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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傲江湖》中有个人物叫老头子,令狐冲误喝了他的药酒,而这位老头子的药酒是给女儿治病续命用的,他的女儿叫老不死。老,是一个姓,老聃就是姓老名聃,乳名狸儿,后世讹为李耳。
庄子写了本书叫《庄子》,墨子写了本书叫《墨子》,孟子写了本书叫《孟子》,韩非子写了本书叫《韩非子》,老聃写了一本书叫《老子》,也叫《道德经》。此书分为“道篇”和“德篇”,包含了比较完整的自然哲学(道)和正痣哲学(德),形成了一种系统的思维方式——道思维。
道思维是专属于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它是基于无神论的客观规律论,与后来的马主义高度相似。老子说的道和马主义的客观规律同出而异名,都是自有永有自存永存,不以人的感情意志为转移。
老子的道对世界的作用,靠的是阴阳生克;马子的客观规律对世界的作用,靠的是矛盾运动。仍然是同出而异名。
二者最大的不同,是老子的理想社会要由“圣人之治”来实现,对民众要“非以明民、将以愚之”;而马子的理想社会是自由人的联合体,民众高度文明。相比之下,马子的理想更接近现代观念,所以马子的传人们在通往奴役的道路上充满自信和高尚之情。
所谓道思维,可以用《道德经》中的一句话概括: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前半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是老子自然哲学的结论;后半句“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是老子政痣哲学的结论。所以说道思维是系统的、完整的思维方式。
老子认为道(客观规律)不具备人类的爱恨情感(不仁),它只按照自己的规律行事,生老病死的万事万物只是道的规律的反映物(刍狗)。
老子认为人类社会也必须遵从“道”的规律,这叫人法天、法地、法道,只有这样才是人做为自然之子的本分。
道又不会说话,人怎么才能法道呢?老子给出了办法,他说宇宙中有“四大”,即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王”就是“圣人之治”的圣人。王是和道同一序列的,他有道的解释权和执行权,人类遵从王,就是遵从道。
有人说《道德经》有的版本写的是“人亦大”,因此认为老子是强调人民主权。这是胡说八道。那个时代文章中的人民是用“民”字,而非“人”字。例如《道德经》中“民之难治,以其智多”中的“民”,才是人民、民众的意思。
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中,从事实到理论,雄辩地证明了“建造天堂的梦想往往建成地狱”,精准预言了马子的破产以及马路的灾难。
哈耶克指出:那种制度纠集起来的骨干,肯定是全社会品德最差的人。因为品德好、有独立人格和良好教养的人不屑于参与群体活动,也不可能在任何事务上达成统一意见。只有品德最差毫无独立人格的人才喜欢那样。因此,那种制度的维持实质上就是恶者镇压善者,因此哈耶克称之为地狱,或者奴役之路。
哈耶克知道,他所说的不肯同流合污的、有独立人格和思想的人,在那种制度中饱受苦难,性命堪忧,他自己就曾是其中饱受苦难的一员。但他认为那些做坏事的人初衷并非如此,他们只是为了把那种制度维持下去不得已而为之。
但他不知道的是,二千多年前的老子主动地、明确地、理直气壮地那么干,老子说那叫“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只有这样才是符合大道(真理)的理想社会。
或许哈耶克不了解老子这位东方圣人,所以他没有想到的是:号称马子信徒的,必然会成为实际上的老子信徒。老子的理想社会,恰恰就是马子信徒们画虎不成的作品。他们本想描画一个自由人的联合体,但最后的作品却是“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有犯奇者,执而杀之”的奴隶群居体。
有人说,老子主张“绝圣弃智”是否定个人崇拜的意思,其实这也是自作多情的胡说八道。因为考之上下文,老子的“圣”有两种,一种是他赞赏的“圣人之治”的圣,一种是他主张的“绝圣弃智”的圣。前一种圣其实是指王,即斯大林那样的最高统治者;后一种圣是指哈耶克所说的有独立思想和人格的索尔仁尼琴那样的知识分子。
马子的理想民众,是六亿神州尽舜尧,而老子的理想民众,是一人之下尽刍狗。而实际表明:马子理论一旦进入实践,根本不可能出现舜尧,而只能是遍地刍狗。
从这个意义上说,老子比马子高明太多,他根本不需要从李嘉图到斯密,从黑格尔到达尔文,从法兰西到德意志一通饱读诗书,也根本不用把大英图书馆地毯走出两道沟,更不用长篇大论写神马《资本论》,短短5000字的一篇长微博,就在两千多年前坐等马子及其徒子徒孙们上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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