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华裔老妪租住在曼哈顿华埠一栋公寓大楼20多载,被房东以“违规分租”为由告上法庭,面临被驱逐的境地。律师表示,纽约市面向耆老房客提供多项保护性政策,如果遭房东下达“逐客令”,可循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80岁的武女士20多年前搬入曼哈顿华埠一间公寓大楼,以每月900元的租金价格租住一间一房一厅的住房单元。由于年事渐高,一个人生活不便,她的3个子女便雇请了一名家庭护理住进武女士家中,帮忙照顾日常起居饮食。3年前,房东以武女士“将房屋违规分租他人”为由,通知武女士要求停止租约并请她搬出去,几经交涉无果后,武女士被房东告上法庭。
武女士遭房东下达“逐客令”。(尹英姿摄)
  武女士表示,因为身体不好加上精神情况不佳,需要护工在家中常住照顾起居,并且3个子女和孙子女也时常回家看望和陪伴,但除了护工和家人之外,租住的房屋并没有与他人合租,房东“违规分租他人”的指控并不属实。“我每个月月初都写支票交房租,但房东就是不收。”武女士说,更令她无奈的是,房东从近几个月开始已经不收房租,她只好把已经开好的支票暂时收存。
  律师表示,即便房东拒不接受月租金,武女士仍可将租金支票等资料备齐,与近3年来的上庭相关法律资料呈堂作为证据。他指出,纽约市房屋法庭(NYC Housing Court)面向租房的耆老房客有特别保护政策。只要年满18岁以上、有身体或精神疾病并且没有子女或其他亲友提供协助的房客,若遭房东驱逐,当事人可申请成年人保护服务(Adult Protective Services)项目的帮助。
  律师说,一般情况下,年满70岁及以上的耆老如果因为身体健康状况不佳或有精神疾病,并且没有子女或其他亲友可提供协助的情况下,法庭考虑到耆老的实际情况,不会批准和发出驱逐令(Notice of Eviction)。如果需要申请成年人保护服务项目的帮助,可拨打212-971-2727或 212-279-5794致电提供该项目的曼哈顿办公室咨询详情。
  除此之外,根据纽约市现行规定,年龄在60岁及以上的耆老房客在租房期间若因任何原因收到房东发出的驱逐令(Notice of Eviction),可向市人力资源管理局(Human Resources Administration,HRA)设在全市5区房屋法庭内的办公室申请法律协助,避免遭到驱逐。其中,曼哈顿的HRA房屋法庭办公室地址为:华埠中央街111号,854室(111 Centre Street, Room 854)。
转自:侨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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