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病毒
导读
  有人搞不清乙肝疫苗在国内推广使用的问题。在此转荣大一姐的文章,说得比较清楚。
  需要提醒一下,产品研发成功不代表能够批量生产。从实验室样品到工业化的距离,经常比从地球到月亮的距离更遥远。象疫苗这样集科学研究、技术工艺、高端设备、品质控制于一身的标准高科技产品,就算你拿到了全套生产设备和原材料,都未必能做出来合格样品,更不要说量产了。
  默沙东MSD公司,在美加称为默克Merck。

美国默沙东公司在89年将最先进的重组乙肝疫苗技术以700万美元转让给中国,是有两个背景的:

  一是中国在这之前的70年代已经启动了乙肝疫苗的研发项目,但一直到1986年,中国的乙肝疫苗虽然研制成功,但是仍不具备大规模生产的能力,疫苗接种率非常低;二是中国当时是世界乙肝大国,平均每10个人里面有一个乙肝病毒感染者,每年2000万新生儿的感染率也接近10%。
  88年秋天,中国政府刚去美国谈乙肝疫苗的引进时,默沙东公司本来是想直接卖疫苗给中国政府的,一只乙肝疫苗在美国的售价是100美元,作为乙肝大国的中国,得是一个多大的市场啊。但谈着谈着默沙东公司发现,中国那时候全民免疫体系还非常不完善,乙肝疫苗在中国不是免费接种项目,他们卖给中国政府的疫苗,普通人用不起。
  于是默沙东公司最终决定将疫苗技术当作一件礼物,以象征性的700万美元的价格转让给中国。事实上,默沙东公司这个举动不仅意味着放弃了专利费和中国市场的巨额利润,甚至象征性收取的700万美元,连培训中方技术人员和支付派遣到中国的专家费用都包不住。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默沙东公司负责提供生产重组乙肝疫苗的全套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设计等、培训中方人员,确保在中国生产出同等质量的乙肝疫苗;中国负责设计、建造年产量4000万剂的乙肝疫苗生产线,以保证可以免疫全部新生儿。
  1992年,在卫生部和广东省的牵头下,深圳泰康生物公司成立,成为承接默沙东公司乙肝疫苗技术转让生产的企业。同一年,卫生部宣布乙肝疫苗被纳入国家计划免疫项目。
  但这只是这个故事的前半部分。  
  卫生部把乙肝疫苗纳入国家计划免疫项目后的10年里,乙肝疫苗的接种并不免费,而是由家长支付。一直到2005年,国内才开始真正实现全国新生儿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又过了四年,到2009年,才宣布为所有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
  从89年签订合同算起,默沙东公司期待中那个“没有乙肝的中国”,整整用了20年才开始慢慢成为现实。
  卫生部的专家说,之所以花了这么久的时间才免费,是因为国家缺钱,计划免疫需要的人员培训和基础设施都很费钱,财政负担不起这笔开支。
  而20年里,承接了默沙东公司疫苗技术的深圳康泰又发生了什么?
  深圳康泰的乙肝疫苗生产线93年建成,94年投产,97年市场占有率超过60%,年产量已经达到了当初合同中约定的可以保证全部新生儿接种需要的4000万支。99年,康泰公司年销售额过亿,净利润率接近30%。然后是2009年,在实现全民免费接种乙肝疫苗那一年,现在被千夫所指的杜伟民登场,康泰生物的国有投资方则悉数退出。
  默沙东公司的总裁Vagelos在解释当年为什么要低价转让疫苗技术的时候说:预防医学是最好的医学,我想保护孩子们免受这种致命疾病的侵袭。
  但是会让人受伤害的不只是疾病。
  2006年,默沙东公司研发的HPV疫苗——也就是宫颈癌疫苗通过美国FDA认证上市,而他们在长达11年的时间里,进入中国无门。十几年前他们用一份礼物换来的感激,并没有成为新疫苗的通行证,从积极的一面看,我们的卫生药监部门有时候倒真的挺铁面。

简评
  1980年代初乙肝疫苗投入使用,从实际效果来看,发达国家已经基本消灭乙肝。阅读上文,我们简单理一下乙肝疫苗在国内的推广过程:
  1989年,默沙东公司送来免费乙肝疫苗大礼包;
  1992年,卫生部宣布乙肝疫苗纳入国家计划免疫项目;
  2005年,开始全国新生儿免费接种;
  2009年,宣布为所有15岁以下人群补种;
  2009年,康泰生物股权重组,杜伟民通过控制的空壳瑞源达公司获得康泰生物76%的股权
  我们看到,乙肝疫苗在国内的推广过程是这样的:美国默沙东公司免费提供了全面技术支持,全国的家长自费打针,国企康泰生物获得大量利润。在股极改制后少断内部人控制了疫苗制造企业。
  看一下周同志的评论
  周同志提倡国有化疫苗,每个人有自己的想法,我支持他有自己的想法。唯有一点,周同志要说话算话,切记全家打国产疫苗。至于别人愿意打国产的或进口的,自由选择。千万不要象锡进同志那样,嘴上说支持国货,最后却用了进口货。
  类似康泰生物产权改制中,不透明不公开不公平的情况,当时非常普遍,引起了社会各界的严重不满和诟病。但这并非私有化的错误,依然反应出权力不受监督的问题,世界上其实有很多成功的方式。政治学博士邰浴日通过对东欧诸国的贴身观察,发现在匈捷波三国私有化的过程中,匈牙利“只卖不分”,捷克“只分不卖”,而波兰实行“雇员所有制”,这三种模式都实现了公平和效率的双赢。
原文发表于《探索与争鸣》2012年第9
网址 http://www.sohu.com/a/167843786_788366
凸显公平的私有化改革
  中东欧的波兰、匈牙利和捷克是公认的民主转型进行得比较成功的几个国家。本文首先就以他们都共同实行过、但具体做法又千差万别的“私有化”改革为例,来考察民主制度的建立对于其经济转型进程究竟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
  匈牙利截至20世纪80年代末已经积累了巨额的国家债务,国家财政濒临破产,急需大量的现金来清偿债务。所以剧变后的几届政府都只能对国有资产进行拍卖以求变现。而由于实行了公开竞价,出价最高的多数都是外资公司,于是便出现了所谓“面向外资全卖光” 的情形。但是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剧变后的匈牙利建立了基本的民主制度,民间社会具有充足的渠道和手段对政府实行监督与制约,因此匈牙利对于国有资产的拍卖便得以在公开规范的前提下予以实施,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国有资产变现的价值最大化,而出售所得也均能用于偿还外债、充实社会保障与公益福利基金等公共用途。
  相比于匈牙利,当时捷克的国家财政状况要好得多。该国历史上社会民主主义传统浓厚,平等观念深入人心,加之捷克国民也不愿意国有资产被外资收购,于是便实行了所谓“证券私有化”政策,即把国有资产的价值主体以投资券的形式在国民中进行平等的分配,再由他们在开放性的股市中选购国企股票。考虑到当时多数民众对于资本市场的运作并不熟悉,无论在资本实力还是在信息资源上都处于明显的劣势,很容易受到股市风潮与庄家操控的伤害,捷克政府为了保护这些“大众股民”的利益,还专门设置和发展了代理投资的中介机构(IPF)来帮助民众进行投资。捷克正是通过以上的方式完成了“在起点平等的基础上找到最初的所有者”这第一阶段的任务,而第二阶段“在规则平等的基础上找到最终的所有者”的任务,则要交由自由的市场交易去完成了。而此时政府的职责所在,便可仅限于建立并维护一个公正平等的市场交易规则即可。 
  波兰的特点是工会的力量特别强大,当年正是由波兰全国性的反对派组织团结工会与共产党当局举行的圆桌谈判引发了东欧剧变的“多米诺效应”。由于无论什么样的私有化方案都得经过工人这一关,因此多数波兰企业在私有化的初始阶段都实行了职工参股或者“雇员买断制”EBO。在这一初始私有化实行后的一段较长的时期里,分散的企业股权才得以通过外部投资进入和内部经理层收购等方式在二次交易中逐渐集中。由此,“雇员买断”才逐渐演变成“管理层与雇员共同买断”MEBO和“管理层买断”MBO。而在整个过程中,企业的管理层必须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从私有化之后获得股份的小股东手中进行收购,而没有发生由政府官方私自做主将企业的全部产权或控股权直接“送”给企业管理层的做法。那种完全无视企业普通员工权益的做法在剧变前的“经济体制改革”中曾经出现过,但因为民主化之后的波兰政府必须要对每个选民手中的选票负责,因此不仅对这种做法予以了明令禁止,甚至还对剧变前的某些案例进行了追究与处置。
  经由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到,无论是匈牙利的“只卖不分”,还是捷克的“只分不卖”,又或是波兰所实行的“雇员所有制”,虽然出于不同的国情而实施了不同方式的“私有化”方案,但却都符合基本的公开公平的原则。他们当时实行私有化改革的基本预设就是:国有资产理论上就是属于全体国民所有的,而事实上也是经由全体国民的辛勤工作才得以实现了国有资产的积累,那么对于国有资产的分配就必须做到基本的透明与公正。 
  事实上,东欧这些国家的私有化结果也的确得到了多数民众的认可。道理很简单,因为如果社会上不满的人很多,那么就自然会出现主张实行“反攻倒算”的政党,该政党只要能够在选举中获得足够的选票上台执政,就大可以“合法”地对之前的私有化过程进行“反攻倒算”了。而剧变以来各国都经历了多次民主选举的政党轮替,左派右派轮番上台,但都并未出现对私有化结果进行大规模“清算”的情况。
  由此我们看到,如果说东欧各国在经济体制上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所有制上从公有制转向私有制的转型实践是为了追求“效率”的话,其经济转型过程中更为突出的一个特点便是同时兼顾了起点的“平等”和规则的“公平”。而要想实现这种“公平与效率”的兼顾,则又是与这些国家民主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脱不开关系的。
注1:波兰2016年人均GDP1.2万美元,匈牙利2017年人均GDP1.4万美元,捷克2017年人均GDP2万美元。
注2:上述三国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民众也能享受到较高水平的基础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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