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工作开始啦!
时间截至6月20日!
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或者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年龄不超过55岁。
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来华,下同)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对业绩特别突出或者国家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职务要求。
(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含非华裔外国专家):
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且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其他资格条件。引进后须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三)创业人才项目:
申报人一般应当在海外取得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并符合下列条件:
拥有国际领先技术成果,或者能够填补国内空白,产业化开发潜力大;
有海外创业经验或者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在国内时间不超过6年,其创办企业成立2年以上、5年以下,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者产业化阶段;
是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
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四)青年项目
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央企业的申报人,应当属于自然科学或者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岁,具有博士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
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者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者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申报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
大中型金融机构或者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申报人,一般应当在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并符合下列条件:在海外商业性金融机构或者金融监管机构连续全职工作36个月以上;业绩突出,在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且具有成为所在领域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申报时应当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
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国家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五)外国专家项目:
申报人应当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年龄不超过65岁,引进后须全职来华工作3年以上。其他资格条件应当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要求。
(六)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申报人应当为自然科学或者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
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者工程院院士;
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
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
(七)文化艺术人才项目:
引进主体为国有文化单位、高等学校和有影响力的非公有制文化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从事舞台艺术、经营管理、创意设计等专业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
申报时一般应当为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时间不超过1年。申报长期项目的,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申报短期项目的,须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申报材料文本等详见国家“千人计划”、中国人才网。
主要政策调整
“新闻传播学”纳入国家“千人计划”人文社科项目支持专业范围。
国家“千人计划”所有项目增加风险评估程序,由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的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查,防范引才法律风险,保障人才安全。
国外高校取得终身教职的副教授可正常申报国家“千人计划”各类项目,不再视为破格。
国外高校毕业、来华从事博士后研究的非华裔人员,出站一年内可申报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
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原则上只允许西部和东北地区用人单位申报。
非华裔外籍人员可用英文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有关内容。
申报程序
  (一)需通过高新区申报的有关人才,所在企业需在高新区注册纳税。请符合要求的申报人通过合适的申报主体申报。
  (二)除创业人才外,用人单位应与申报人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再分别填写申报书按程序报送。
成都高新区受理时间和地点
需通过高新区申报的有关人才,请于2018年6月20日17:00前提交申报纸质版及电子版申报材料至下列部门,逾期不予受理。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人将材料报送至成都高新区科新局。
  联系人:胡峻浩
  电话:69760837(电话仅限申报期使用)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9楼
 (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联系人:胡峻浩
  电话:69760837(电话仅限申报期使用)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9楼
  (三) 青年项目
  联系人:胡峻浩
  电话:69760837(电话仅限申报期使用)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9楼
 (四)创业人才项目
  电话:88612661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服务大厅创业孵化(23-24号)窗口
 (五)外国专家项目
  联系人:周鹏举
  电话:68864378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10楼
  (六)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联系人:周鹏举
  电话:68864378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10楼
(七)文化艺术人才项目
  联系人:叶子
  电话:82829728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8楼
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用人单位要认真负责、仔细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信息真实、完整。
(二)申报材料包括:年度申报情况报告、申报书、附件、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等,破格引进的应附破格说明。
(三)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
(四)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2017年6月1日后回国并符合其他条件的也可申报)。
(五)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青年项目、外国专家项目、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文化艺术人才项目申报人选所在用人单位,请同步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国家‘千人计划’申报评审系统”(http://pingshen.1000plan.org)上传。
此前已经申报过青年项目的用人单位,原用户名和密码仍然有效。首次申报(所有项目)的用人单位将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材料盖章、扫描后发至申报专用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工作人员审核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用户名和密码。青年项目上传时间为7月1日—20日,其他项目上传时间为6月10日—30日,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提交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文档。
(六)其他事项
申报材料要求填写整齐,不得空项、漏项。
每个申报人的纸质材料请用一个文件袋装好,并将申报书封面页打印出来粘贴在文件袋上;电子版本文件名请注明“XXX(姓名)-XX项目-XX(单位名简称)”。
市委组织部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8-61889408。高新党群工作部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28-68864378。
来源:成都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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