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为刘震云为崔永元书《不过如此》作的序,曾经也是惺惺相惜,而今,一地鸡毛!
迄今为止,我只见过崔永元两面,他一直在《实话实说》工作。第一次见到崔永元,《实话实说》刚刚开办,4个字还没有被人念顺,他们张罗了几个门外汉和一个门内汉一起谈足球。
录节目之前,记得是傍晚时分,我正埋头吃制片送来的盒饭——记得饭有些凉,菜多肉少,崔永元走过来看我们吃饭。看到崔永元我替电视台叫苦:这个新来的主持人嘴长得有点歪。
等到录制节目的时候他一开口,坐在我身边的吕丽萍就啧啧称羡,我也赶紧跟着啧啧称羡,真是嘴不可貌相。接着几年《实话实说》看下来,崔永元就成了现在的崔永元。 
我家门口有一打烧饼卖杂碎汤的大哥,祖籍安徽,除了喜欢黄梅戏,还像全国广大观众一样喜欢崔永元。
每天清晨我去吃杂碎汤,他都要停下黄梅戏谈一下崔永元。一次他狠狠甩着面说:这个姓崔的,说话就是跟别人不一样。为了这句话,我比佩服崔永元还佩服这位大哥,因为是他发现了崔永元。
我们认为崔永元说话就像我们所以我们喜欢他,他身上的标签就是“平民主持人”,谁知大哥发现,正是因为他说话不像我们才得到我们的待见。上升到理论高度,他可能在电视上改变了一种说话方式,这种改变引来了清风扑面。
再上升到理论高度,生活中的一切改变都自说话和说话方式的改变始,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也许这才是崔永元对生活的贡献? 他是一个不同于别人的人,于是引起了大家的注目。 
说话方式的改变不仅在怎么说——说话是否幽默和智慧,比这更重要的是说什么——对世界及话题的选择,及在选择的部分中,能否找到自己独特的切入点和谈话节奏。当然这一定不全是崔永元个人的功劳,他身后还藏着一个策划班子。 
第二次见到崔永元,是因为他现在这本书《不过如此》,让我读完这本书,谈一下读后感。怀抱这部书稿往家走的时候我心里有些打鼓,说得好不一定写得好,会耍枪不一定会玩猴。诸如此类的书我也看过一些,都是顾得上吹笛顾不上捂眼。但等看完这部书之后,我脱口而出的一句说是:这孩子还行。 
像他主持节目一样,这是一本与众不同的书。
虽然写的也是历历往事,但在往事之中,他又进行了独特的筛选,接着又在选择的部分找到了自己和世界的独特通道。 
这本书的结构非常独待,往事之中并没有顺序,一切按照几十年后的感觉对生活进行了重新组合和排列。譬如讲,对吃的感觉,对睡觉的感觉,对上路的感觉,对声音的感觉等。通过几十年的沉淀和过滤,他抓住了那些留在他心中的语言的碎片和回声——现在让它们重新显现。如果这结构用到文学作品上,可能就叫先锋了。 
虽然写的也是亲人朋友和同事,昨天今天和明天,兴奋忧伤和烦恼,但他对这一切的爱与恨,又在理智上,化作了一个中年男性的不过如此。书中充满了自嘲而不是自恋。但正因为不过如此它才更加不如此呢。这就叫举重若轻。 
还有他的姿势,他在书中掰开了工作身份和生活中的一个人之间的区别。往事之中,他对下层劳动人民的生活更加充满怀念和向往。似乎更愿意到东北陕北和新疆去,哪怕那里啼笑皆非呢,也比呆在熙熙攘攘的宾馆大堂更让人舒服。如果这不是崔永元有意为之的话,那就可以看成是他的本性。 
读完这部书我想起一句俗语,世间万物什么亲?生身娘,五谷粮。 
书中哪句话最感动我?陕北的老王是崔永元的朋友,手里掌握着三千多首陕北民歌,一次托崔永元的朋友办事,心意不过,捎过来一箱大枣。崔永元把大枣转给朋友时,告诫了他这枣的意义,朋友郑重地说:这枣我一个一个洗着吃。回头崔永元又不放心,给朋友打了一个手机短语:三个钱买了两苗针,东西不多是个人心。 
这本书看似写得平易和随意,其中却有很大的文化含量。
换句话说,是文化的力量,使这本书显得与众不同。 
当然这书也不是没有毛病。最大的毛病在于他在往事的选择上也出现了马虎和纰漏。爱的事恨的事都会充满感情,但书中也夹杂着一些不咸不淡的事。于是有些章节感人至深,有些章节平淡如水——这本书在整体上还显得良莠不齐。所幸的是这些不咸不淡的事仅占到整书的十分之一,我们掐头去尾还是可以把它看成一根良好的甘蔗。 
这本书出版之后我准备马上买上两本,一本自己留着,另一本送给我家门口卖杂碎汤的大哥。 
2001年6月,北京,八里庄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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