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昌大学国学院很火。火的原因,是南昌大学国学院的一位副院长,以无法毕业、有黑社会后台为由,恐吓漂亮的女大学生,让她们到其宿舍“聊天”或“讨论学业”,而后对这些女大学生进行猥亵或性侵。一些女大学生,甚至被这位教授性侵长达七个月之久。

这位副院长对女大学生的猥亵、性侵行为被曝光后,令众多网友十分愤怒。堂堂一个大学副院长,而且还是国学院的教授,竟然做出如此龌龊的事情,实在是刷新了人们的认知底线。
据当事女大学生爆料,当遭到这位副院长性侵后,她便找到了学院的院长告知此事,想向院长寻求帮助,但却得到了院长这样的回应:
▲对话截图来自搜狐新闻
性侵女大学生的这位副院长固然可耻,但是看到此院领导为了不让事态扩大化,为了学院的声誉,为了“顾全大局”,竟让被性侵女学生忘了此事,让她忍气吞声当做什么都没发生,我认为,此领导的可耻程度,不亚于这位性侵女生的副院长。
1、为了学院声誉,为了集体利益,我就要牺牲我的个人利益?为了学院和集体,我就活该被性侵?
在这一事件中,被性侵的女生顶着巨大的心理压力找到这位院长告发此事,完全是出于对这位领导的信任和尊重。但是这位领导,却对此事轻描淡写,还打着集体利益的幌子让被性侵的女生自己承受这一切,请问这是一个合格的教育者么?
这不仅不是一个合格的教育者,甚至连一个合格的“人”都算不上。
因为这位领导,明知他的下级触犯了法律,但他却视法律于无物,任凭他的下级欺凌他的学生,还让他的学生把委屈往肚里吞,让学生默默承受犯罪者的欺凌行为,你能说这领导是一个合格的“人”吗?明显不是。

学生都已经让步到不要报警,只要一个道歉了,但这位领导却一口拒绝,而且还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口吻教育受害女生立马息事宁人,可见此人何其冷血,何其无耻。

这位领导,一口一个学院声誉,一口一个集体利益,但是,一个以牺牲个体利益换来的集体声誉和集体利益,真的是合理的吗?这种集体利益,确定不是在吃人血馒头?为了这位领导口中的学院声誉,难道这些女生就应该被性侵?为了这位领导口中的集体利益,难道这些女生就应该被性侵后还要自己默默承受?
所以,别扯什么集体利益了,一些所谓的集体利益,不过是某些人为了维护自己个人的蝇头小利罢了。要知道,任何的集体利益都不可能建立在牺牲个体利益、牺牲法律底线和牺牲良知之上。
集体利益永远不是伤害个人利益的托词。任何不能与个人利益和谐共存的集体利益,都是邪恶的集体利益。

2、总有些恶人,以集体之名,谋一己私利。
职场中,我们总能看到一些领导经常谈“顾全大局”,校园里,我们总能看到一些学生会经常谈“集体主义”,仿佛在“大局”和“集体”面前,个人利益微不足道。

难道个人利益真的一生下来就要为集体利益和大局观让步吗?并不是。

一些社会成熟度相对比较高的西方国家,他们也强调集体主义,但是他们对集体主义的认知,是建立在充分的个人利益基础上的。但我们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输出的集体主义观,却是试图通过道德说教的方式抢占道德制高点,对个人主义进行天然的道德批判,以便打着集体主义幌子绞尽脑汁为自己捞取利益。
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经常说“有了集体利益才有个体利益”,但是这个逻辑是完全说不通的,因为集体其实是由一个个个体组成的,没有了集体利益,个体利益依然是存在的,反而是没有了个体利益,集体利益会荡然无存。
但是为什么一些职场领导,或者一些学生会的同学,平常会一直强调集体利益的重要性,甚至一直强调集体利益大于个体利益呢?

最简单的解释就是:人都是自私的。正是因为保证了集体利益,某些职场领导、学生会等人的个体利益才能实现最大化。
比如一些领导,总强调集体平均业绩,总强调为了集体你要服从安排或调动等等,但是你会发现,集体平均业绩、调动等利益跟个体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但是却会跟领导的业绩、奖金有关系;
再比如一些学生会,他们总让你参加各种无意义的集体活动,你若不想去,他们便说你心里没有集体荣誉感,可真的如此吗?其实并不是,而是因为你的不参与,影响到了他们的学生干部形象,影响到了他们的学生干部加分、评比,或是影响到了他们毕业简历的完整性。
所以说,当人们都意识到一些人为了一己私利,以“集体主义”为由侵害个体利益的时候,集体主义的美丽神话也就轰然坍塌。
一些成熟国家的教育之所以成熟,是因为他们充分尊重和保障个人利益,而不是制造“为自己牟利是可耻”的这样一种道德氛围。成熟的教育,通常会宣扬“争取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是合理的”这一理念,然后告知个体“集体合作是实现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有效手段之一”来合理为自己获得最大的利益。这样的逻辑动机,才是完整的。
要知道,没有了个体利益,集体利益就不存在了。人性都是自私的,我们不能以反人性的前提来让个体行事。因此,任何过分标榜“集体主义”的人,要么蠢,要么坏。
就比如开头说的南昌大学的这位领导,他以校园声誉集体利益为由,让女生忍受侵害,其实在某种程度上他不过是为了保他自己的利益罢了,正是这种人的存在,社会上的各种侵害事件才会屡见不鲜。
社会风气变坏,恶人得不到惩罚,好人忍气吞声的原因,就是因为类似南昌大学国学院这种“顾全大局式”的人太多导致的。
3、过于崇拜集体主义而肆意扼杀个人利益,总会留下恶果。
提倡集体主义和大局观是没错的,但是得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要明白它们得和个人利益和谐共存。
任何国家都会强调集体主义,都会强调全局观念,但是真正的集体主义,真正的大局观,是大家主动放弃自己的一部分的利益和权利,让渡给集体的管理者,管理者再用集体的力量来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让集体里的每个人都受益、都有安全感。
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和谐共存,这才是真正的集体主义,这才是真正的“顾全大局”。这也是任何管理者都应该明白的道理。
“集体主义”和“顾全大局”的观念,不可能成为侵犯个人正当权利的手段。任何过于推崇“集体主义”或“大局观”而肆意扼杀个人利益的行为,都会给集体或社会留下恶果。
例如校领导看到老师欺诈学生为集体捐款,便为了保证老师群体的声誉,为了“大局观”,对此不闻不问,为其找托词,如果人人都这样,那么社会的校园风气还能好么?
例如某些公务员领导看到下属贪污,便为了不影响单位声誉,选择“顾全大局”,对其违纪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替其隐瞒,那么这种“大局观”真的能让单位风气清廉么?
再如某些风景区,看到风景区里的导游坑骗游客,便为了保证风景区的名声不被败坏,宁选择愿选择不管不问,那么中国旅游行业的风气还能好么?
......
所以说,千万别小看这种所谓“顾全大局”式无耻风气的蔓延,因为这种风气,败坏的不仅是某个团体,它在某种程度上甚至能败坏一个社会,一个民族的风气
教授性侵女大学生很无耻,但更无耻的,是这个院领导“顾全大局”式的包庇。正是这种包庇风气的存在,才让这个社会的坏人得不到惩罚,好人只能忍气吞声被侵害。
任何不能与个体利益和谐共存的“集体主义”或“大局观”,都是极度虚伪无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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