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棍棒底下出孝子”这是中国老人嘴里常念叨着的话。
在很多人的印象里,作业没及时写完,一顿打;
考试没及格,一顿打;
跑出去瞎玩晚回家,一顿打;
被家长“教育”似乎是“家常便饭”。
可是这样的习惯可千万不要带到国外,后果非常严重。
1.刮痧
2001年有一部由梁家辉和蒋雯丽主演的电影,讲述了一个北京移民家庭到国外生活的故事
原本很幸福的家庭因为孩子突如其来的发烧打断了。
因为来国外探亲的爷爷不懂药品上的英文,并拿出了自己的看家本事:刮痧来为孙子治病。
没想到,这在国外警察眼里成了虐待孩子的证明:孩子背上满是红痕和紫块,随之而来的漫长官司让这个家庭饱经磨难,支离破碎。
2.临死之前都没见到孩子
这样的情节并不是虚构的,生活中确实发生过,甚至比电影里还悲惨的情节。
华裔妈妈因为冲动体罚孩子被邻居发现后报警,到死也没能再见孩子一眼。
中国移民江美玲(音译)因一次女儿不听话的举动气急,一冲动便拿起手边的筷子体罚,而孩子的哭声引来白人邻居报警。
警察一进屋,看到四岁女儿身上的红印,就立刻把江美玲逮捕了。
随后,江美玲被控“儿童虐待与忽视罪”(Child Abuse and Neglect),而女儿也被纽约市儿童服务管理局(ACS)暂交一犹太裔家庭寄养
随后,长达四年的时间里,江美玲一直企图拿回亲身女儿的抚养权,但对方却提出永久领养的要求
但是命运这件事儿谁也说不清楚,正当她看到了接回女儿的曙光时,却突然被诊断为罹患肺癌。
知道过世时也没能真正的要回女儿。
这样的悲剧让人感叹,更应该成为所有华裔家长的教训,
美国的法律与中国大不同,也有一定漏洞,一次冲动的体罚可能导致父母永远失去儿女,酿成家庭悲剧。
3.在澳洲
在澳洲,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也非常大。
别说殴打,就连言语辱骂体罚孩子也不行。
早在1991年澳大利亚就宣布成立了国家儿童保护委员会,其职能就是防止对儿童的虐待和忽视。
以新南威尔士州为例,其制定的与少年司法有关的法律有
《儿童法院法》、《青少年罪犯法》、《儿童(刑事诉讼)法》、《证据(儿童)法》、《儿童(社区服务令)法》和《儿童(感化中心)法》等,
内容缜密、体系完备,构成了详尽而科学的少年司法制度框架。
澳大利亚对于儿童保护非常敏感,法律规定,在怀疑有可能是虐待孩子的情况下,每个人都应该报案。
就连对孩子大吼大叫也不行。
邻居听到会怀疑你在虐待孩子,警察马上就来了。
一旦被举报,家长只能按照法庭与儿童福利保护局要求一步步走完整个程序,期间涉案家长还可能需要参加三个月的家长培训课程。而最终由法官判决是否将孩子送回给家长照顾。
在新西兰,就有一个爸爸被自己儿子告上了法庭。
有一个华裔家庭有三个孩子,大儿子13岁。
丁爸爸因为孩子顽皮打了孩子几下,手上有点淤青。
结果儿子像学校反映,自己被父亲家暴了,第二天社区和警察就来了,带走了另外两个小孩,其中最小的只有3个月大。
丁爸爸向论坛求助:
过了两天才将两个小儿子送回家,但是需要住在朋友家里,父母不能单独跟孩子们在一起。
4.中澳观念大不同
所谓针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暴力,所涵盖的范围相当广泛,包括吼叫、打骂、体罚,甚至于冷暴力等等
在澳洲,对于未成年人家庭暴力,警方与学校都相当重视。
大部分华人家长或许认为自己管教孩子没有什么问题,平时打骂也是正常,警方不应该插手。
然而事实恰恰相反,澳洲对于此类事件是明令禁止的。
一旦类似事件发生,尤其是打骂孩子后留有伤痕或瘀青的,一旦学校老师发现,第一处理方式往往是通知澳洲民政部的儿童保护部门以及警方。
有时候,即使是胎记,都有可能会被老师问长问短,因为洋人小孩很少有胎记,所以很多人不知道胎记这个东西。
所以,有效地与学校和社区保持沟通,出现问题时,及时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和咨询,是非常重要的。
通常而言,针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暴力事件,如果由校方发现并且联系警方,除非孩子受伤是由于意外事件,施暴人想要否认家庭暴力的存在是相当困难的。
所有关于所谓“文化差异”和“管教孩子”的理由都不能作为辩驳的理由。
最后,
所以初来乍到的新移民父母们,一定要注意了,生气了打孩子,成绩不好打孩子都是不行的。
应当多了解本地的法律和文化,毕竟是在别的国家生活,就要遵守本国的法律。
千万不要重蹈华人妈妈到死也见不到自己孩子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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