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了被工作操翻的一天后,老张拐进了夜市大排档,用手机点了份双人自助,啤酒咬开,菜端上来,是时候大快朵颐一番了,背后却传来狮子吼般的大喊大闹,笑声比猪叫还刺耳。

带着满脸不快的表情,老张觉得应该提醒下他们:小点声,这是公共场合。
刚把脖子扭过去,只见角落里一群人,个个凶神恶煞,大金链子脖上挂,浑身纹满了龙虎麒麟,腆着的肚子能装十瓶勇闯天涯,后脑门反射出慑人的寒光。
像极了刚刚被砍死的龙哥。
龙哥这种人,社会上有很多,特征明显,相当耀眼,容易分辨:
服装颇具特色,不管身材怎么养,尖头皮鞋和勒蛋紧身裤是标配,公文包夹在胳肢窝里,穿POLO衫的,领子立起来,穿花衬衫的,扣子解开几粒。墨镜挂在额头上,脸上能有二两油。大多数时候,是不穿衣服的,一身肥肉,全是文身,说起话来,肉会有节奏地抖动。
走路那也是不走寻常路,耸肩,伸头,外八字,手往外甩,东摇西摆,不走直线,自比螃蟹,睥睨万物,啥都不放在眼里。
人来疯,也称表演性人格,越是公共场合越撒泼,越是有人注视越兴奋。吃个饭点菜,叫服务员来,敲一下,恨不得把桌子镇碎,吼一声,百米内有回音震荡。
视谈资如生命,动不动就要拿刀拿家伙,喊打喊杀,蛮不讲理,气势汹汹,也不是真砍人,只不过是为了多年以后能在酒桌上讲一个刀光剑影的故事。
爱吹牛逼,故事很多,版本多样,根据场景随意发挥,反正就是厉害,方圆五十里,想弄谁就弄谁。结果警察一来: “瞧你们这德行,还镇王府井,镇动物园,镇地安门,公安局全镇!”
言必谈枪和女人,但身体基本被毒品和酒精掏空,嫖个娼实际进行时间,以秒来计。身上那把枪不行,就吹嘘自己有真枪,平时都当玩具耍,你要问在哪里,又笑你没见识,真枪哪能随便带。
喜欢称兄道弟,义字嘴边挂,个个都是过命交情。十个打一个,积极团结,砍完就包厢喝酒,抱头庆祝趟过了血与火。十个对十个,还没开始,拔腿就跑,兄弟不要了,姿势也正常了。
不讲原则,喜欢跟兄弟谈女人,喜欢跟女人谈兄弟,不是睡了兄弟女人,就是女人被兄弟睡了,或者干脆就互相睡。
欺软怕硬,畏老大如畏虎,点头哈腰,端茶送水,怂得手抖。遇到真正的亡命之徒,毫不迟疑,说跪就跪,喊爹都没问题。能下手的,基本都是老弱病残,没有抵抗能力的。
就这尿性也配叫黑社会?血性、人性、江湖性、独立性、建设性……啥也没有,就剩下一个性,结果还不中用
国产黑社会从业者的处境确实比较艰难,装逼被刀劈,龙哥走了,尸体还没凉,社会人士就纷纷致以亲切的问候——走得好。
这说明什么?说明单打独斗是不行的,关键时刻还是要抱团取暖,有一种模式就值得借鉴:天安社。
统一的着装,全身的文身,永字辈的名号,没事就包场搞联谊聚会,天安社的网红在用这种最“质朴”的方式竖立着自己的品牌。
网上流传最广的照片,是天安社的大哥们集体在武庙拜关二爷,气氛肃穆而凝重,颇有些向山口组致敬的味道。当然,天安社从不承认自己是黑社会,他们给自己的定位是商会。
天安社的娱乐方式,是乡村土嗨与农业重金属的集大成者,一首MC天佑的《一人我饮酒醉》能将气氛燃至最高点,一口一个“操你妈”,感觉鼻子里呼出来的都是霸气。
深受《古惑仔》等现实主义艺术影响的天安社大哥们,最崇拜的人就是陈浩南。永字辈的大佬们去香港旅游时,很遗憾自己没有见到铜锣湾的大B哥,但还是想办法把东星的“骆驼哥”请到了北京,视为座上宾。
“骆驼哥”的真实身份是香港黑帮14K的大佬,他在视频里讲述自己怎么砵兰街砍到众坊街,底下的大哥们听得津津有味,乖巧的样子像一群小学生。
很多家里蹲青年,社会闲散人员的终极梦想,就是能够进入天安社,过上“大金链子小金表,一天三顿小烧烤”,搂着扒蒜妹,没事整个貂的幸福生活。
但这并不是龙哥的梦想,龙哥是有理想有情怀的人,手里没几件案底,也配叫大哥?从“大盗阿龙”到“社会龙哥”,二进宫,三进宫,四进宫,在风霜中磨练,龙哥一直在成长。
出狱后,昔日的兄弟纷纷来迎接,那日,微风不燥,阳光正好,万众瞩目。
慢慢地,龙哥就膨胀了。8月27日,对龙哥来说是开心的一天,他开着宝马车,带着小弟和太妹,环城兜风,不亦乐乎。
那天龙哥喝酒了,如果有来生,龙哥一定会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箴言。
趁着酒劲,龙哥想给后生们秀秀车技,让他们见识下大哥的风采,没成想,一下就追尾了电动车。兄弟们马上按住了龙哥,说,大哥别生气,我们来处理。
等了好久,龙哥不耐烦了。下车一看,小弟们不仅没取得实质性进展,反被白衣哥教做人。
这还了得,转身,抽刀,像十八岁那年的街头。当然,龙哥是社会人,讲究的是面子,拿刀并不是真砍,吓唬吓唬也就算了。
没成想,这一届的路人已经不是当年的路人,不仅不怵,眼神中还带着嗜血的凶光,直接夺刀砍来。龙哥的世界观,崩塌了。
那么,龙哥临死前会想些什么呢?
如果他喜欢王家卫,他想起的应该是:
“我以前听人说过,如果刀够快的话,血从伤口喷出来的时候像风声一样,很好听,想不到第一次听到的是我自己的声音!”
如果他喜欢马尔克斯,他想起的应该是:
“多年以后,当我被砍得起七零八落,面目全非,连肠子都流出来时,面对疾驰而来的救护车,我会想起当年大哥教我用刀的那个下午……”
如果他喜欢曹雪芹,他想起的应该是:
“说什么兄弟情、义字先,如今生死放哪边?昨日K歌把妹摇骰子,今宵红灯街头一身残。乱烘烘你方砍罢我来砍,结果反被他人砍。”
不过,考虑到龙哥的文化水平,他最可能想到的,应该是:
“来生不做社会人,好好读书才是真。愿天堂没有电动车!”
老早前就有段子,孩子问父亲什么是黑社会,父亲语重心长的说:“一身干净的唐装,手里拿着佛珠,身上挂着各种文玩 ,平时闻个香,品个茶,还能人五人六说一大套励志警句,温文尔雅,举止得体的这叫黑社会”。
孩子又天真的地问:“那刚才那些光膀子,露纹身,打耳朵眼儿,戴手指粗的假金链子,张口你妈,闭嘴你奶奶,夹个小包,烟不离手的那是什么”。
父亲笑了笑说:“孩子,那是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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