。农民连眼前的坎都过不去,哪还有心思想长远。加上我们以往政策多变,农民怕树还没长大,政策就变了,谁也不种树。
现在好了,有了这条新政策,农民一种起树来就可以卖;不仅农民的可以卖,凡集体的残次林、未成材林都可以卖。这就既顾及了农民的眼前利益,又消除了农民的怕变心理。
他怕我们不信,陪我们到乡下采访。在该县长沟村,一位姓李的老汉买了村里的100亩残次林,仅两年功夫,就在林里补栽了一万棵青杨树。老汉算帐说,一棵树长一年一块钱,10年后我就是10万元户。
岚县的做法激动人心,我们立即写了一则《岚县试行一条林业新政策》的消息传回报社,不想此举触怒了吕梁地委的一位负责同志。他打上门来责问我:“岚县是败家子做法,你为什么要支持?”
我请他说说理由,他理直气壮地说:“什么有偿转让,实质就是卖!卖、卖、卖,几年后,岚县的林子全成了个人的,这不是败家子是什么?!”我说:“你说的个人不就是岚县的广大干部群众吗?他们是岚县的主人,主人有一片林子,怎么就成了败家子?”
他先无言以对,后气急败坏地说:“我说不过你,但岚县的做法我们研究了,不能见报!”我如约将他的意见转告了报社,报社还是决定发我们写的消息,且发在了一版显著位置上。
但意想不到的是,这条政策后来被扣上挖社会主义墙角的帽子而被彻底否定了。
全国推广“四荒”使用权拍卖
1991年秋,善于思考、有胆有识的原吕梁行署副专员姚新章担任了吕梁行署专员,不久又改任为地委书记。
一次采访中,我向他说了岚县的做法及夭折的经过,不久他打电话告诉我:“岚县的做法不错,我想推而广之,连荒山荒沟荒坡荒滩都卖给群众。”他说:“吕梁才3、400万亩耕地,而荒山至少有700万亩,吕梁穷在这些荒山,希望也在这些荒山。”还说:“吕梁人认卖,买下来,才有了权属感,才感到是自己的,才能放心地去治理。”我说:“卖效果肯定好,但土地是国家的,能卖吗?”他说:“我也在这里卡了壳,此事仅是个想法,请不要对外人说。”
一天我去太钢采访,谈到企业改革时,总经理李成说:“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后,无论是企业还是职工,积极性都比以前提高多了。”李成谈的是企业,我却又想到了荒山。我想:如把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开,姚书记的思路不就畅通了。
回家后,我立即给姚书记打电话,他说:“我们想到一起了!”“好,你的想法什么时候出台?”他说现在还不行,但会有出头之日的,让我耐心等待。
1992年8月,一份我久已盼望的文件《吕梁地委行署关于拍卖荒山荒沟荒坡荒滩使用权、加速小流域治理》的文件出台了。文件规定,不管是谁,都可购买“四荒”的使用权。购买形式,可竞标拍卖,亦可招标、议标拍卖。购买期限,可30年,亦可50年、100年。姚书记的秘书杨声给我传来文件后,要我好好报道报道。
1992年9月21日,我写的《欲要山长树,先让人恋山——岚县拍卖荒山荒沟使用权,为治山人再吃定心丸》的消息在《光明日报》头版头条的位置发表。当天,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都在早间新闻中摘播了这条消息。
据统计,从这年9月到第二年5月,全国31个省、市、区中,除上海市、西藏自治区、台湾省外,都或来人考察过岚县的“四荒”拍卖,或来函索要过拍卖的有关资料。吕梁则乘势起风,在全区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四荒”使用权拍卖新热潮。
为了向党中央国务院汇报吕梁拍卖“四荒”使用权的真实情况。我采访半月行程1500多公里,看了5个县的11个治荒点,采访了30多位治荒人。我把我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写成《吕梁山的希望——山西吕梁地区拍卖荒山荒沟使用权纪实》的长篇通讯发往报社,6月28日,该通讯便在《光明日报》头版头条的位置刊登出来。
9月底,全国拍卖“四荒”使用权会议在吕梁召开,我作为特邀代表列席了会议。会上,全国20多个省、市、区的代表除参观学习吕梁的先进经验外,还认真讨论了会议代党中央国务院起草的《关于开展“四荒”使用权拍卖,加强“四荒”地治理开发的若干规定》的草案文本。
至此,“四荒”拍卖就不再是吕梁一个地区的“单个行为”,而成为党中央国务院指导全国农村工作的一条大政策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推行。
建立土地流转制度梦想成真
姚新章及他的战友行署专员冯其福认为,“四荒”拍卖仅是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突破口,还应以此为起点,进一步更新观念,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土地流转制度,使农村主要的生产资料包括耕地在内的土地在国家法律的保护下在市场上自主地流转起来。
有人不理解他们,担心此举会在农村引起新矛盾,劝他们见好就收。我却不这样看。
农村实行大包干后,随着承包人和承包对象土地的用途、价值的不断变化,土地问题已成为农村诸多矛盾中最尖锐的矛盾。有些地方为消除这些矛盾,一味强调“稳定”“不许打烂重分”,而实际情况是,刚承包时才一二口人的家庭,到90年代时已增至五六口人;有的却正好相反,刚承包时五六口人,现在仅剩下一二口人。
土地不均,而吕梁绝大多数农民又靠土地生活,故要求政府调整土地的人日多一日,致使政府不得不冒着犯错误的危险去调整。而一旦要调整,一部分多占土地的人又以政府不稳定大包干为由四处告状,致使调整难上加难。或即使政府采取多种方法调整成功,农民心中也会留下阴影;可不能给土地投入,不知什么时候又会被别人调走。
我深知农村的这一新情况,也认定土地问题仍是目前中国农村特别是像吕梁这样的落后山区的基本问题,便于1994年10月三上吕梁山,采访姚新章、冯其福关于建立土地流转制度的新看法。
这次采访是在姚新章的办公室进行的。姚熟读《中国通史》,首先给我介绍了中国历代有关土地问题的经验教训和吕梁建立流转制度的具体设想。冯是一位土生土长的吕梁人,着重向我谈了吕梁酝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过程和改革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因为谈的集中而深刻,我就把它写成一篇访谈,请求报社能以“内参”的形式发表。不料记者部看了这篇访谈后,认为主题重大,切中要害,请求报社公开发表。
该文在11月1日《光明日报》四版头条位置发表。文章发表后,反响强烈。姚书记、冯专员表示一定要操作好这件事,使全区的耕地像“四荒”一样“活”起来!
1994年3月底,吕梁山背阴地方还有积雪,我第四次来到吕梁山。因为土地特别是耕地流转在吕梁尚未全面展开,我着重采访了一些试点乡、试点村,写了一篇5000多字的长通讯发回报社。
4天后,报社一字未动,分上、下篇分别刊登在4月11日和12日的头版头条的位置上和报眼上。第四天,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也给我来电话,说要在近日全文广播这篇文章。7天后,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第八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姚新章作为特邀代表发言时,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和农业部的负责同志专门询问了吕梁土地流转制度的试行情况,并叮嘱姚新章:“这是拍卖‘四荒’的继续和发展,要坚持试验,坚决试出个名堂来!”
4年后,土地流转制度作为农村的一条大政策写进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的决议中。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网上报史馆)

1992年9月21日,《光明日报》刊登《岚县拍卖荒山使用权为治山人再服定心丸》一文
欲要山长树,先让人恋山
——岚县拍卖荒山使用权  为治山人再服定心丸
山西岚县公开拍卖荒山使用权,为治山人再服定心丸。此举在近日召开的山西省小流域治理工作会上引起与会代表的高度重视。主管农业的副省长王文学认为,这是根据实际情况最大限度调动群众开发荒山积极性的重大举措,是继户包治理小流域后的又一创举。
岚县位于吕梁山腹地,全县地广人稀,沟壑纵横,是山西有名的水土流失区。1979年时,水土流失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82%。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委县政府组织农民承包小流域,以户为单位治理荒山。
尽管县委县政府制定了“谁治理谁受益”的承包政策,不少人仍疑虑重重,生怕政策变后,白辛苦一场。因而包而不治、治而不力的现象相当普遍,大大影响了荒山的治理速度和开发效益。
如何把农民悬着的心放下来?县委县政府从合会乡阳坡村李保身上受到启发。1984年,李保出资1800元买了203亩的一条荒沟,全家人齐上阵,仅8年时间就植树8000株,价值10万元。
有人问李保:“怕不怕政策变?”老李说:“我出钱买的,再变也变不成别人的!”一些村民们也说:“这和承包不一样,包有个让不让包的问题,卖了,甭说荒山,就是江山也不能后悔。”
听了李保和村民们的话,县委县政府明白了:要消除群众的疑虑,还得在政策上作文章,便决定向一切有志于治理开发荒山的人公开拍卖荒山使用权。
县政府关于公开拍卖的文件还同时规定:买来的使用权可以转让,也可中途作价买卖;因治理新增的土地归治理者使用,5年内不交农业税;以荒山为依托兴办的养殖性企业免税5年;上级下拨的荒山治理投资及周转资金,购买者可优先使用。
率先公开拍卖荒山的是郑家庄乡曲井村。该村村北有一条“山上和尚头、沟深鬼见愁、天旱草不长、遇涝冲走牛”的200亩大荒沟,村委会决定以500元的标底卖给村民。拍卖会上,村民你争我夺,最后被村民刘冬孩以1600元的价钱买走。刘冬孩说:“我家这辈子就靠这条沟了!
”于是他下决心狠治:从县里请来3名技术员为他制定了开发规划;用三个月的时间动员全家人和一些亲戚朋友按规划栽了20亩油松、20亩杨树、15亩杏树,还整治出15亩梯田地栽了300棵果树。
曲井村拍卖的锣声刚停,王狮村又响起了投标的鼓声。拍卖第一天,全村12座荒山就卖了9座。69岁的刘根大有三个儿子,老三身体瘦弱,成了老刘的一块心病。
听说村里拍卖荒山,老刘心一热,一大早就来到会场。“200元”“250元”⋯⋯“500元!”经过激烈的竞争,老刘终于以500元的价钱买下了一条30亩的荒沟。老刘高兴地对老伴说;“用不了五年,荒沟就成果园了,老三有家底了,我死也放心了。”
据统计,从今年4月开始实行拍卖政策到8月底,全县已有500户干部群众买了5万亩荒山的使用权,其中2万亩已栽上树木,成活率达87%;89户已在山上修起窑洞,准备在山上安营扎寨全力治理荒山。
《光明日报》1992.09.21 记者杨荣、通讯员郝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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