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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反杀”事件警方通报: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下面我将警方公告截图给大家。
警方认定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使用的法律条文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那些嚷嚷电动男是防卫过当甚至定性为故意伤害的“律师”可以歇歇了。
这次昆山警方的处理是正确的,正确到什么程度呢,我们看看网友的评论和点赞数量就足够了。
这简直就是一边倒的碾压舆论,警方处理大快人心,这里给昆山警方点个赞,没有变成第二个南京彭宇案。
我后台很多人留言说我看的准,法律分析到位,比半桶水律师强多了。上面讲完光明的了,然后给大家说点黑暗的现实,如果这次没有舆论介入,如果没有全国人民的声援,我也可以明确的说,这次电动男至少也是个防卫过当,昆山反杀案的电动男是中国第一例使用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无限防卫权无罪释放的案例,你没看错,第一例,这个法律颁布这么多年一直束之高阁的。
那么大概有多少人支持正当防卫呢,我之前的文章末尾,做了一次投票,大概94%的人支持。
所以,是人民群众的呼声创造了这次奇迹,这是正当防卫法案历史上零的突破,当然,保护电动男,其实就是在保护我们自己,如果不是黑恶势力如此猖獗,人民这次的愤怒也不会这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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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今天头条划个水,继续请假,总邮件数1000多了,不过现在还剩200多未读,估计明天早上就搞定了,真的快累死了。我认为的合格人数已经达到30多,但是我实际上只预备了4个位子,所以我现在也很纠结,只能优中选优,或者等3个月之后的第二批。
这里给大家说一说我的筛选标准,年龄大的,异地的,除非有出彩的资质表现,否则都不行。而这个出彩的表现,就是曾经写过爆款文,要知道偶尔出爆款很容易,很多人都做的到,但是经常出爆款就很难了,所以如果连一篇爆款都没出过,那显然离优秀还差的很远。
而之所以年龄大和异地的要设高门槛,是为了他们自己考虑。很多人认为跟我学一段时间之后就能找到成功的捷径,马上就可以登顶人生巅峰,所以一股脑的全来了。
我这里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文学领域的培养,和体育领域、影视领域的培养是一样的,淘汰率极其之高,尤其是思维这个东西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比其余2个领域更难以发掘,基本就看命。
比如现在的文章好,但是你之前受名师教导已经好几年了,而另外一个人比你次一档,但是浑浑噩噩是随笔写的,那肯定后者天赋高,但是我咋知道你之前有没有专业训练过对吧。如果说完全随机选,大概1%的概率选中好苗子,我利用专业知识细心筛选,概率最高提升到10%,那也有9成的人要淘汰,怎么培养都不适合的那种。
在这种情况下,就要降低培育者的机会成本,越年轻,越是本地,机会成本越低。有句话说,年轻人不惧怕失败,但是中年人不允许失败,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越年轻,选择的成本越低,如果你已经在某一行或者某一个单位耕耘五年十年,一旦离开,损失的成本极其巨大。
而异地也是如此,很多人一头冲进北上广,认为自己混个三年五年,赚一笔钱积累点经验,不行再回老家呗,而实际上你在一个城市呆的日子里,你的大多数积累都沉淀在这个城市了,你的很多人脉关系、知识经验,只有在这个城市才有用,离开立刻废一半,跨城的成本也是巨大的,很多年轻人没有这个经验,以为无所谓,等呆了五年十年之后才知道进退二难。所以,选城市,比选单位和工作,要更严肃。
而对于我本人而言,虽然我觉得自己培育能力会很厉害,但是我没有丝毫信心把所有人都培育成才,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成才概率不仅不是100%,实际上,能达到30~50%我都可以自豪的称自己为培育大师了,大部分人不合格,那会是常态,即便他的基础看起来很好。
我不想让任何一个人冒着很大的代价,最后发现他在这一领域天赋不足导致人生损失巨大,所以我只能尽量的降低他们的机会成本,这样才是对他们的负责,我绝对不是那种觉得你还行,就让你收拾包裹直接跨城过来的人,那是极其自私的表现,丝毫不考虑如果你失败可能产生的一系列后果。
大概就这样,我希望的是跟着我的每一个人,都能得到人生的最大提升,所以我的选择标准就是成才概率越高,机会成本越低的人,被选中概率越高,我要对每一个人负责,我不能保证人人成才,我只能尽人事,然后听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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