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犯罪率比美国和中国都要低很多,但是小编很好奇为什么加拿大会没有强奸罪呢?
北美校园性侵地点分析
校园性侵案一直在发生,国外的留学生们也在担心自己的安危。近期小编发现了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事情,那就是Tab的Mapped项目分析了12所学校的向校园警察报案了的袭击事件。
根据对强奸和其他性袭击案件的分析,发现新生宿舍是校园性犯罪的多发地点。一半以上的报案点都是在宿舍的,而其中性侵率最高的也都是发生在宿舍。
根据以上数据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大一新生是非常容易被性侵的,而案发的地点很多都是在受害者自己很熟悉的环境——宿舍。我们再来看看,北美的老邻居加拿大是怎么对待性侵这件事的吧……
很少有人知道,其实在加拿大,根本没有强奸犯这种说法,因为他们连强奸罪都没有,这是为什么呢?
加拿大怎么定义强奸?
在加拿大没有强奸、猥亵之说,但是对性犯罪分得很细,一不小心你就可能性犯罪。一些比较重要但是国人却不是很了解的法律名词包括:“性侵”、“性剥削”、“性邀请”等等。
今天我们就为大家解释一下这些名词,之后,如果大家遇到类似事件的时候就比较容易维权了。


1.性骚扰(Sexual Interference)
官方解释为:指对16岁以下儿童,对其身体任何部位,实施含有性含义的直接或者非直接的触摸。最高处罚为10年监禁。
2.性侵罪(Sexual Assault)
从性骚扰的触摸,到传统意义上的强奸,都叫性侵罪。因为在加拿大看来,性骚扰与强奸只是程度不同,但都一样恶劣。你说哪个性骚扰的不想强奸呢?只是暂时没那个胆或没那个作案时机罢了。
3.进行性接触(Invitation to Sexual Touching)
官方解释为:引诱、教唆、煽动16岁以下的儿童,具有性含义地直接或者间接地触摸另一个人,包括教唆者本人。这种触摸可能是儿童的肢体或者让儿童使用物体来触摸。最高处罚是10年监禁
4.性剥削(Sexual Exploitation)
官方解释为任何身处对18岁以下儿童有监管和教导权的人,诸如老师、教练、长辈,以任何方式对儿童进行有性含义的直接或者间接触摸。或者引诱、教唆、煽动儿童对其(或他人)进行性含义的触摸(直接或间接)。最高处罚是10年监禁。
5.乱伦罪(Incest)
官方解释为:明知道对方是和你有血缘关系的,包括你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孙子孙女,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发生性关系,都是犯了乱伦罪。这个判罚最高是14年。
6.儿童色情罪 (Child Pornography)
官方解释为:在加拿大刑罚的第163条,是关于儿童色情罪。18岁以下的色情文字、图片、视频、电影都是被禁的。包括制作、传播、占有、观看,都是犯罪。

在加拿大刑法中,没有强奸罪名。但是在加拿大,未经对方同意,含有性意味的触碰、威胁都是犯罪;对于16岁以下的孩子,不管对方是否同意,含有性意味的触碰、引诱触碰都是犯罪。
加拿大对性侵的刑罚
1.性侵罪犯的刑罚
官方解释为:受监管释放(Suspended Sentence With Probation):要求罪犯遵守一定禁令下予以释放,在监控官的监管下免于牢狱监禁。法官在一定时间内依此观察罪犯是否能遵守法官禁令,然后在观察其结束后决定是否实以更加严厉的处罚。
2.监禁(Imprisonment)
罪犯需要在监狱服刑。法官也可同时下“禁止联络受害人令”,要求罪犯在监狱内向外打电话时禁止与受害人联络。
除此之外,还有假释、社区服务监管(Probation)、间歇性监禁(Intermittent Sentence)等等刑罚,所以大家要多多了解这些刑罚,一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性侵案件的受害者一定要相信警察是会帮助你的,一定要在家人或者朋友的陪伴下进行报警,然后取证。
最近一段时间,国外一些有关教师性侵学生的事件还是比较多的,所以我们建议大家在留学期间更要注意自己的安全问题,毕竟保护生命健康是最最重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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