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了广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晏拥军贪污、受贿案一审判决书:中山市中院日前以贪污罪、受贿罪对晏拥军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晏拥军,湖南湘阴人,生于1971年,判决书显示,晏拥军原系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副厅级)、广州市人大代表(已请辞),曾任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副书记,广州市荔湾区委宣传部长、副书记,荔湾区政府副区长、区长等职务。
晏拥军2015年被查,被查时挂任梅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当时在梅州市政府官网上,晏的工作分工为:广州对口帮扶梅州指挥部总指挥,负责广州梅州对口帮扶、招商引资工作,分管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作。
法院认定:2009年至2015年,晏拥军先后担任广州市荔湾区宣传部长、副区长、区长、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多次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合计人民币93.7万元、美元1万元、英镑2000元(其中索取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9.2万元、英镑2000元)
法院共认定了四项受贿犯罪事实。其中一宗为:被告人晏拥军曾利用职务便利,在郭某取得荔湾区多宝路62号地块临时停车场经营权的过程中提供帮助,且郭某为了与晏拥军搞好关系,以得到长期关照,因此贿送财物给晏拥军。
同时,行贿人郭某的证言及被告人晏拥军的供述均证实,郭某在广州某酒店等地开房供其二人及黄志勇等人一起打牌,共计300多次。其中200多次郭某还为晏拥军安排嫖娼,每名卖淫女的嫖资为3000元或5000元,费用均由郭某支付。点击可取阅判决书原文
晏拥军
曾向区局局长索要钱财
另三宗受贿犯罪事实为:
——2010年,晏拥军为凯某公司法人代表刘某(已判刑)获得广州市十三行历史陈列馆等项目提供帮助。2011年元旦和春节前后,晏拥军分两次收受刘某贿送的现金共人民币20万元。2011年,晏拥军要求刘某为其在广州某酒店办理了价值人民币1.7万元的游泳卡1张,后未向刘某支付费用。2012年,晏拥军收受刘某以出资帮其装修广州市天河区某房的形式贿送的人民币3.5万元。
——2012年,晏拥军收受时任广州荔湾区景区管理中心主任、广州荔湾区东沙街道办事处主任黄志勇贿送的现金人民币1万元。2014年春节前,晏拥军在私人宴请的过程中,要求黄志勇准备供其派发的红包,共计人民币1.5万元。2015年2月,晏拥军以到英国旅游为由,要求黄志勇帮忙兑换英镑,从而向黄志勇索要英镑2000元。
——2011年,晏拥军以要求提供陪领导出差费用为名,向时任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和农业局局长索要人民币6万元。
中山市中院日前一审判决:被告人晏拥军犯贪污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责令晏拥军退赔第一宗贪污犯罪的赃款人民币4万元给广州市青少年基金会,并与同案人黄志勇共同退赔第二宗贪污犯罪的赃款人民币20万元给广州市青少年社会服务中心。继续追缴晏拥军受贿犯罪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晏拥军仕途路  
起步
官方履历显示,晏拥军1989年7月参加工作。当时,他刚刚从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校毕业,去了广州文冲船厂。在文冲船厂担任团委书记,是晏拥军仕途的重要起点。而后,他调任广州团市委。
2008年,荔湾区委宣传部长一职出现空缺,晏拥军调任荔湾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借势亚运,荔枝湾揭盖复涌被纳入治水工程之列,在2009年敲定。
荔枝湾揭盖复涌工程被分至晏拥军的麾下。同时,他还负责陈家祠广场改造扩建等重点文化项目。
荔枝湾涌
荔枝湾揭盖复涌工程位于当时的荔枝湾路。上世纪70年代荔枝湾涌盖涌后,这里成为一条马路。马路两旁,“西关古玩城”是国营的古玩集散地,经历近10年时间,这里已成为国内知名的古玩市场之一。
在晏拥军主导下,这一工程于2010年4月启动施工,并在半年内竣工。亚运来临,荔枝湾涌成为对外展示的亮点,同时入选“羊城新八景”。
荔枝湾工程为他的履历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这一年下半年,晏拥军任荔湾区常务副区长,并在半年后从常务副区长升任区长。
当时,广州各区“挖湖”正酣。荔湾区在花博园内划出500亩土地,开挖万花湖。据称,晏正是这一思路的主推者,但最终项目中道崩殂,未能落地。
案发
直到2015年3月26日,晏拥军才卸任荔湾区长。而实际上,在此之前的一年多时间,他的主要工作已不在荔湾,早在2013年12月,他便挂任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并往梅州挂职,直至被查。
广州市纪委出具的晏拥军到案经过的说明证实,2015年4月,市纪委对荔湾区环保局局长郭某乙、荔湾区东沙街道办主任黄志勇等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核查。在核查中发现晏拥军有涉嫌贪污和收受黄志勇、刘某所送款项等严重违纪问题。为进一步查清问题,同月8日对晏拥军实施“两规”措施调查。
本文据咩事(nandugz)综合自羊城派、南方+、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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