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瑜对#metoo#的评论让我又想了一夜
这是奴隶社会的第 1551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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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umn,现居北京,五岁女孩的妈妈,七年麦肯锡咨询,三年互联网运营。天秤座 AB 型血的纠结星人,主写职场与情场的选择题。本文来自:清醒贪心记(ID:qtnotes)。
在本轮 #metoo# 几乎达到巅峰之时,在我 36 小时前写下“舆论几乎一边倒”时,清华大学一位女性学者刘瑜发出了反思这场运动的声音。
文章较长,概括而言,刘瑜推崇法治精神,强调程序正义、无罪推定、量刑适度,不喜轰轰烈烈的舆论以文革“大鸣大放大字报”方式就入人以罪。冤假错案如若发生,性侵者污名对当事人同样是难以承受之重。
文章写得相当克制、理性。
例如,先说“如果一定要对 #metoo# 运动做一个‘好’或者‘不好’的判断,我会说这是好事……”,然后才开展批评。
又例如,措辞是“也有我不喜欢的地方”,而不是“我坚决反对”;“我还是宁愿看到”,而不是“我认为应该”;“固然……但是我不完全同意……”,而不是“我完全不同意”。
这种充满限定与让步的句式,已经尽力避免极端观点、有失偏颇,踮起脚尖在冰面上保持着平衡。这是对理性讨论的良好示范。
那么,我也作为这场舆论运动中一个微不足道的参与者,分享对刘瑜反思的反思。刘瑜的部分语句或许值得商榷,但更多这样的理性探讨,实在是一件好事。
▲ Photo by Eduard Militaru from Unsplash.
01
依据维基百科,“无罪推定”意指任何人未经(依法)证明其罪之前,应视其无罪。这是许多国家犯罪嫌疑人在审判过程中的权利,是《联合国人权宣言》中的一项国际人权,在我国同样适用。
我曾经写过自己亲历的一件小事。
初中时,我们班流行传阅一本书。我有次在一篇散文的页眉上,写了“想起一个人”五个字。我想起的,是一位随父母远去美国的男同学。
几天后,这本书传回我手中,有同学在“一个人”三个字上画圈加注,就是那种小时候起哄一对男生女生的玩笑。于是,我写下了“讨厌”,就是被起哄时女孩说句“你好讨厌哦~”。
我讨厌的是画圈加注的玩笑,大家眼里却是“想起一个人讨厌”。白纸黑字,如此分明。几个月后,大洋彼岸的男同学给我写信,大意是“不能理解何以你会想起我讨厌”。
眼见未必如实,世事扑朔迷离。这件小事就是我少年时代的启蒙。
▲ Photo by Annie Spratt from Unsplash.
在 #metoo# 舆论席卷而来之时,我不止一次想过仅凭一面之辞而全网吊打被指正者的危害。
我先生就是高校的中年教师,妥妥高危人群。我想到过,如若哪天他得罪了人,被人污蔑,对于我们也是一场灾难。
在这个意义上,支持刘瑜老师指出这种危害,警醒我们。
02
那么,在一向认同法治精神的前提下,为什么自己会成为 #metoo# 舆论之战的参与者?我问自己。
性侵,恐怕是最难以被取证定罪的恶行之一。它有几个特点:
其一,相当多发生在私密场所,尤其是较为严重的侵犯行为。缺乏人证,没有监控。
其二,部分即使较为严重的猥亵,也未必留下直接有力的证据。
其三,即使有证据,性侵者可以说“她自己愿意的”。关系重大,立刻演变成各执一词、绝不相让的局面。
其四,这个恶行对人身心伤害极大,而举报诉讼过程非常容易形成二次伤害(包括向陌生人不断重述过程、被泼上自己不检点不干净的脏水、被位高权重者施加压力)。这导致被害人往往恐惧犹疑,失去第一时间取证的机会。
简言之,世间有种恶行,刚好比较难被依法定罪。
那么,按照“无罪推定”,被性侵者就应该忍气吞声、尊重法律,可是这悲愤、这伤害又太难以忍受。
怎么办呢?
▲ Photo by Conor Luddy from Unsplash.
同时,这些属性也同样导致容易造成冤屈。“因为性侵难以认定,所以你即使没有被法律认定性侵,也无法认定你没有性侵”。简直就是绕口令。
怎么办呢?
我无法想象,如果我自己的孩子受到性侵而难以证罪之前,我还能淡定地坚持无罪推定。我一定会揭竿而起,诉诸舆论,大声疾呼对嫌疑者的制裁;没有制裁之前,也希望他身败名裂,永永远远不能祸害其他孩子。
我也无法想象,如果我自己的丈夫受到冤枉,我还能淡定地接受舆论围剿,等待法律还他清白。我必然忍不住大声斥责你们到底懂不懂无罪推定。
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啊。人间不容易。
03
所以,我失眠了。思考的结果是:
本轮 #metoo# 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每一个具体的受害者终于得以实施正义,不仅仅在于每一个具体的性侵者得到惩戒,而在于对我们的教育。
它让我们了解性侵范围之广,性侵伤害之深。
它让父母重视对孩子的教育,让潜在受害者提高警惕、加强自我保护,让潜在施害者了解界限、进行自律。
它让一些观点得到普及,让受害者得到声援与安慰,让未来的受害者更容易站出来并积极生活下去,让社会舆论推动相关法律的完善,并最终为减少受害者而做出贡献。
比方说,孩子走失拐卖是每个家庭的噩梦。但是,你记得任何一个具体孩子的名字与家庭的情况吗?
我只记得总体印象,就是很惨很惨;也只记得一些手段,就是骇人听闻、出其不意。因此,我更认真地看好自己孩子,提醒其他朋友,敏感学校社区安保措施……
▲ Photo by Hugues de Buyer Mineure from Unsplash.
在性侵方面,过去我们做得不够。
例如,公众号“人物”发出问卷,不到 24 小时,收到了 1700 多个性侵故事(已经 404,百度有快照)。这些故事中,被侵者与侵害者都是匿名,相信故事讲述者并没有什么动力作假。
“人物”摘选部分评论道:
在我们收到的问卷中,超过 70% 的当事人遭受到的都是来自“熟人”的侵犯。
留守儿童、离异重组家庭的孩子,遭受性侵的风险更大。
大量的性侵案例都与父母的疏忽、不作为、性别意识、知识匮乏有关。
亲生父亲实施性侵的案例,比我们想象的要多。
学校不是象牙塔,老师是重要的性侵实施人群,在我们收到的 1724 份问卷中,有 1/5 的人遭受过来自老师的性侵。
1724 份问卷中,职场性骚扰几乎都是男领导对下属的骚扰,即便当事人激烈反抗、举报,这种骚扰大多也会因为这种权力关系的不对等而不了了之。
在我们收集的 1724 份问卷中,只有 20 人在受到侵犯后选择了报警,只是,报警之后,她们并没有得到更好的保护,实施性侵的人,绝大多数也没有受到相应的惩罚。
……
因此,在过去公众意识不足、法制不够完善的情境下,在提升认知的意义上,即使有矫枉过正的风险,我选择偏向于对 #metoo# 运动本身更宽容一些。
这不等于说,刘瑜的警示是完全不正确的,这不等于说冤假错案不会发生。这不等于说,为了推进公众教育,其中受到冤屈的人们的牺牲是公平的。
我其实挺感谢刘瑜,因为她的理性反思,激发更多理性与非理性的反思,而其中理性的部分让我们又往前挪一点点。
于是,这场话题的热度大概因为此文又支撑了半天。
▲ Photo by Emre Gencer from Unsplash.
人间不易。虽然话题总会过去,但每一次有每一次的意义。
是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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