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时间9月18日,州长Jerry Brown签署AB 626号法案,正式在加州范围内将私厨(microenterprise home kitchen)进行了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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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加州之前也允许售卖一些家庭自制食品,但仅限于糖果、面包等不易变质的特许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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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受留学生和华人朋友们喜爱的各种饺子、煎饼果子、凉皮、肉夹馍微信私厨,实际上都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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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州,违反食品零售法是一项轻罪(misdemeanor)。去年,一位来自Stockton的单亲妈妈,因为被卧底调查员发现在脸书群里卖自己做的凉拌菜,受到了从事80个小时社区服务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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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被称为“自制食品运营法”(Homemade Food Operations Act)的AB 626号法案正式生效后,通过网络或社交媒体售卖自制食品的所谓私厨,就不再是不能见光的灰色行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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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随着合法化一起到来的,是来自加州政府的监管。AB 626号法案规定,想要合法售卖自制食品的个人或家庭小作坊,必须满足下面这几个最基本的条件:
1. 获得专门的营业许可
为了保证食品卫生,合法的私厨必须和food truck、B&B民宿一样,预先接受本地公共卫生部门的检查,获得营业许可。开张后,还要把许可公示在顾客可以看到的网络或社交平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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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每年营业收益不得超过$50,000
为避免扰乱现有的餐饮业秩序,每个合法私厨,年营业额不得超过5万美元。法案的联合起草人表示:“未来你可以用做私厨的方式来测试商业企划,或者为家里挣点外快,想要赚大钱的话还是请开一个正规的餐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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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遵守相应的建筑规章和消防规范
为了减少扰民或者引发火灾等意外的可能性,合法私厨的厨房必须符合当地的建筑规章和消防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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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 626由来自南加的众议员Eduardo Garcia主笔,分别在今年1月和8月在众议员及参议院获得投票通过,并在9月18日获州长签字通过,正式成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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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的反对者们对未来私厨食品卫生的监管表示了担忧,但支持者们认为私厨早就存在,之前缺乏任何形式的监管,合法化后至少有了一定的管理力度。
他们还强调,私厨在某种程度上对活跃经济和文化做出了贡献:“私厨的经营者很多都是赋闲在家的妇女,她们热爱制作美食,又希望能挣点钱补贴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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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业余厨子不少都是新移民,有的甚至不会说英语,但她们制作的那些地道家乡风味美食,正在成为联系起一个文化群体内部的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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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私厨,早前加州州长还签署了将路边摊(sidewalk vendor)合法化的SB 946号法案。同AB 626法案一样,SB 946也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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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时候,加州就将成为全美第一个可以合法享受私厨 + 街边美食的州,各位湾区的小伙伴,你怎么看呢?
AB 626号法案原文:
https://leginfo.legislature.ca.gov/faces/billTextClient.xhtml?bill_id=201720180AB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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