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it Founder
2006年,在香港上映的电影《十兄弟》教会观众"人多力量大",而初创公司也需要这样的十兄弟——也就是合伙人,他们每个都有自己的特长:有人带来资金,有人带来技术,也有人带来人脉资源,可是, "三个和尚没水吃""僧多粥会少"的负面影响也随之而来,因此,如何与合伙人分手,有时候比如何寻找合伙人还要难,是每个初创公司都要面对和谨慎考虑的问题。
初创公司创立之初会对合伙人有较强的依赖性,这并不是一种罕见的现象,因为初创公司往往资源短缺,精力不足,需要合伙人的扶持,但之后,当初创公司在行业里站住脚跟了呢?是不是该考虑利润分配的问题呢?该不该考虑与合伙人分手呢?
该!当然该分手!
首先,企业经营的目的在于盈利,如果你的合伙人只是躺在功劳簿上吃老本,到你手里的权益肯定大打折扣;再者,当初创公司已经有稳定的运营模式时,合伙人分到的钱只能是"死工资",那他还不如把资金抽离出来,然后去投资利润更大,发展空间更大的初创企业
对双方来说,"分手"无疑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如果你的合伙人是个爽快的绅士,那恭喜你,在有效的沟通和商议之后,你们的"分手"会干脆而且洒脱——只需要在公司成立前的"分手协议"或者现拟定的协议纸上签字,然后挥手、说再见,好聚好散。
然而,上一种假设过于理想,现实中,不拉扯的分手毕竟占少数,当遇到你的合伙人在分手之际拖泥带水、拖拖拉拉时,你需要以下建议:
1.婚前协议
初创公司与合伙人的关系如同婚姻中的双方,为了分开时的干净与效率,提前拟定"婚前协议",也就是与合伙人的利益分配协议,这能有效地帮助一家遇到拖拉的合伙人的初创公司摆脱纠缠,因为一定程度上,纠缠会带来精神和物质的耗损。
中国式的合伙人"分手"往往较为惨烈,因为中式思维里会觉得,拟协议什么的太伤感情,然而事实证明,他们终究是低估了资本的诱惑力。在之前的荣昌与真功夫案例中,由于创始人与合伙人没有提前拟定相关的协议,导致了最后散伙收场时彼此的难堪。
2.婚后生活
柴米油盐酱醋茶,生活的琐碎尚且会让一段婚姻关系摇摇欲坠,那商业战场上的大起大落更能让初创公司与合伙人认清彼此间的差异与不合适,因此,初创公司要懂得观察与合伙人的这段关系,出现裂痕时,要早些采取措施,早点叫停,也不至于最后两败俱伤。
合伙人们能走到一起创业,无非是基于同样的目标,目标纵然相同,但具体在图纸上规划时,不免会产生分歧,上个世纪90年代,万通六雄的分手也是因为各自的经营理念不同,谁都没办法说服彼此,才会最后分家散伙。
(图为万通合伙人们)
3.专业咨询
如果婚前协议没拟定,婚后生活缺乏沟通,那么,一位专业的律师会让离婚变得轻松一些。初创公司要懂得向专业的咨询公司求助,接受专业的帮助:律师和财务能够为你提供专家意见,就如何解决分歧,需要什么条件,何时确定与合伙人分手等等,来保护你的利益。
4.继续前进
个人离婚和商业关系的区别在于,在商业关系中,通常情况下,公司并不被允许花时间去感受"分手"的疼痛。毕竟,企业需要运营,员工们等着被养活。但是,初创公司把这当作一堂必修课,并思考如何应对这种情况在未来发生。
5.藕断丝连
这并不意味着要与合伙人纠缠,而是要竭力避免与前合伙人撕破脸,可能的话,也不要完全断绝关系,因为山高水远,江湖可能再见,在未来,初创公司的前任合伙人也极有可能是一种有用的资源。
看过电影《中国合伙人》的人都知道,剧本中的原型人物是新东方的三位创始人:俞敏洪、徐小平和王强三人曾合力将新东方做成中国教育的第一股,缺由于后来的管理问题上的分歧导致分家散伙,即便散伙,三人依旧保持着交情和往来,“分手”并不意味着“分心”。
当然,任何一种类型的分手都很困难,因为它既耗精力,又废财力。对初创公司来说,正视与合伙人“分手”的事实是快速从纠葛中抽身出来的第一步。沪江网的创始人之一于杰曾表示:"合伙人有进有出是常态。"感情固然值得考虑,但更应该权衡的是利益,毕竟你是一家初创公司,盈利是你的本能。不管你的商业安排如何,把情感和理智分开,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并迅速地向前迈进,才会使你的初创公司继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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