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USCIS)从本月11日起,赋予审案员更大的自主裁量权,允许审案员(Adjudicator)在处理移民案件时,可在不向绿卡申请人发出补件通知等文件的情况下,直接否决(Deny)申请。律师提醒,华裔民众在申请绿卡时须务必据实填写个人信息和一次性按规提交所有材料(Initial Evidence),否则再无“亡羊补牢”的补件机会,甚至还可能被视为诈骗(Fraud)行为、直接影响以后的移民申请。
翁振信律师(中)提醒华裔民众提交移民申请须保证材料齐全和信息属实。(均尹英姿摄)
  根据USCIS的旧规,审案员在处理移民申请时,如果发现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全或信息有误,须向申请人发出补件通知(Request for Evidence)要求补交额外材料(Additional  Evidence),或者发出否决意向通知(Notice of Intent to Deny)要求申请人解释提交的个人信息中的不实之处等。但在11日之后,USCIS将“完全自主裁量权”(Full Discretion)赋予审案员,即审案员无须再经过这一流程,可直接发出否决决定、终止申请。受影响的申请人将包括并且不限于在11日之后提交移民申请的人士,这一日期以USCIS向申请人发出的收件回执(receipt)上的日期为准。不过,“童年抵美暂缓遣返计划”(DACA)申请人不受新规影响。
  以用来进行调整身份获得绿卡的I-485表格为例,该表格在去年8月将申请人需要回答的问题增加至80多个,无论对申请人的过去经历、背景等信息的要求都更加严格。举例来说,如果当事人以商务/旅游签证来美,居留美国期间与公民配偶完婚,需要使用I-485表格来调整身份,在新规定于11日生效之后,申请人如果因为该表格内容填写不当,那么将可能导致申请被拒,加上若原有的商务/旅游签证已经到期,则该申请人还将面临被直接送交至移民法庭进行递解程序。
USCIS公布新规,赋予审案员更大的自主裁量权。
  翁振信律师楼律师翁振信指出,在经手的申请当中,华裔申请者未按实填写因违规或违法被执法部门打指纹、被逮捕甚至遭控罪等个人信息,而影响绿卡申请的情况较为常见。他提醒,除了未造成他人生命财产损失的并排停车(Double Parking)、超速(Speeding)、闯红灯等轻微交通违规之外,曾有任何违规或违法行为或者因为任何原因,被警察等执法部门要求打指纹的行为,都必须在申请表格中写明且附上“自我陈述”和其他相关文件,以供USCIS审案员参考。
  一旦移民申请因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的原因被否决,申请人虽然可以选择上诉(Appeal),但更多情况下只能重新提交移民申请,这意味着申请人不得不再次缴纳相关申请费和重新排期,造成时间和金钱上的损失。
编辑: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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