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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残粉的世界我永远不懂
作者:欧阳乾,公众号:欧阳乾在此
作为一个智商健全的正常人,我实在是理解不了某些追星的脑残粉。
这些脑残粉就跟大脑缺氧了似的,别管明星干了啥,哪怕只是在街边撒了一泡尿,他们都会激动地浑身发抖,热泪盈眶,举着小牌子高喊“XXX我们爱你”。我敢保证,他们亲爹亲妈都没这待遇。
最近范冰冰摊上事了,销声匿迹了很长时间,把脑残粉们给急的啊,那是上蹿下跳,夜不能寐。这不,9亿罚款刚交完,范冰冰就出来发微博了,表示想念大家——其实她被崔永元整得焦头烂额,有空想念谁啊?言外之意还不是说老娘很好,9亿罚款毛毛雨吗?
这条微博其实可以用另一句话来表示:天空飘来五个字,这都不是事。

看到豪门姐这么霸气,粉丝们沸腾了,跳跃了,哭泣了,纷纷在下面留言:冰邦一直陪着你。
哎呦我的妈呀,原来范冰冰的粉丝有这么一个萌蠢的外号:冰邦。你别说,听起来还挺可爱的。抱着好玩的心态,我在网上随便搜了一下,然后,我就对冰邦们的智商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比如,这条发在贴吧里的帖子号召“冰邦们不要自乱”,给自己的偶像打打气,加加油,也是人之常情,但楼主的发言让我三观尽碎,“最狗血的公关战才刚开始,冰邦们千万不要自乱……所有关于范冰冰的新闻全是假的……不要追着路人解释,维护好你们偶像的超话,保护好代言是关键……”脑残到这个份上,下面却有一大堆狂热跟帖踊跃支持,让我不禁陷入了深深地思考:这都是一群什么人啊?
我终于明白了那句话:你不可能理解一个纯脑残,因为他跟你不在一个思想维度上。
也许,在某些脑残冰邦的眼里,这个宇宙都是范冰冰创造的,她是造物主、创世之神,上帝耶稣,每天赐予你们食物和还珠格格。而你们要做的事情就是记住“所有关于范冰冰的新闻全是假的”,并且永远追随她。
真的,我有一种感觉,哪天范冰冰加入恐怖组织去杀人放火了,这些脑残粉们都会至死不渝。
就像演员柯震东因为吸毒被抓,本以为他会受尽千夫所指,没想到粉丝们全都为他哭诉求情,甚至跑到拘留所彻夜守候,哭的比死了亲妈都难受。还有的粉丝决定也去吸毒,这样就可以被抓进去陪男神蹲牢房了……
看来脑残粉这种东西,都是一样货色的。
怪不得现在那么多人想着演电影,当明星,几大影视院校的报考招生年年人满为患,那些身强力壮的年轻人即使在横店飘着,也不愿意去找个正儿八经的工作,踏踏实实地干起。因为他们知道,一旦成了明星,就能收获无数脑残粉,就像割都割不完的韭菜,一茬一茬又一茬,你赶都赶不走。
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吊诡,赚他们钱的,把他们当傻子耍的,却受到他们狂热的追捧;为他们说话的,替他们争取权益的,却受到他们的唾骂和憎恨。一方面是范冰冰发条微博就能让粉丝们哭天抢地,一方面是曝光行业黑幕的崔永元却在网上受到无尽的谩骂和威胁。
甚至,直接有人对他发出了死亡通知。
崔永元没有那么多至死不渝的“冰冰邦邦”,很多时候,他都是一个人在战斗,所以,面对相继而来的死亡威胁,他选择了报警,却遇到了各种阻拦和推诿。一气之下,崔永元对派出所发出了举报信,表示每次去报案,“派出所的干警嘴巴说得很热闹,像哄孙子一样”。
崔永元是不是一个英雄,我们暂且不论,首先他是一个正直的人。把一个人正直的人逼到这个份上,让人心寒。再看看范冰冰之流逃税漏税洗钱吸毒就差特么的杀人放火了还依旧光鲜亮丽万人追捧,让人心更寒!
但心寒的永远是我们这些正常人,对于脑残粉来说,9亿罚款交完了,他们的热情才刚刚开始。
新闻回顾:
范冰冰就逃税事件致歉:将依照处罚决定补缴税款
来源:央视新闻
10月3日中午,范冰冰就逃税事件发布道歉信:对税务机关调查后依法作出的一系列处罚决定,完全接受。将按照税务部门的最终处罚决定,筹措资金、补缴税款、缴纳罚款。
致歉信全文如下:
事件回顾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以及江苏省税务局获悉,今年6月初,群众举报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后,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即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目前案件事实已经查清。
从调查核实情况看,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管辖,江苏省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分别计0.51亿元、0.65亿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以及《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则》相关规定,9月26日,江苏省税务局依法先向范冰冰下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对此范冰冰未提出听证申请。9月30日,江苏省税务局依法已向范冰冰正式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将追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收到上述处理处罚决定后在规定期限内缴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由于范冰冰属于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上述定性为偷税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超过规定期限不缴纳税款和滞纳金、不接受行政处罚的,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经查,2018年6月,在税务机关对范冰冰及其经纪人牟某广所控制的相关公司展开调查期间,牟某广指使公司员工隐匿、故意销毁涉案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阻挠税务机关依法调查,涉嫌犯罪。现牟某广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国家税务总局已责成江苏省税务局对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六分局等主管税务机关的有关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已部署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对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纠并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的影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对个别拒不纠正的依法严肃处理;对出现严重偷逃税行为且未依法履职的地区税务机关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将根据不同情形依法依规严肃问责或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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