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商领域第一部综合性法律
《电子商务法》已经正式出台!
明年1月1日起就将实施!
以前游走在灰色地带的微商、代购
从今以后都会受到严格的监管
一旦违规
等待你的将是巨额的罚款!
最高200万!
《电子商务法》出台
8月31日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经过五年立法、4次审议修改的《电子商务法》在此次会议上获得了表决通过。
这是我国电商领域第一部综合性的法律
它的出台在代购界、微商界
引起了轩然大波!

甚至被称为《代购法》!
网络配图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这部法律的约束对象就包括电子商务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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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电子商务经营者?
《电子商务法》第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翻译一下就是:
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上的代购、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在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博主、统统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
都将受到《电子商务法》的严格监管!
怎么管?
1. 必须进行登记
《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对代购的影响:
以前,在淘宝开个代购网店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朋友圈的“微商”更是零门槛。
但是以后,除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都必须依法进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再想游走在灰色地带。不可能了!
而且,光是办营业执照还不行,还得在显著位置持续展示
否则,你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
对消费者的好处:以后如果通过微商、代购,买到劣质假冒的产品,我们可以有理有据地依法维权了。
2. 必须依法纳税
《电子商务法》第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依照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对代购的影响:
以前,你在淘宝做代购,在朋友圈坐微商,挣多少钱都是自己的。但是以后,你该纳税的一分钱都不能少!
而纳税之后,成本自然也会增加,价格优势势必不会再那么明显。
代购、微商赚的钱不仅会减少,生意说不定也会不好做。
对消费者的好处:
这意味着,那些靠九块九包邮,靠偷税漏税打价格战,通过降低质量压缩成本的野蛮时代日子不长了,未来一定会越来越规范。
3. 电商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五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这两条规定的意思很简单:
如果平台上卖家的商品有问题,比如奶粉是假的、红酒是假冒的、化妆品是假的等等,那么平台也得承担责任。
其实就是让电商平台主动承担起监管卖家的责任。
怎么承担呢?
重罚!最高200万!
对代购、微商的影响:
现在的互联网企业在日常运营中是非常关注合规红线的。
为了确保合规,互联网企业很可能会采用“比政策法律更严谨”的管理规则和用户协议。
所以,想通过代购、微信朋友圈,卖假货、劣质商品,以后恐怕不会那么容易了。
对消费者的好处:监管越来越严格,我们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几率也会越来越小。
即便买到,以后也有法可依,有地方说理了。
4. 严禁“刷好评”、“删差评”
《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简言之就是:禁止卖家“刷好评”。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
违反上述规定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简言之就是,禁止电商平台擅自“删差评”!否则最高罚款50万!
对代购、微商的影响:
以前,一些卖家会通过花钱“刷好评”、“删差评”的方式,让某个商品的评价看起来非常好,吸引大家购买。
但是以后,这种做法是违法的!
想通过这种方式增加销量,不行了!
对消费者的好处:
很多人在网上买东西的时候都习惯看看评价,也很容易对一些“刷出来的好评”信以为真,不幸入坑。
但是以后,这些“坑”会越来越少,大家可以买得越来越放心。
5. 禁止搭售商品/服务
《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也就是说,不管是微商还是代购,以后在卖东西时,都不能随意搭售商品。
以往那种买机票时默认勾选接机送机、快速安检等服务的情况,以后都是违法的!
如果违反规定,会面临最高50万的罚款!
6. 不得无故拒退押金
《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这条规定主要针对的是以前那种“不管订什么,只要交了押金就不给退”的霸王条款
以后,不管你是微商还是代购,不管你是帮别人订了酒店、机票还是其他什么,订之前都必须明确告诉人家怎么退押金。
而且,不能以不正当的借口拒绝退押金,否则将面临最高50万元的罚款!
总之,《电子商务法》实施之后,代购、微商不仅要受到严格的监管,还要依法纳税,日子恐怕没有以前好过了。
不过电商平台的各种乱象会得到规范,消费者在网购商品时,也会得到越来越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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