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乐丝Wall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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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文中,我们将讨论某些逗号成对出现时产生最佳效果的方式。
请比较以下三个句子:
This novel approach, proposed by Chang, has provided an alternative to conventional methods.
This novel approach, proposed by Chang has provided an alternative to conventional methods.
This novel approach proposed by Chang, has provided an alternative to conventional methods.

第一个句子清楚地传达其意义给读者:有一种新方法可用来替代传统方法,读者也能获得附加资讯:这个方法是由某一位姓张的研究者所提出来的。这个要素,「由张某所提出的」,不是采用两个逗号(如同第一个句子),或是不使用任何逗号「 This novel approach developed by Chang has provided an alternative to conventional methods」。在这里单一的逗号(如同第二及第三个句子)会混淆读者,因为它并未厘清邻近资讯所扮演的文法角色。

当类似于这样的子句出现在句子的开头或结尾时,使用成对的逗号是不必要的:
范例:
According to Chang, this novel approach is vital.
This novel approach is vital, according to Chang.
This novel approach, according to Chang, is vital.
在前两个句子中,使用额外的逗号是没有必要的,因为子句是置于句首或句尾。在第三个句子里,我们可以看到使用两个逗号的需求,用以澄清句子中断部份所扮演的角色。当然,您将注意到第一句看起来比另外两句好得多。您不会希望这样无关重要的资讯,出现在句末的重要位置中。同样地,您应该不会以这样的方式截断一个句子,除非句子中断的部份本身具有其重要性。
在文法上,使用一个逗号而非两个或没有任何逗号,并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然而,我观察到在学生的写作上常常有这种情形出现。在许多情况下,这样的错误可能只是无心之过;但是在写作上,逗号仍旧经常被遗漏掉。但是,如果您持续地只使用单一逗号在需要使用两个或完全不需要逗号的句子当中,您可能会将限定与非限定子句混淆不清:由于不知道是应该不使用任何逗号( 适用于限定子句)或是使用两个逗号(适用于非限定子句),也许您就折中一下,只使用一个逗号。
在接下来的内容当中,我也将会提及许多作者长期遭遇的问题―如何在「which」及「that」之间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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