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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a律师牵头的签证排期诉讼,不但为500多名诉讼参与原告牵挂,也牵动了所有EB-5投资者的心。
上周五传来消息,12月6日联邦法院就原告的临时禁止令申请做出裁决,驳回申请。
法官列举了被拒的理由:
I. 诉讼获得成功的可能性
1. 原告不太可能成功证明美国国务院非正确解释移民法(INA)
a. 移民法的语言支持国务院的计算政策
b. 立法历史支持国务院的主张
c. 因为EB-5附属申请人被计入国家配额,所以也必须被计入全球配额
2. 原告不太可能成功证明国务院没有遵循行政程序法(APA)
II. 无法弥补的损害
1. 投资者原告未能证明无法弥补的伤害
2. 对区域中心原告也未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
法官认为超龄造成的家庭分离、迟迟不能登陆等的损害,以及对区域中心的损害,都没有达到无法弥补的地步,个人理解这也就是说法官认为没有下临时禁止令的紧迫必要性。
III. 公平与公共利益的平衡
按照以前惯例,法官认为当私人团体寻求对政府的禁止令之时,需要平衡公平与公共利益,政府维持移民的多样化病控制签证数量也符合公共利益。
结论:法官拒绝了临时禁止令申请。
该结果,当然令我们所有人非常失望,但也并非完全在预期之外。正如Ira律师一再强调,这是一场异常困难的诉讼,也将是一场长期的战斗。出师不利,并不一定预示着最终的失败,我们还继续有上诉的机会,虽然最后成功的可能性确实如此次裁决一样确实非常小。
也正如Ira律师所言,诉讼的成功还需诉讼之外的努力,无论是游说还是媒体宣传,都需要继续加油跟上,打一场立体配合战役,最终才可能达到我们期望的结果。
AAED,正在努力进行游说工作的推进,希望中美行业同仁都能从各方面支持他们的工作,配合诉讼一起前行。目前已经有20多家中外行业机构出资支持AAED的游说工作,AAED要能继续走下去,也需要更多的机构特别是行业大机构来支持。诉讼失利,游说工作的必要性也更为强烈,毕竟我们并没有过多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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