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THE CANADIAN PRESS
最近,由于孟晚舟女士在加拿大被逮捕和面临被引渡到美国的新闻,大家对加拿大的引渡程序产生了很多的兴趣。很多人都在询问,为什么加拿大的执法机构可以受美国的要求而逮捕孟女士,以及孟女士被引渡到美国的可能性。那么就最近收到的问题,沈律师以问答的形式做出解答。

什么是引渡?
加拿大最早涉及引渡的法律可以追溯到1877年。在1999年,加拿大最新的引渡法案, Extradition Act,正式生效。改法案的意义是简化引渡程序,加快引渡的速度,从而使加拿大可以更快地将被通缉的逃犯归还与和加拿大签订引渡条约或协议的合作伙伴国,比如美国,以便引渡条约伙伴国可以对被引渡人提起刑事诉讼、判刑、或执行判决。加拿大政府还可向国际刑事法院引渡某人,从而使该人受到战争罪的起诉。
加拿大是否会将一个人引渡到提出引渡请求的任何国家?
加拿大只接受已和加拿大签订引渡条约或协议的合作伙伴国发出的引渡要求。
加拿大能否就任何类型的刑事犯罪向引渡伙伴国引渡一个人?
加拿大不会就所有合作伙伴国的引渡请求做出回应。只用在被引渡人在引渡合作伙伴国所涉嫌的罪行在罪名成立后面临至少两年或以上的监禁,或该人所涉嫌的罪行若发生在加拿大而且定罪后所面临的监禁可以达到两年或以上的情况下,加拿大才会受理引渡请求。
如果被引渡人是在引渡合作伙伴国被定罪后进入加拿大以便逃避服刑,而该人的刑期至少有六个月或以上,那么加拿大也会接受引渡合作伙伴国针对该人提出的引渡请求。
加拿大会将加拿大公民引渡到另一个国家吗?
一些国家只允许引渡外国人。然而, 加拿大并不是其中之一。因此, 除了在加拿大的外籍人士可能被引渡以外,加拿大公民也可以被引渡。
哪些国家目前与加拿大签订了引渡条约?
阿尔巴尼亚、阿根廷、奥地利、比利时、玻利维亚、智利、哥伦比亚、古巴、捷克斯洛伐克、丹麦、厄瓜多尔、萨尔瓦多、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危地马拉、海地、香港、匈牙利、冰岛、印度、以色列、意大利、韩国、拉脱维亚、利比里亚、立陶宛、卢森堡、墨西哥、摩纳哥、荷兰、尼加拉瓜、挪威、巴拿马、巴拉圭、秘鲁、菲律宾、葡萄牙、罗马尼亚、圣马力诺、南非、西班牙、瑞典、瑞士、泰国、美国和乌拉圭都是与加拿大签订引渡条约的合作伙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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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加拿大将某人引渡到另一个国家的程序是什么?
来自加拿大的引渡程序可以说是一个三步走的程序。当前的《引渡法》将司法部长和法院的职能责任分为三个不同的阶段。
首先, 在收到引渡合作伙伴国对某个人发出的引渡请求后, 司法部长决定是否签发针对该人的引渡令 ("Authority to Proceed")。
第二,在引渡令签发后,引渡法官将举行引渡听证会,以决定是否将该人交付引渡。
第三,在法官决定该人可以被引渡后,司法部长再决定是否将该人移交给发出请求的引渡合作伙伴国。在这一过程中,该被引渡人有权向司法部长就针对他的引渡决定做自己的陈词。
第一步: 启动引渡请求
引渡的第一步首先是引渡合作伙伴国向加拿大司法部长提出引渡请求。在引渡请求中,该合作伙伴国要向加拿大司法部长说明被要求引渡的人在引渡请求国的境内是被通缉的。
同时,请求国需向加拿大司法部长阐明被要求引渡的人在请求国所面临的刑事指控。如果发生在加拿大并且在加拿大被定罪的话,有可能会要面临两年或以上的刑期。
如果司法部长认为引渡要求已经满足,她将签发引渡令。一旦引渡令签发后,司法部长则可以决定,要么将该名在引渡令上的人逮捕,或向该人发出强制出庭的传票。
司法部长什么时候发出逮捕令而不是传票?
司法部长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来决定是否逮捕引渡令上的目标人物,还是向他发传票:
•  该人是否有可能逃离加拿大司法管辖区域,或在没有被逮捕的情况下不会按要求主动出庭;
•  以前从另一个司法管辖区域逃逸的记录;
•  该人企图对其在加拿大或它国的行踪保密。或有可能阻碍国外的司法程序或对进行中的调查产生不利影响, 例如恐吓或伤害证人或销毁物证;
•  该人参与在加拿大的犯罪;
•  该人有可能在加拿大进行刑事犯罪;
•  在国外或在加拿大存在共犯;
•  拥有非加拿大护照或在加拿大境外有资产,和
•  任何其他因素表明逮捕符合公众利益。
因面临引渡而被逮捕的人如何获得保释?
引渡保释听证会都是在高等法院举行, 一般遵循与刑事保释听证会相同的程序。在被逮捕后, 一个面临引渡的人可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取保候审。这些条件可能包括加纳保释金,与保人共同居住,佩戴GPS跟踪仪等等。如果高等法院的法官拒绝取保候审,则该名在引渡令上的人会在引渡听证会之前一直被关押。
在引渡保释听证会上,高等法院的法官将考虑如果在引渡令上的人获释,他是否有可能在加拿大犯下进一步的罪行,以及他是否有可能逃离加拿大。
第二步: 引渡听证会
在引渡听证会上,高等法院法官必须确信,他面前的这个人确实是引渡请求国确定的被引渡人。
该法官还必须确定,被引渡人在引渡请求发出国所涉嫌的刑事犯罪如果发生在加拿大的话也将构成刑事犯罪。
一旦这些要求得到满足,该法官将审查由引渡请求国收集的称为 "案件记录" (Record of the Case) 的文件集。“案件记录”总结了引渡请求方可在引渡听证中使用的证据。
在检阅“案件记录”及任何其他可接纳的证据后,该法官会在假定所有证据都是可靠的前提下判断在引渡请求中所列出的刑事指控是否有可能成立。在该决定过程中,法官不考虑证据的强弱,也不考虑被引渡人是否将来在他所面临的刑事指控辩护中有可能被判无罪。
第三步: 向司法部长提出引渡上诉
一旦高等法院法官决定引渡令上的人可以被引渡,该人有30天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向司法部长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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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司法部长可以拒绝引渡令?
在高等法院法官做出引渡判决后,加拿大司法部长可以决定向引渡申请国移交该名引渡令上的人,也可以决定不移交该人。
司法部长在考虑下列若干因素后,可以行使酌情权, 不移交该名面临引渡的人:
• 考虑到所有相关情况, 引渡该人将是不公正或压迫性的;
• 提出引渡请求的目的是以种族、宗教、国籍、族裔、语言、肤色、政治见解、性别、性取向、年龄、精神或身体残疾或地位为由起诉或惩罚该人, 或该人的利益可能因上述任何原因而受到损害;
• 根据引渡伙伴国的法律, 提出引渡请求的刑事指控可判处死刑;
• 被要求引渡的刑事指控是政治犯罪或政治性质的罪行;
• 该人在他缺席的情况下被定罪, 并且在引渡后该人无法对案件进行复审;
• 犯罪时, 该人不满 18岁;
• 加拿大已经就引渡请求上所列出的刑事指控对该人在加拿大本土进行了刑事指控。
• 引渡请求上所列的刑事指控均不发生在引渡请求国所拥有管辖权的领土内。
如果司法部长决定不发出移交令, 则该名引渡令上的人应当被释放。
是否可以对引渡令提出上诉?
从理论上来说,引渡令可以一直被上诉到加拿大最高法院。
加拿大的引渡统计数字
据《渥太华公民报》的报道,自从1999年新的引渡法生效后,加拿大平均每年引渡100人左右。截至到2014年,加拿大收到大约1500份引渡申请,其中只有五个申请被拒绝。
来源:88toronto
作者:沈晨(Jake)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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