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萨,全球通吃的美食。

但就是这么一张撒满各种食材的面饼,是用刀叉还是直接上手,This is a question。
前段时间,本格与朋友相约去吃披萨,举着一角正吃得兴起,却被朋友质疑吃披萨没用刀叉。这事其实就像南方人冬至吃汤圆,北方人冬至吃饺子一样,如何吃披萨和地域有关。
吃披萨,用手?用刀叉?
先明确一点,吃披萨用手或用刀叉,都有没有错。
在家里,你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按照意大利人的传统,吃披萨是要使用刀叉的。
左叉右刀,左手食指按住叉子,右手拇指与食指夹住刀柄与刀刃的结合处,切一块吃一块。切记不要全部切碎后再吃,在西餐礼仪中是非常不绅士的行为。
而美国人吃披萨则直接上手。稍微优雅些的办法是用大拇指与无名指夹住披萨饼边,将披萨轻轻对折后再吃的,这种做法可以避免馅料掉落。
其实无论是拿着吃还是用刀叉,或是使用筷子,这些只是方便你进食的工具而已。在不影响他人的前提下,是完全可以根据个人习惯去使用的。
当你足够自信的时候,也就不需要那些繁复的“规矩”去给自己充门面了。
你吃的不是披萨,而是历史
本人一直认为“会”吃的男人最迷人,而“会”吃又会“讲”美食的男人,可以说是接近满分了。
披萨在西方国家就像中国的面条一样,是最普通但又吃不腻的食物,在美国尤其受欢迎。如果说让美国人评选最不能割舍的食物,本格觉得很大可能会是披萨。
很多中国人对披萨的认知是从必胜客开始的,但实际上披萨不是美国人的,也不是意大利人发明的。
公元前500年,中东以及地中海区域,人们就会在小面饼上撒枣子和芝士等食材,这应该是披萨最早的雏形。
真正披萨的概念还是源于意大利的平民面包佛卡夏(Focaccia)面包。
到了公元1700年,小面饼子终于被正式命名为披萨。那不勒斯人民开始把面团与配料一起烤制,才慢慢有点儿当今披萨的样子。
意大利的佛卡夏面包
世界上第一家披萨店也诞生在那不勒斯,名字叫做“ANTICA PIZZERIA PORT’ALBA”,位于意大利的那不勒斯。
最重要的是,它直到现在还在营业。有机会去那不勒斯的人一定要去尝尝。
ANTICA PIZZERIA PORT’ALBA
本格刚说这些可以称为“披萨的前半生”,而“披萨的后半生”就不得不提到大洋彼岸的美利坚了。
最初,意大利人移民美国的时候,在美国摆摊卖起了披萨。到了1905年,美国人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第一家披萨店“LOMBARDI’S”,这家店位于纽约曼哈顿。
LOMBARDI’S
二战后,因为大量的美国士兵从意大利调任回到了祖国,也一同带回了“披萨胃”,所以披萨就迅速席卷了整个美国市场。五十年代的美国,大街小巷到处都是各种披萨店。
食物虽然是用来果腹的,但一个男人如果想要追求更好生活,多去了解事物背后的历史与文化,是加分项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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