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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韩国媒体爆料出金特会的重磅细节:“在金特会当天,美朝韩三方将共同宣布朝鲜战争结束”。消息来自于“华盛顿和新加坡高层知情人士”,“知情人士”称,终战宣言将是此次朝美峰会中最引人注目的成果,甚至超过无核化将达成的基本协议。
对此,《环球时报》表示不满,称“没有中国,半岛终战宣言无效!可以随时推翻”。环时认为:如果没有中国参与,美朝或者美朝韩三方签署的终战宣言,无法从技术层面取代《朝鲜停战协定》。没有中国参与的终战宣言是无效的。

环时给出的理由是:当年的停战协议,是中国付出了巨大代价帮助朝鲜打出来的,没有中国就不会有当初的停战协议,并且在停战协议上,也有是中方签字的。
环时引用1953年《板门店停战协定》内容:“各条款在未为双方共同接受的修正与增补,或未为双方政治级和平解决的适当协定中的规定所明确代替前,一直有效。”就此环时提出:如果没有中方的参与,具有法律效力的停战协定将无法废止。

 志愿军司令在朝鲜停战协定上签字  
为“我们”争取利益,初心不错,文章也貌似有理有据有节有气有逻辑,但可惜作者的逻辑起点是错的,得出的结论也是错的。
一是金特会无权宣布朝鲜战争结束;二是即使有中方参与,终战宣言也是无效的。
首先,正如作者文章中引述的那样,停战协议的全名是《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及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一方与联合国军总司令另一方关于朝鲜军事停战的协定》。这份协定的签定双方分别是,“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及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和“联合国军总司令”。
如果按照环时的逻辑,终战宣言必须要由签字各方共同决定,那么在金特会上只能出席其中的一位,即“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而特朗普只是美国三军总司令,不是“联合国军总司令,而”“中国人民志愿军”本来就是非官方武装,其建制更早在几十年前取消。
这里面没有提到韩国,因为韩国属于联合国军,联合国军总司令可以代表包括韩国在内的所有联合国参战国签字。按照法理,本来这份协定也不应该带上中国人民志愿军,就像当年的苏联和芬兰的停战协定,签署方没有支援芬兰兰的各国志愿军一样。因为你是志愿的,不代表一个政治主体,而是以个人的名义去支持另一个政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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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以中国人民志愿军的名义赴朝参战,而不是以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名义,这是一个重大的策略。中国人民解放军是国家的军队,是官方的,如果以此名义出国参战,表明是国家派出去的,等于中国向联合国宣战。以中国人民志愿军名义出国参战,是民间的,是人民群众志愿组织的,这样做不给以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对中国宣战以口实。
事实证明这个策略是对的,战争期间,面对联合国的指责,“我国”代表提醒他们,那是志愿军,不是政府军,不要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臭来劲,但适当的时候“我们”可以劝说他们。弄得联合国无计可施。
这就像《西游记》,那么多妖魔鬼怪都是天上神仙的家奴或宠物,孙悟空即使心知肚明,也顶多告神仙们管束不严罚酒三杯了事。但是,那时“我们”还不是联合国成员,对国际法这类规矩也不太懂,再加上确实战功卓著,朝方也不好驳面子,就有了这个三方签字的协定。
协定上签字的是“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也就是说,即使非要像环时所说的那样,废止当年的协定必须中方同意,也只能是“中国人民志愿军”出面。而早在1959年1月,志愿军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建制均已撤销。
所以,“没有中国,半岛终战宣言无效!可以随时推翻”,这句话的初衷对“我们”来说当然是好的,但经不起推敲。“我们”在朝鲜半岛问题上的重要性,谁都不会忽略,也有能力、有信心、有经验去应对,但如果非要“从技术层面取代”,明确参与停战协定这件事,那就有必要再次成立志愿军,恢复1959年初撤销的那些番号和建制。
并且特朗普也没有权力宣布终战,那是联合国军总司令、或者联合国安理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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