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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张昕 · 主播 | 常浩
来源:Dr昕理学(ID : PKUPsyXin)
我家的娃如今四岁半,理想是当一名建筑工。所以他经常在家各种“施工”,和水泥,搭房子,铺管道。
是日,他让我帮他在管道上写上“禁止触摸”的字样,说严禁别人破坏他的劳动成果。
结果他的妈妈,也就是我老婆鹿老师,走出卧室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不小心碰散了他的“工程管道”。于是他嗷的一嗓子原地爆炸了:“坏妈妈!你毁了我的管道!”
老婆道歉说:“对不起,妈妈不是故意的,妈妈可以帮你一起修好它。”
谁知熊孩子不依不饶,仍然崩溃地大哭大叫“对不起也没用!已经修不好了!” 并且一掌拍在鹿老师身上,表示“妈妈做坏事,要惩罚妈妈!”
老婆也怒了,当即呵斥道:“多大的事啊至于吗?妈妈已经给你道歉了,修好不就行了,哭有什么用?你可长本事了还敢动手了?我今天要是不揍你,你就不知道什么叫‘这个人给了我生命,给我一个家’(取自歌词)!”
于是把他拎进卫生间打手心,熊孩子一边哭一边喊“妈妈是坏人!妈妈是魔鬼!”
这时候娘儿俩都在气头上,我也不敢说话,以免躺枪。
等熊孩子哭累了,鹿老师坐那大喘气的时候,我陪着笑脸问她:“你记不记得《聊斋志异》里有一篇叫《贾儿》的故事?还是你给我讲的呢。”
她说:“干嘛?!”
不要仅从大人视角去判断孩子的动机
《贾儿》的故事大概是这样的:
贾儿(商人的儿子)这个熊孩子,天天在家里鼓捣砖头瓦片,撒尿和泥儿,砌墙糊窗,把家里祸害得不成样子,大人谁要动他一块砖,他就撒泼打滚耍无赖;
上了大街要买狐狸毛,又现场直播滚地神功,不买不起来;回去又偷舅舅家的耗子药,不吃饭不睡觉,自制毒酒。

鹿说:“我记得啊,因为熊孩子的爸爸在外经商,妈妈一个人在家被狐狸精缠住病倒了,他鼓捣那些,是为了抓住狐狸精。”
我说:“故事虽然是夸张了,但有一点道理是相通的:
孩子眼里的世界,和大人看到的是不同的——贾儿在家用砖头堵住窗户,是因为他要抓狐狸精;你儿子在家搭房子铺管道,是因为他在建设‘市政大工程’。
虽然从大人的视角来看,这些统统都是扯淡,但在他们心里,自己是认真在办一件重要的大事。
我们判断孩子做一件事情的对错,不能光从成年人的行为规范去判定,还要结合他的动机和意图。
如果只是以大人的世界观和处事准则去和孩子讲理,结果往往是鸡同鸭讲,无效沟通。除了让双方都越发愤怒,越发情绪激动,并不能起到很好的管教作用。”
鹿说:“那难道就由着他这个臭脾气去吗?”
我说:“脾气臭,咱们就得追根溯源——你想,我上次把你的包压扁,你是怎么收拾我的?当时我说对不起,你哭着说对不起也没用!我说我帮你修,你说皮包上的折痕恢复不了的,并且用小拳拳锤爆了我的胸口。”
鹿道:“你还敢给我提包的事……”
我说:“你先等会儿!我想说的是,在他心目中,玩具管道的重要程度不亚于包包在你心中的地位。”
鹿道:“我同你那样,因为咱俩是平辈。那我可是他妈妈呀,晚辈怎么能跟长辈动手?那不是大逆不道吗?”
我说:“呐!你听我慢慢给你讲。”
四岁儿童还没有“伦理纲常”的概念
当然你可以解释为,他是个熊孩子。
但其实这里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心理学问题值得探讨——儿童的道德发展。
所谓道德发展,是指人们对一件事正确与否、以及公正感做出判断的意识和能力的增长和变化。
发展心理学家柯尔伯格的理论认为,4岁的儿童正处于“前习俗水平”。
这时候的儿童,虽然已经有了初步的辨别是非的能力,但他们判断对错,并不是像大人一样按照道德准则来进行的,而是根据“行为的直接后果”。
他们会经历一个“天真的利己主义阶段”,他们觉得“只要我开心,这件事就是对的。”
在他们心目中,并没有形成大人世界的道德规范、伦理纲常的概念,所以无论是“儿子打老子”还是“老子打儿子”,在他们看来并没有什么不同,也不会在内心进行“道德批判”这一道加工。
在他们眼中,满足了自己需要的行为,就是正当行为,他们主要关心的是如何避免自己的痛苦。
就拿我儿子来说,你碰翻了他的“大工程”,等于破坏了他自我满足的行为,给他带来了痛苦,那么你的行为就是坏的,是应该得到惩罚的。
所以总结起来,我们对于“4岁孩子打长辈”这种事不必大惊失色,也不必急于给他贴上一个“不孝子孙”的标签,而是要在孩子能听进去道理的时候教会他长幼有序、尊重父母的道理。

(打手心惩罚当然也可以,但是不该是在双方情绪对立的时候火上浇油,而是应该在冷静后,坐下来好好立立规矩。)
我有时候看到朋友圈有人转发《孩子不孝顺的十大征兆》,说“三岁孩子以自我为中心,不敬长辈,就是一个警报信号,就要把孩子怎样怎样”……
看到这些胡言乱语我才大惊失色,三岁孩子刚刚有了自我意识的形成,却还没有长幼有序的概念,有这些行为其实是很正常的。
千万不要乱给孩子贴标签!
鹿说:“就算是这么说,那我也不是故意的啊,而且沙发本来就是给人坐的地方,又不是给他玩的,他凭什么不依不饶的?”
对,为什么孩子会这么不依不饶?
低龄儿童不会分辨“故意”和“无意”

谈到这个问题,我们要来讲另一位伟大的儿童心理学家——皮亚杰。
根据皮亚杰的理论,4岁的儿童处于“他律阶段”——此时他们眼里,有且只有一种正确的行为方式,人们必须严格遵守,一旦违反规定,就必须受到惩罚,至于违反的原因是什么,他们不管(例如:孩子他妈是无意的/沙发是给人坐的,这些原因孩子可都管不了)。
皮亚杰给儿童看了这样两个故事——
故事一:
小男孩A的爹妈叫他去餐厅吃饭。缺心眼的爹妈故意在餐厅门后放了一把椅子,椅子上是托盘,托盘上是15个杯子。小男孩一推开门,门碰翻托盘,咣当咣当,15个杯子都摔碎了。
故事二:
另一个小男孩B,一天趁他妈妈不在家时放飞自我,从高高的碗橱里偷果酱吃。结果,他碰翻了一个杯子,咣当,杯子也碎了。
皮亚杰要求儿童去判断哪个小男孩应该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结果发现:
3-7岁的儿童认为,摔碎15个杯子的男孩要比摔碎1个杯子的男孩更坏。
更大一点的孩子(7-12岁)则会判断,摔碎1个杯子的小男孩更不好。
这是因为,大孩子已经学会考虑行为背后的意图——小男孩A是因为父母的失误导致的失手;而男孩B是为了自己偷果酱吃。
所以,在低龄儿童的判断体系中,他不懂得去分辨“妈妈是不是故意的”,也不懂得去分析“沙发不该用来摆放我的玩具”。
这并不是他熊,而是他的脑子还没发育到懂得这些道理的阶段。
实际上,我们每个人都是这么过来的。
为什么家长不要“火上浇油”?
我以前也说过,由于儿童大脑发育还不完善,他们的情绪控制能力往往很差,一点芝麻大的事情就能让他们炸毛,而且情难自控,短时间难以从崩溃的情绪中冷静下来。
这时如果家长再激动地大吼大叫、打骂、对峙,只会让孩子陷入持续及循环的崩溃中,更加无法冷静。
所以在管教孩子时,要给自己和孩子一个冷静的时间和空间,让孩子暂且远离刺激源,不去关注他,甚至可以适当安抚,让他转移注意力,用这段时间来恢复冷静。
等到亲子双方都冷静之后,家长再讲道理或者行使惩罚,这样既不会在孩子崩溃的情绪上“火上浇油”,也会使父母更加冷静,不会因为身处坏情绪当中而做出伤害孩子的言行。
(即使是体罚,也应该在亲子双方情绪都冷静下来之后,再进行不伤害身体的体罚。)
我说这么多,并不是说在孩子不懂规矩的时候放任自流,不加管教;而是说,要进行有效的沟通。
如果家长和孩子之间只是发泄情绪,而不是采用有效的管教,那么最终并不能让孩子把道理听进去,反而会加强他们的逆反心理,结果岂不是事倍功半吗。
事情的后续:
我:“现在冷静了吗?以后懂了吗?儿子不能打妈妈,别说妈妈不是故意的,就算是妈妈错了,你也不能打。”
娃:“为什么?”
我:“这是我们中国人的规矩。”
娃:“那我可以请你帮我打妈妈吗?”
我:“也不行,因为男生不可以打女生。”
娃:“为什么?”
我:“这是全世界通用的行为规范。”
娃:“那女生可以打男生吗?”
我:“可以……嗯……其实理论上也不可以,但是在实践中由于积极偏见的缘故,女生打男生一般是能够被社会舆论所接受的……”
娃:“爸爸,我听不懂。”
我:“没事,长大你就懂了。”
娃:“那我可以请奶奶帮我打妈妈吗?”
我:“也不行,因为婆婆不能打儿媳妇。”
娃:“为什么?”
我:“这是我们社会主义的文明新风。”
娃:“那我可以请外婆帮我打妈妈吗?”
我:“嗯……可以!咱家里只有外婆可以治住你妈妈,下次妈妈欺负你,你就给外婆告状去。”
娃:“爸爸,那我可以打你吗?”
我:“不可以,因为老子可以打儿子,儿子不能打老子,这是我们中国人的规矩。”
娃:“爸爸,我懂了。我不能打你,但是妈妈,奶奶,爷爷,外公,外婆,都可以帮我打你,对吗?”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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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图片-
背景音乐 |《Akioka Ou - Soshite Fune wa Iku -Short Ver.-》
图片来源丨部分来自视觉中国
-作者-
张昕,北京大学心理学副教授,阳光帅气的科学达人。和太太鹿老师一起经营着公众号“Dr昕理学”(ID:PKUPsyXin),揭秘最有趣的心理知识,传播最接地气的生活科普,专注于用科学经营幸福生活。十点读书经授权发布本文,转载请联系作者。
-主播-
常浩,十点读书签约主播,杭州电台知名主播,手握潮流、声音鉴赏、旅行等多档节目,有品有料的音乐咖,会听上瘾的温柔男友音。微信公众号:三个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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