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写下24万借条为“哄闺蜜开心”,结果闺蜜真来要钱了!
11.2018
现代快报记者从常州钟楼区西林派出所了解到,小周今年25岁,家住西林街道,和小徐是常州某技校的同学。因在校期间志趣相投,两人是很要好的闺蜜,经常互相分享喜怒哀乐。没想到,因为借条的事情,弄得她现在被小贷公司追债,只得到派出所报警。
据西林派出所民警介绍,11月4日,常州女孩小周在其家人的带领下来到西林派出所报案称,2017年8月,闺蜜小徐因工作上的事情心情烦闷,向小周倾诉。小周安慰小徐时,小徐提出要小周写一张借条给她,她心情就会好了。小周心想她们关系这么好,就给小徐写了一张“小周向小徐借款6万块”的借条。
小周说,到了2017年11月,小徐心情不好,又找到她倾诉,提出再让她写一张借条。她也知道借条不能随便写,但她觉得自己上次写的借条,小徐也没有问她要钱,应该就是两个人之间互相闹着玩的。于是。这一次,她写了一张9万块钱的借条,把上次6万块的借条作废。
小周说,就这样反反复复,她一共写了四次借条,借款金额多达24万元。
让小周没想到的是,今年1月份,小徐拿着借条开始向小周要钱了。小周说,自己只是为了安慰小徐才写的借条,实际未发生任何金钱往来,一开始是拒绝还钱的。“后来,小徐威胁我,说如果不给钱就去法院起诉我,让我吃官司,我很害怕。就从1月份开始,陆陆续续给小徐钱。”
小周告诉民警,她自己只有8万元存款,距离24万还差太多了,她只好去贷款借钱。但贷款利率很高,自己也还不起钱了,今年11月初,贷款公司人员找上门逼债,她的父母这才知道借条的事。
因此事的管辖地在兰陵,小周已到兰陵派出所报案。小周和小徐之间是否存在债务纠纷,或还是有其他隐情,目前兰陵派出所已介入调查。
江苏鑫法律师事务所刘小燕律师表示,闹着玩写的借条就是给自己惹麻烦,因为如果没有真实的借贷事实发生而写下借条,也需要在法律诉讼时通过各种证据来证明借贷关系并不存在,法院才会判决那借条不具有法律效力,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对于涉及到债务的问题,大家一定要谨慎对待。
来源:现代快报(ID:xiandaikuaibao)
责编:孙宜辰
审核:段君凯、小 翟、董 姝、史国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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