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经有超过96多个国家和地区承诺将积极推行并落实CRS,包含众多投资者熟悉的离岸地以及欧洲国家和地区。中国已成为第二批实施CRS并签署MCAA的国家。

今年9月30日前,中国将与其他参与CRS的辖区内签署过多边模式(MCAA 模式)并且配对成功的国家完成首次辖区间的信息交换,以后年度也将每年定期进行辖区间的信息交换。
中国CRS实施时间表
2017.1.1
对新开立的个人和机构账户进行调查
2017.12.31
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客户的尽职调查(加总余额超过100万美元)
2018.9
与crs其他成员国或地区进行首次信息交换
2018.12.31
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尽职调查
*截止到2018年8月中国已与58个国家配对成功
在CRS正式生效后,对于高资产人士而言,信息不正确披露或隐瞒披露,极有可能资产会被冻结;也可能将面临税务机关的罚款、诉讼,涉及欺诈、造假、逃税的将负严厉的刑事责任。

危言耸听?不,我们用事实说话!先来看看首先进行CRS信息交换的国家收回了多少应纳税。
巴西    披露未申报的应纳税海外总收入,连本带利+罚金一共收回470亿美元
法国    披露未申报的应纳税海外人群达到5万人,总税收连本带利+罚金一共收回320亿欧元
印度    披露未申报的应纳税海外人群达到6.5万人,总税收连本带利+罚金一共收回60亿美元
澳大利亚    未申报的应纳税海外人群,总税收连本带利+罚金一共收回3.26亿欧元
★ 以下人士请注意 ★
1.已经移民国外或已经获得外国国籍的高净值人群
2. 海外贸易公司老板
3. 金融机构从业人员
4. 配置了海外家族信托的客户
5. 在境外配置了保单的客户
您已进入CRS全球信息交换名单,
如何最大程度保全资产,合理配置资产
成为您现在要考虑的首要问题了!
在CRS实施体系下,国籍暂时不是海外账户信息自动交换识别标准,CRS交换准则是以税务居民身份来识别的。在金融机构决定情报交换的具体国家时,个人税务居民身份所在地至关重要,因为税务居民身份所在地将决定税务情报向哪个国家的税务机关提供。
如果一个人被认为是中国税务居民,其在境外开设的账户信息,无论是在香港、澳大利亚、瑞士等国家和地区开设的账户,账户余额、理财分红、收益等均需交换到中国税务机关(交换国家必须参与CRS并签署过多边模式而且和中国配对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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