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久见】
安省一名法官以「过分苛刻的拘留条件」为由,免除了一名毒贩的牢狱之灾——此人曾向一名便衣警察出售海洛因而被捕。
根据法官的判决,邓肯(Robert Duncan)已在多伦多南部拘留中心接受了200多天的审前羁押。
CBC新闻获得信息称,邓肯在此期间被关禁闭(lockdown)38次。由于狱警短缺,其中15起禁闭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
法官摩利根(Katrina Mulligan)还发现,邓肯患有慢性背痛,在拘留所里接受了「受质疑」的治疗。
邓肯说,他在1999年被诊断为腰椎骨关节炎,当治疗失败时,他会服用类鸦片药物,但拘留期间「我尽管有处方,但经常无法拿到足够的药。」
安省公共服务雇员工会(Ontario Public Service Employees Union)感化部主席维塞尔迈耶(Monte Vieselmeyer)承认,南部拘留中心人手不足,现有员工正在面临挑战。
安省社区安全和惩教署(Ontario's Ministry of Community Safety and Correctional Services)的发言人说,被禁闭的囚犯「仍然可以参加一些项目,如淋浴、打电话等,具体要看其被禁闭的原因。」。
邓肯的律师说,虽然监狱不是个让人感到舒适的地方,但基本的人权应该还是要有的。
「在审前羁押期间,邓肯受到了压迫,对身体造成了伤害。」法官摩利根决定释放邓肯,判其罚款和缓刑,「他承受的痛苦要比其他人多,这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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