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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每日谈的第621篇文章
为了平等和平权而制定的法案
美国从建国以来就开始了漫长的种族之间的斗争,对于非裔美国人的歧视非常严重。1870年后,聚集非裔美国人最多的美国南部各州实行了禁止不同种族间通婚的法律。禁止通婚的规定开启了美国“种族隔离”的历史。不同种族之间的隔离从婚姻发展到了医疗、教育和公共生活中。
尽管法律上,美国推崇的是“隔离但平等”(Separate but equal),但是,种族的隔离让很多“白种人至上主义”对其他有色人种的歧视更为严重
事实上是“隔离且不平等”,种族歧视广泛存在。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的非裔美国人民权运动兴起,要求有色人种得到实时性的平等权益,因此推动了民权法案的制定。1964年,《平权法案》废除了在公共领域、教育领域的种族隔离与对女性的性别歧视。这种制定改革之后也被称为平权法案(Affirmatibe action),“积极平权措施”。
平权过头变成“逆向歧视”
表面上看,平权法案是为了防止肤色、宗教、性别和民族的歧视,让人人有平等的机会。但是,政策慢慢变为对少数族裔的优待。美国的各大高校为了“多元化”开始给种族和性别配额。增加对非裔和拉丁裔的招生配额,那就意味着需要减少亚裔和白人的配额。 因此,被反对的人批评为:“逆向歧视”(Reverse Discrimination)
2006年11月,美国密歇根州的选民们以公投的形式通过了一项名为密歇根民权倡议(Michigan Civil Rights Initiative,简称MCRI)的提案。该提案禁止公立机构(如学校)以种族、肤色、性别或宗教为理由对个人采取歧视或特别优惠政策
平权法案从其立法理据到实施上,都有颇多争议。密歇根州也并不是唯一一个立法反对该法案的地方。加利福尼亚州、华盛顿州、内布拉斯加州、新罕布什尔等都禁止了平权法案在本州内实施。但是,平权法案的支持者也通过起诉反对者的提案来捍卫自己的阵地。
2014年年4月22日,美国最高法院做出了一项裁决,判定8年前密歇根州的MCRI提案合法
从高等教育方面来看,在平权运动之前,非裔美国人和其他少数族裔无法获得平等的教育机会。平权运动之后他们有了可以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各大高校还给他们提供了优惠的录取政策。当这些族裔的人占有更多的教育名额,白人的配额就会减少。所以,被批评为一种“逆向的歧视”。而MCRI是为了达到不歧视也不优惠的目的
最大受益者和最大受害者
很多人认为在高等教育方面,平权法案最大的受益者是非裔美国人。有种流行的说法是“黑人交白卷都能上大学”。这种夸张的说法体现了其他族裔在申请美国大学时候的优势,之所以说非裔美国人是最大的受益者可能是因为与拉丁裔和其他族裔相比较,非裔人数更多,所占配额更多。
从平权法案实行开始白人一直坚信自己是最大的受害者,因此,出现了很多白人因不被学校录取而起诉美国大学的案件。
例如,1987年的Regents of 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v. Bakke case(加州大学董事会诉巴基案)。巴基曾经两次申请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医学院被拒,他认为自己没有被录取是因为学校规定在100个招生名额中必须有16个少数族裔名额,而自己是白人。“当时法庭虽然认为该校采取的种族配额违反了1964年民权法案但同时也强调种族可以作为学校录取的决定因素之一。” 等于是没有判出个是非。
2003年,Grutter v. Bollinger case(格鲁特诉布林格案)白人芭芭拉·格鲁特申请密歇根大学法学院的时候各项成绩均达到学校要求,仍然被拒绝。学校坚持“在招生录取中将种族作为考虑因素称确保少数族裔群体是一项“必要利益”。最高法院认为,密歇根大学法学院的做法没有违反14修正案中的平等保护条款。而该案的判决结果也很大程度上类似于巴基案的判决,允许学校在招生政策中考虑种族因素但禁止配额制度。” 这个判决已经偏向于“不歧视也不优惠”。
2008年,Fisher v. University of Texas case(费舍诉德州大学案)阿比盖尔·费舍(一名德州白人女子)起诉德州大学奥斯汀分校拒接她的申请,反而招收成绩不如自己的拉美裔和非洲裔美国学生。法院最终判决“德州大学奥斯汀分校的录取行为符合宪法规定”
每一次有类似案件都会在美国引起舆论上的轩然大波,而跨越几十年的时间,通过不同案件的不同判决,我们可以看到舆论与法律似乎都在摇摆不定。虽然历史上白人状告美国大学的案件较多,白人反对学校“配额制度”的声音更大,但是,近几年有更多数据表明,亚裔才是最大的受害者。在所有不同族裔中,亚裔往往成绩最高但是入学率甚至低于学校的平均入学率
普林斯顿大学教授托马斯·埃斯彭沙德于2009年出版《不再隔离,但仍未平等》。在书中有关于美国大学申请者成绩的统计:“进入精英大学的亚裔学生的SAT平均分数比白人学生高140分,比拉丁裔学生高270分,比黑人学生高450分。而亚裔学生的课外活动指标上并不比其他种族差。”
亚裔群体不仅在入学成绩上较之其他族裔要求更高甚至还要遭受录取官诸如“缺乏创造力与批判性思维”等偏见。最受瞩目的就是哈佛大学被诉歧视亚裔学生的案件。根据纽约时报6月19日报道:一个代表亚裔美国学生的组织分析了超过16万名学生的档案,在对哈佛大学的诉讼中提交了分析报告。
根据这份报告,在“积极人格”、亲善力、勇敢、善良和“广受尊敬”等性格特质上,哈佛一直对亚裔申请人打出低于其他族裔申请人的评分。该组织反对一切由种族出发的录取标准,它委托进行的这项分析显示,在测验得分、等级分、课外活动这些录取指标上,亚裔美国学生的得分比其他族裔的申请人都高。但分析也发现,亚裔学生的性格评分显著拉低了他们的录取机会
哈佛大学回应称“在招生过程中不歧视任何群体的申请者”。关于哈佛大学歧视亚裔学生的诉讼将于10月开庭审理。实际上,除了哈佛大学,还有多所常春藤盟校都被怀疑过歧视亚裔,比如普林斯顿大学和达特茅斯学院。

美国高校的相关政策变化
正如上文提到的,成绩优秀却因肤色不可被录取,成绩平平却因种族被优惠录取的现象明显不合理。因此,不少美国的大学先后取消或者是修改了若干关于平权法案的“配额制度”的政策。包括普林斯顿大学,马塞诸塞州理工大学等。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大学取消配额制度和少数族裔的优惠招生政策,并不代表他们是完全的“平等”。就像哈佛大学的公开回应:哈佛大学的录取对种族没有配额制或固定数量制。种族是哈佛大学评估每个申请人的众多因素之一。为了寻求种族多样性,哈佛大学使用了许多方法,包括广泛的招生以及慷慨的财政援助政策。为了保持哈佛大学的种族多样性在申请过程中考虑种族是必要的
平权运动之所以引起这么多争议,就是因为在其发展过程中,由“平权”演变成“平均”,而这种平均就是把亚裔和白人群体的手中的资源和利益瓜分出一部分。种族之间的“平均”不代表公平,对非裔美国人和其他少数族裔实施优惠政策的预设前提是他们的学习能力不如其他族裔,因此需要帮助。这种前提又违背了公平。
美国大学的申请政策变化对不同群体学生的影响也非常大。今年6月2日,耶鲁大学宣布将不再要求申请者提交标准化考试的作文分数,没有参加SAT或ACT考试的学生在招生过程中“不会处于不利地位”。同样实行这一政策的还有哈佛大学、达特茅斯学院和哥伦比亚大学。6月14日,芝加哥大学也宣布取消SAT/ACT。
这些学校取消SAT/ACT成绩作为录取硬性要求的目的是努力让学生的大学申请过程更容易成本更低主要针对第一代和低收入学生群体。根据报道,美国已经至少有200所高等院校作出了同样的决定。而这种取消大学入学考试成绩的决定对于亚裔学生冲击最大。因为亚裔学生往往能取得SAT/ACT考试的优秀成绩,以此为优势从而被名校录取。
也就是说,对于某一群体的优惠政策必然会损害其他群体的利益。美国作为一个典型的多种族国家,种族歧视和种族平等一直是最大的难题。各方的利益冲突和竞争层出不群。
如果一定要找到一个目前的最新的定论和社会大方向,我们可以参考8月4日消息,美国总统特朗普政府将鼓励大学招生忽略种族因素。纽约时报报道:特朗普政府官员表示,政府将鼓励全国学校管理者和大学校长采用无视种族的招生标准,放弃奥巴马政府要求大学将种族视为校园多元化的一个因素。特朗普政府正在继续反对一切以种族衡量教育多样性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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