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晚21时许,昆山市发生一起持刀砍人事件,最终导致一死一伤。据网上流传的视频显示,一辆白色宝马车横行霸道地驶入非机动车道,不料与一辆正常骑行的电动车发生剐蹭。宝马车后座上有一男子气不过,就下车与骑车人发生口角,并对骑车人连连推搡。随后,宝马车司机也气冲冲地从车上下来,二话没说,扑上去就对骑车人拳打脚踢。由于骑车人奋力反抗,宝马司机深感受挫,又气急败坏的返回车内拿出一把长砍刀,愤怒地砍向骑车人。


骑车人虽然连连躲避,但仍被宝马司机砍中数刀,所幸都非致命伤。这名司机看自己占了优势,就更是步步紧逼,不依不饶,似乎是想致骑车人于死地。骑车人惊慌之下,左躲右闪,没想到宝马司机的刀突然脱手落地,骑车人连忙抢先捡起刀,向宝马司机以牙还牙,宝马司机看形势不对,便落荒而逃,但是骑车人分明已经杀红了眼。正所谓:你要我的命,我岂能心慈手软。这一顿砍杀,最终导致宝马司机身受重伤,抢救无效死亡。


此事一出,引发网友热议。当然,这无疑又是喉舌炒作的功劳,其中多半又有什么阴髦。因为,这样的事,简直太多了。既然吃瓜群众都上套了,那么,咱们也不妨吃一口瓜,简单地议一议。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的认识到,宝马车司机闯入非机动车道,应该属于借道行驶,机动车必须要小心避让非机动车,或者说一旦出现交通事故,机动车必须负全责(主责)。但是,宝马司机开车,明显是一副横行霸道的嚣张阵势。从视频上也能清晰得看出,宝马车是正要斜插入非机动车道,因此双方才发生剐蹭。也就是说,从交通事故而言,宝马车应该负全责。但是,宝马司机并没有理亏的自知之明,反而去找骑车者的麻烦,最终才引发了与骑车人的激烈冲突。


其次,从骑车人砍宝马司机而言,无疑属于正当防卫。当然这里的“法律”也许还会有防卫过当的说法,那只能说明这个所谓的法律不合情理。这里顺便插一句:像宝马司机这种挥刀砍人,且把人砍伤,甚至想砍死的暴行,如果发生在美帝,被砍者还不说幸运的捡到对方落地的刀再去反击;被砍者,如果手中有枪,完全可以一枪爆头,结果了砍人者的性命。而且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宝马司机丧心病狂、穷凶极恶地砍骑车者,引起对方任何反抗,完全都属于正当防卫。
再者,有人说骑车者对宝马司机连砍数刀之后,看到对方已经落荒而逃,还继续追砍数刀,属于防卫过当。那只能说被砍的人不是你,因此你对这种心理不能感同身受。


一般而言,当人在紧急情况下,感到自己生命受到明显而极端的伤害时,绝不可能坐以待毙;有的人可能会跪地求饶,有的人可能会奋力反抗。但是,当被伤害者在随时可能丢掉性命的危机中,突然有了反抗的优势,就可能会在短时间内丧失理智。即便被伤害者平时为人软弱和善,此刻都会以本能的求生欲去攻击要致他于死地的暴徒。这个心理分析,是我亲眼见过多次事实,并做过心理学分析的结论。如果有人不信,有机会自己遇到了,就自然懂了。
当然,我们也可以说与骑车者的性格有关,或者与其生活压力有关。似乎都能说得通。但我上面分析这段,无疑是更为普遍的人性心理反应。
我曾讨论过勇气的问题,把勇气分为“血气之勇”和“正义之勇”。毫无疑问,从宝马司机与骑车者互相砍杀的过程来看,都属于“血气之勇”,或者说属于争强斗狠。真正的勇气,或者说“正义之勇”,必须是以文明的理性为基础的正义之举。这其中必然,有一种积极的价值观为支撑和考虑。如果起初双方,有一方有基于理性的正义,大概都不会酿成这样的悲剧。正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


当下,大多数人被扭曲的价值观几乎都塑造成了没有灵魂的野兽,正义之勇几乎无从谈起。人们在生存压力与精神空虚的迷狂中,遇到任何小事,都可能失去理性的包容。因此,斗狠凶杀案此起彼伏。加之形同虚设的法律,并不能公平合理的维护正義,这就更加激化了争强斗狠的频率。
据说,这次砍人的宝马男曾多次入狱,总刑期近10年之久。他为何屡教不改,坚持这种争强斗狠的“生活”方式。无疑是因为在这种氛围中,越狠才越有活路,越狠才越能吃得开,甚至可以荣升为妖孽的鷹犬打手,进而才能开宝马住别墅。


這就是說,若从本质上把握,暴徒橫行正是这种扭曲氛围的意志所滋生的顺理成章的惡果。但是,这一次事件无疑也证明,人不能欺人太甚,得饶人处且饶人,如若不然,多行不义必自毙。也可以说,砍死的不仅是宝马男,更是一种扭曲的价值观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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