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公布了一份户口管理新规定,其中提到出国定居者可能被强制注销户口。这一新规定经多方机构及传媒解读后,更是引发了定居、旅居海外人士的热议。25日,因“出国定居”法定内涵不明确,上海市公安局连发两次解读。
今年3月8日,上海市公安局向全市相关部门印发了新版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据了解新规将于5月1日起开始实施。其中,第四十六条由于涉及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人员户籍注销事宜,于近日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为了回应和解答市民、网友们的关注与疑惑,上海公安局于3月21日和3月25日两次在官方微博发布涉及第四十六条的政策解读。
第四十六条规定:“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本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登记。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告知本人、近亲属、户主或者集体户口协管员,拒绝注销户口或者告知后一个月内仍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可以注销其户口。”
25日的最新解读中上海公安局表示,现阶段上海公安机关对出国定居人员不注销户口。
现在,上海市公安局官方微信“警民直通车上海”针对此事发布了最新公告。
公告中提到:鉴于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实施细则尚未制定,关于“出国定居”的法定内涵尚不明确具体,因此,现阶段上海公安机关对出国定居人员不注销户口。
公告原文
3.13市公安局发布了《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近段时间来,大家对《规定》十分关注,参与度很高,比如,有的对《规定》如何有效实施提了很好的意见建议,有的对《规定》中一些条文如何理解表达了疑问。这是中国法治进步的体现,也是大家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通过梳理,大家关注的主要问题包括房屋交易后上家户口拒不迁出,权利人向派出所提出申请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派出所对社区公共户口人员签发个人户口卡,个人户口卡有何用途等。大家还关注《规定》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的人有疑问,对出国定居的人员,派出所会强制注销其户口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关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和公安部有关规定,市公安局制定了《规定》第四十六条(关于出国定居和加入外国国籍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自2005年以来的《规定》皆有表述)。鉴于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实施细则尚未制定,关于“出国定居”的法定内涵尚不明确具体,因此,现阶段上海公安机关对出国定居人员不注销户口。
3月初两会期间,在“部长通道”上,国侨办主任裘援平在谈及中国新一轮机构改革对侨务部门工作有何影响时说:“请海内外的侨胞放宽心,娘家人还是娘家人。”


谢谢上海官方及时解读,困扰多日的海外华人终于放下心头大石。
快将消息第一时间分享给亲友吧!
来源:上海市公安局官方微信“警民直通车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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