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院(DOS)周五(7月13日)公布2018年8月移民排期签证公告,“绿卡最后批准排期”的亲属移民,港澳台及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所有类别都同步小幅前进,最多为2个月7天。

至于绿卡批准排期的职业移民,港澳台申请人所有类别都有名额,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第三优先(技术劳工)变动较大,第三优先8月移进1年6个月至2014年7月1日,其余类别以原地踏步居多。而在7月,EB3倒退了2年7个月。
“递交申请排期”方面,港澳台及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的亲属移民所有类别都原地踏步,至于职业移民的排期,港澳台所有类别都维持有名额,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第一优先和第四优先有名额外,其余类别都原地踏步。
绿卡批准排期
亲属移民
亲属移民的“绿卡最后批准排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简称“绿卡批准排期”),港澳台及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的具体更动情形如下:
F−1类:推进16天,由2011年4月22日前进到5月8日
F−2A类:推进1个月,由2016年6月22日前进到7月22日
F−2B类:前进2个月7天,由2011年8月15日前进到10月22日
F−3类:前进1.5个月,由2006年5月1日移进到6月15日
F−4类:前进1个月7天,由2004年11月15日移进到12月22日
职业移民
港澳台申请人所有类别都维持有名额,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的第二优先移进2个月,由2015年1月1日移进到3月1日;第三优先前进1年6个月,由2013年1月1日前进到2014年7月1日;其余类别都没有变动。
递件排期
美国国务院签证公告自2015年10月起实行双轨制,在“绿卡批准排期”之外增加了一项“递交申请排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简称“递件排期”)。
亲属移民
港澳台及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所有类别都同步原地踏步,具体更动情形如下:
F−1类:原地踏步,维持在2012年3月8日
F−2A类:原地踏步,维持在2017年12月1日
F−2B类:原地踏步,维持在2012年1月8日
F−3类:原地踏步,维持在2006年9月22日
F−4类:原地踏步,维持在2005年5月1日
职业移民
港澳台所有类别都维持有名额,中国大陆第一优先和第四优先有名额,其它类别原地踏步。
大陆出生申请人的第二优先维持在2015年4月1日,第三优先维持在2016年1月1日,第五优先维持在2014年10月1日。
注:
美国国会每年发放的亲属移民类别及额度如下:
第一优先F1:美国公民成年未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二优先F2−A 、F2−B: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及美国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每年114,200人。
第三优先F3: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四优先F4: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65,000人。
美国国会每年发放约140,000张职业移民签证,计有以下五个优先领域:
第一优先EB−1:杰出人才、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跨国公司高级主管或经理。
第二优先EB−2:拥有高等学历的专业人员,以及在艺术、科学或商业领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
第三优先EB−3:不具有高等学历的技术工人、专业人员、非技术工人。
第四优先EB−4:一些特殊移民,包括宗教工作者。
第五优先EB−5:投资移民。
资料来源:美国国务院领事事务署官方网站签证公告(移民排期)专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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