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说,这种手段可能会从根本上改变税务局追查偷税漏税行为的方式。
加拿大税务部门首次利用法律中的犯罪程序条款冻结或没收逃税者的个人资产来追税。税务局刑事调查部门的斯蒂芬•博宁表示:“我们过去从未使用过这种方式。”在此之前,这些规定只适用于涉嫌资助恐怖主义或洗钱的案件。
渥太华大学特尔弗管理学院教授马克·塔斯表示,税务局利用犯罪程序法追缴偷税漏税者的决定等于发出一个信号。他说:“那些可能逃税的人已经把自己视为游戏规则的改变者。”
塔斯说,这些犯罪程序条款也可以用来没收加拿大境外的财产。例如,如果税务局认为有人从事离岸逃税,并将所得用于购买度假别墅或游艇,那么可能会冻结或没收这些资产。
此外,这种方法还可以阻止一些逃税者使用的策略,比如宣布公司破产以逃避缴税。“如果他们申请破产,政府将无法收回任何东西,”他说,此举可能促使一些违反税法的企业服从税务局的自愿披露计划,虽然仍需缴纳税款,但通常可以避免被起诉和处罚。
亚裔夫妇逃税案件
加拿大税务局之所以会采取新的打击逃税举措,主要是因为渥太华一对亚裔夫妇的逃税行为。这对夫妇分别是52岁的Chi Van Ho和49岁的Thanh Ha Thi Nguyen,他们拥有多处出租房产。
他们被控在2008年1月至2013年12月期间少报了310万加元的收入,逃税523532加元。税务局表示,Ho和Nguyen是“多家住宅和商业地产租赁和房地产翻新开发企业的上市股东、董事和/或公司高管”。
“从2008年至2013年,他们利用多种手段瞒报应税收入。”“这些计划包括从多个受其控制的公司拨出款项作个人用途、拨出公司租金收入及操纵供应商发票。Ho和Nguyen在10月底被起诉,税务局冻结了这对夫妇的6处租赁房产和1辆汽车。
自2015年以来,税务局一直在加拿大的税务法庭上与Ho和Nguyen以及他们名下的三家公司交锋。2017年6月,金龙和地产的租户抱怨称,由于房东没有支付账单,为他们的房屋供暖和热水器供电的天然气被切断了。
代理这对夫妇逃税刑事案件的律师伦纳德肖尔表示,他最近从检方那里收到了“大量”披露材料,目前正在审查这些材料。肖尔说,这些指控是经过长期调查后提出的,“而且这种情况至少已经持续了几年……”
此案将于明年1月开庭审理。
本文编译自CBC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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