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岁的外卖郎陈先生三年前在曼哈顿下城骑店单车送餐途中,遭汽车撞击,经多次手术后装上假体颈椎,且因剧烈疼痛而无法重返工作。
经过三年诉讼,日前终于获赔1103万3527.64元,他表示因为已无法抬重物,未来希望读书取得高中文凭(GED),找到较轻鬆的工作养家。
陈先生十多年前从福建移民来美,由于仅有初中学历、英文不佳的他只能到华埠的餐馆担任外卖郎,2015年5月他骑著电单车到下城送餐,经过百老汇大道(Broadway)和富顿街(Fulton St.)时遭后方的汽车撞击。
根据警方报告,撞人的司机表示在交警指示后直行百老汇大道,骑著电单车的陈先生突然出现在前方,因此闪避不及撞上。
但据陈先生表示,他当时直行百老汇大道,却遭到后方车突然撞上,该路段并未装设监视摄影机。
陈先生说,被撞后他在地上滚了几圈,倒在马路中央不能动,全身疼痛,回过神来第一件事情就是担心家人,不知道我受伤之后他们该怎麽办。
随后他被送往纽约长老会下城医院,前后做了颈椎切除、装假体颈椎、椎间盘切除,右膝关节等多项手术。
受伤期间由于两个孩子仍在读小学,原本在餐馆打工做企枱的陈太太独自挑起一家生计,只能一边做工,一边照顾丈夫和孩子,熬过三年。
陈先生说:那段时间真的很难熬,我们只能到处借钱,老婆还得了抑鬱症。
受理此案的律师黎保利(James C. Napoli)表示,因为电单车为非法,官司诉讼期间许多陪审团都对陈先生骑电单车送餐有意见,同时陈先生是否合法在美居住,也成为诉讼过程中的讨论议题,但最后他们仍打赢官司,并争取到1103万3527.64元的赔偿。
因为车祸之后无法抬重物,连小孩都抱不动,陈先生希望能够重回校园,学习英文并取得高中文凭;未来想上大学的他说,更希望能透过发奋向学,替自己找到一份不需要依靠劳力的工作、扶养孩子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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