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执法 司法 引进 补贴 制止 取缔
来源:http://www.xqq.gov.cn/content.aspx?id=003535743751
作者全称: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宗教局

2016年工作总结及五年工作谋划
  过去五年,兴庆区民族宗教局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和银川市民委(宗教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中央、自治区、银川市民族宗教工作精神,紧紧围绕兴庆区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促进民族和睦,维护宗教和顺,推动科学发展”为主线,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和谐寺观教堂”创建为抓手,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努力促进兴庆区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2016年及过去五年主要工作
  一、促进发展,务求创新,努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新局面 
  (一)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区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始终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民族宗教部门专门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格局,制定印发了《兴庆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从长效机制上保证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区委、政府专门划拨近80万元创建活动经费,为创建活动调配了精干的工作人员,从人员和经费上保证了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是营造良好的社会宣传舆论氛围。通过电视媒体、报刊杂志、文艺展演、宣传栏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努力营造人人讲民族团结的舆论氛围和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环境,使兴庆区各族人民团结共事、和睦相处,形成了发展经济、建设家园的合力。 
  三是经常组织开展各类观摩学习活动,带动各族群众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组织辖区伊斯兰教、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80个场所的150名管理人员和教职人员到吴忠利通区、银川军博园、阅海商务区以及兴庆区各大重点项目和工程等,对穆斯林国际商贸城、掌政镇典农公园、创业园、强家庙中心村、月牙湖万亩奶牛养殖园区、生态移民区等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观摩,使宗教界人士切实感受到兴庆区的发展变化,充分认识到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重大意义;组织辖区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专干到永宁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示范社区、吴忠市利通区文化传承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社区、吴南清真大寺等地观摩,学习该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典型经验和做法,相互取长补短,为提升兴庆区创建工作质量奠定基础。多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等创建活动的街道、乡镇之间互观互检、互相促进创建活动上台阶。 
  四是认真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评选表彰活动。严格按照自下而上的程序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切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推荐、上报、评选工作,累计命名表彰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单位6个,银川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18个,兴庆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70个,模范个人60人次,进一步调动各行各业、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积极性,从而深入推动兴庆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开展。 
  (二)扎实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 
  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区委中心组学习会上安排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在《今日兴庆》上设立专栏,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回族传统婚礼、葬礼、民风民俗文化等相关知识;组织乡镇、街道和部分清真食品经营企业,在社区、集市、广场等主要地方,制作展板、悬挂横幅、发放资料,对民族宗教政策和清真食品《条例》进行宣传。在中小学校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民族团结友谊班级”,不断增强学生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月牙湖回民中学被宁夏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学校”。 
  二是开展内容丰富的公益活动。邀请专家开展送科学送技术送义诊下乡,实地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在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增强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能力,普及医疗卫生、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知识;协助开展“金秋助学”、“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等活动,对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困难户、低保户中的高考上线学生给予资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共计资助困难大学生300余名。发挥宗教界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积极组织宗教界开展献爱心活动,为西南冰冻雪灾、汶川和玉树地震贫困山区等灾区募集捐款40余万元。 
  (三)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积极筛选月牙湖乡草原鸡、伊布拉欣清真牛羊肉休闲食品、大新镇清真肉牛育肥场、掌政镇黄河金岸万亩优质有机稻种基地、通贵乡民族中心村建设等70个少数民族建设项目,上报自治区民委,争取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累计落实项目资金41个700万元,对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是协调宁夏穆斯林福利协会,引进科威特援助项目资金210万元,在大新镇塔桥村建设了占地70余亩的“穆斯林民俗村”,充分展现了回族文化和回乡风情。 
  三是积极协助教育部门完成“百所回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争取伊斯兰世界发展银行项目资金70余万元完成月牙湖乡中心小学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争取塞尔德民族用品公司为自治区民族文化工作联系点;银川高级中学为自治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
问题:这些项目是在促进民族,还是促进宗教?
  二、抓好稳定,力促提升,切实维护好辖区宗教领域的稳定 
  (一)积极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 
  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是兴庆区民宗局常抓不懈的工作,经过近来兴庆区、银川市和自治区三级联创活动的深入推进,各个场所的创建积极性不断增强,创建水平不断提升,促进兴庆区创建活动走上了有机竞争之路。 
  一是强化对宗教“三支队伍”培训教育。邀请宗教界人士和宗教专家授课;组织教长参加银川市阿訇大专班的学习深造;举办了专题讲座(报告会)、开办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班,努力提高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的宗教政策法律水平和能力。
二是深入开展爱国爱教宣传教育活动。先后举办了弘扬主旋律的“卧尔兹”演讲、“同心同行促和谐”主题讲座、民族宗教政策下基层宣讲等主题教育活动;由区委统战部和民族宗教事务局牵线搭桥,在20座清真寺中开展城乡结对共建活动;兴庆区基督教堂、通南清真大寺、通贵中心大寺、清真中大寺与富宁街中寺社区和回民三小、新华清真大寺等相继开展了为南部山区贫困学生送温暖、计生先进文化宣传、化解矛盾纠纷、小学生“争做新雷锋”、税法宣传进场所等丰富的主题教育活动,使宗教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深入人心。 
  (二)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做好宗教领域维稳工作 
  一是以落实《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为突破口,以建立健全帐目、规范记帐方法、设立集体银行帐户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场所财务管理,有力地提升了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目前宗教场所公共账户设立达到100%。 
  二是根据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要求,按照“一档、二卡、三表、四有、五证、六制”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宗教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档案,完善宗教场所民主管理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各场所重大事情集体讨论、民主决定工作机制,依法执行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登记、翻建申报审批手续。目前,共计创建自治区级和谐寺观教堂6个,银川市级46个,兴庆区级71个。 
  三是积极争取宁夏穆斯林福利协会资金35万元,对掌政镇二号渠、永南清真寺进行了翻建;争取自治区宗教局寺庙维修费70万元,先后对通贵大寺、通丰清真寺、月牙湖六斗清真寺、十一斗清真寺进行了院落硬化和修缮。继续加强宗教场所图书阅览室建设,共计投放图书10000余册,并坚持8年为每个伊斯兰教场所订阅《宁夏穆斯林》杂志。 
问题:上下全力支持某教,就是管理?
  四是依法整治了通贵乡、大新镇新水桥村、新渠梢村、银古路“达洼”非法宣教活动;依法取缔了凤凰花园、汽车大世界、高尔夫小区、黄河明珠等地的藏传佛教和香渔王子酒店“汉传佛教”的非法活动;依法取缔了江南水乡高尔夫A座的基督教和天主教集合点。及时制止和处理了大型跨地区的宗教活动,定期认真做好哲合忍耶、嘎德忍耶信教群众赴兰州、平凉、云南等地参加耳麦里活动的劝解工作。实现跨区宗教活动多年无事故。
  五是积极做好东环路、光华门、团结寺、北塔寺、北塔礼拜殿、北沙滩清真寺、杨家湾子等清真寺以及蝗虫庙、前程大佛寺、大新雷祖庙、掌镇无量寺等宗教场所的迁建工作和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妥善解决了中寺、新华寺、北关寺、西关寺、塔桥寺等伊斯兰信教群众因选聘教长和寺管会班子引发的矛盾纠纷;解决了中寺和地藏寺因教产引发的矛盾纠纷。 
  六是认真处理基督教堂和清真中寺的财务审计工作,顺利完成了堂委会和中寺班子的换届选举工作,协调解决了安息日会和基督教堂的矛盾纠纷,设立了基督教堂业兴巷、石油城和阳澄巷等聚会点,实行以堂代点管理模式,从根本上解决了双方矛盾。 
  七是大力开展“警寺共建”活动。联合大新镇派出所在塔桥穆斯林村建立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邀请清真寺教长,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解工作,将司法调解不便介入的矛盾纠纷,通过宗教人士的调解,及时进行化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通贵清真大寺设置“警寺共建”禁毒宣传室,为教民开展长期的宣传和警示教育,多次接受外地观摩。 
  问题:宗教介入司法活动?
  八是会同安监局、消防大队积极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对辖区95座各类场所进行逐一排查,对55处一般隐患完成限期整改,重大隐患3处仅有北沙滩清真寺因城市规划的问题没有完成,整体隐患整改率达到98.1%。 
  (三)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培养和管理 
  一是按照“三定”要求,健全和完善宗教教职人员学习制度,有计划地培养一支爱党爱国爱教、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较深宗教学识,并能广泛联系信教群众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巩固和扩大党同爱国宗教界的统一战线。 
  二是极鼓励并支持辖区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参加函授大专班的学习,逐步实现由传统经堂教育向正规院校教育的转变,不断提高宗教教职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目前已累计有36名教职人员通过考试,进入伊斯兰经学院进行学习,拿到了大专文凭,19名教职人员拿到大学本科学历,伊斯兰教教职人员整体素质得到提高。 
  三是稳步推进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贴工作。经区委、政府研究制定了《兴庆区清真寺开学阿訇发放生活补贴实施方案》、《兴庆区清真寺开学阿訇发放生活补贴考核办法》,并于2011年4月1日开始实行,对有阿訇证和聘书且考核合格的阿訇,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400元。截至2015年年底,已累计发放生活补贴160万元元,解决了教职人员的生活保障问题,稳定了教职人员队伍。自2015年起对所有宗教教职人员共计68人开展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每年发放补贴约36万元左右。
问题:用公共财政发放宗教补贴?
  四是坚持移风易俗,依法制止宗教教职人员为不领取结婚证人员举行宗教仪式。
(四)认真开展一年一度的“开斋节”和“古尔邦节”节庆活动
一是全力做好斋月慰问工作。每年区委、政府四套班子领导和各乡镇、街道都对辖区61所清真寺和有威望的宗教界人士、困难穆斯林群众进行慰问,让广大穆斯林群众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慰问金和慰问品累计达60余万元。
问题:用公共财政发放宗教补贴?
二是丰富“两节”活动内容。编辑制作了《兴庆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手册》,专题介绍有关开斋节、“古尔邦节”来历、节日习俗以及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回族服饰等知识。邀请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系列活动开展情况,扩大影响,在各主要街道、广场、商场、集市、回民中小学等公共场所悬挂横幅、刷写标语、制作板报、营造欢度开斋节的氛围。结合“湖城之夏”广场文艺演出活动的开展,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在广场、集市、社区进行民族特色文艺演出,歌颂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街道都组织开展回汉群众趣味运动会、有奖猜谜、百姓大舞台自娱自乐等活动,由辖区回族群众现场制作清真食品,现场发散品尝,并舍送到汉族群众家庭,共同感受回族节日的浓厚氛围。
(五)做好朝觐组织和服务工作
认真落实朝觐网上报名排队和统送统接制度,推动朝觐事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机制化、常态化,坚决制止零散朝觐。五年来,共计参加朝觐人员726人。目前网上排序等待人员约有1180人,呈现出拟朝觐人员增多,名额不足的问题。
问题:用公共财政搞宗教活动?
三、摸清底数、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清真食品业管理工作
(一)健全并完善基础工作
一是在各乡镇、街道以及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销售户和上规模的餐饮业建立“三表”、健全“四册”、完善“五证”,使清真食品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认真做好清真食品准营证的换发和登记备案工作,遵循“宁可少办一个证,不可错发一个证”的原则,以登记核对检查等方式,督促办理清真食品准营证。
三是完善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等相关执法文书,建立清真食品经营单位档案,做到情况清、底子明,使清真食品管理工作逐步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
(二)认真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认真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规定,每年在春节、五一等重大节庆及民族团结月、中阿经贸论坛等重大活动和重要时间节点前夕,集中对辖区宾馆、饭店、牛羊肉及家禽屠宰(点)厂、商场、超市和清真食品(肉类)专区、专柜、个体清真肉店、农家乐及带有餐饮业的休闲场所,联合乡镇、街道、市场监管、卫生等部门,进行联合检查。检查内容涉及:清真餐厅内标设酒类广告和装饰,酒店、部分牛羊肉批发市场个体户擅自悬挂清真标识,经营业主无证经营、过期不审(换)证,商场和超市只设专区专柜,不办证等情况。五年累计走访企业和经营户达到1-2万店次。
(三)切实加强清真食品执法宣传培训活动
一是在食品安全宣传月和民族团结月期间,组织各乡镇、街道,辖区各清真食品企业在宁园、光明广场、南门广场设立宣传点,通过制作展板、悬挂横幅、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清真食品管理条例。
二是通过以会代培的方式,举办《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和清真食品政策法规培训班,加强清真食品执法人员和乡镇(街道)、村(社区)民族宗教专干开展清真食品监管业务知识培训,使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认真按照《 条例》 经营清真食品,使执法人员和广大群众了解清真食品的管理知识,为顺利实施《 条例》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创新清真食品管理模式
针对兴庆区清真食品经营户数量多、情况复杂、管理人员少的现状,积极探索和创新管理模式,尝试由清真办单一管理,向以清真办管理为主、清真寺包片协助管理为辅的管理模式转变,并从辖区部分清真寺中选聘了29名义务监督员,补充到清真食品管理队伍中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清真食品的管理,举办了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培训班,邀请自治区民委清真办主任丁毅进行授课,向王金明等29名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颁发了监督员证。2014年11月,在银川市民委的大力支持下为兴庆区安排了13名政府公益性岗位人员担任清真食品协管员,在执法人员的带领下,具体负责对辖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户和企业的日常检查、专项整治和督促。协管员到任来的近两年,领先后开展了中餐、烧烤、中小学幼儿园、流动摊贩及火锅的专项检查,走访经营户和企业4000家次。
在区委、政府的领导下,在自治区和银川市民委(宗教局)的指导下,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根据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但是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清真食品管理方面,擅打“清真”字样的餐馆比较多,挂名法人,转让《清真准营证》的情况较为严重,监管难度大;部分餐厅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和缺乏穆斯林技术人员,在加工、保管、采购、销售等主要操作岗位上人员更换比较频繁,经营中难以达到《条例》所规定的人员配备要求。
在宗教维稳方面,随着城市建设需要拆迁宗教场所,往往因选址、建设规划等引发矛盾纠纷比较严重;方神小庙因为只登记没有纳入正规管理,翻(扩)的情况较多;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特别是非法传教情况复杂,处理难度大。
在工作人员方面,各乡镇、街道没有固定的民族宗教专干,兼职工作太多,没有精力管理民族宗教工作,且人员经常调换,队伍不稳定,导致基层工作人员经常处于不会管、不敢管、不愿管的局面。
问题:国家管理食品问题有相关法律。《清真食品条例》立的是什么法,执的什么法,是伊斯兰教法吗?
今后五年及2017年工作谋划
今后五年,兴庆区民宗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将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三严三实”,以维护兴庆区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与社会和谐为主题,以加强和完善对民族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为主线,认真做好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使民族宗教工作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兴庆区“四个兴庆”建设工作大局。
  一、民族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准确把握民族工作主题,从少数民族发展相对落后的实际出发,增加投入,加大扶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条件,加快产业发展,促进民族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效改善少数民族群众民生问题。 
  (二)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继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活动,努力将兴庆区打造成各民族的温馨家园,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五年内,力争使自治区级、银川市级、兴庆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率达到45%以上。树立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适时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三)积极争取区、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扶持项目和发展项目资金,促进民族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有力推动各项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级各类人才队伍培养、建设工作。为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五)进一步加强清真食品的管理,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六)不断探索社会管理新模式。推动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延伸建设。探索来蓉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管理新模式。
  问题:清真是宗教,不是民族。
  二、宗教工作 
  (一)深入推进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五年内,力争使自治区级、银川市级、兴庆区级“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率达到80%以上,并适时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命名和表彰活动。
(二)以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为载体,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的水平,推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上台阶。五年内,使各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活动有序,信众满意,全力维护宗教社会团结稳定。
(三)坚持场所翻(扩)建和重大活动事前逐级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对大型跨地区宗教活动的管理,严格履行宗教活动事前申报审批制度,提前介入,主动参与,切实做好协调指导工作,确保各项大型宗教活动依法、安全、有序进行。
(四)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常态化。进一步完善民族宗教领域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严格行政执法,规范执法程序,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民族宗教界人士的合法权益。
(五)坚决抵御境内外渗透;进一步巩固“撒拉教”、“周泽群势力”和“达洼”非法宣教整治成果;认真调查摸清基督教家庭聚会点的底数,进行规范,实行以堂代点管理;坚决制止藏传佛教进入兴庆区,维护现有宗教格局
(六)健全和完善培养管理机制,推动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培养合格教职人员。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狠抓中青年教职人员的培养、爱国爱教思想教育和教风建设,全面提高宗教教职人员修持水平。继续做好开学阿訇生活补贴发放工作,进一步调动开学阿訇为“幸福兴庆”建设做出贡献。
  问题:一面是制止,一面是补贴。立场坚定
  三、全面做好机关自身建设。 
  进一步加强调研工作。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创造性提出破解影响和制约发展问题的方法和思路,确保每年撰写一定数量的高质量调研报告。及时完成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区市重点业务工作。全力做好保密工作。
今后五年,对民族宗教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部署,民宗局将在区委、政府的领导下,在自治区和银川市民委(市宗教局)的指导帮助和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宗教工作全局,不断的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断推进宗教场所民主、法制建设,不断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创造新业绩。
相关阅读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