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人们手中传递的美国护照(资料照片)
日前,杨振宁和姚期智两位科学家宣布放弃美国国籍,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引发民众热议。近年来,在加入美籍的人数呈上升趋势的同时,一些公民放弃美籍的新闻也不断见诸报端。美国护照是“甲之蜜糖,乙之砒霜”吗?放弃美籍背后的原因是什么?严格的海外追税是否伤害了普通人的利益?
有人加入,有人离开

美国是接纳新移民最多的国家之一。成为美国公民有三种途径:父母是美国人,子女可以根据亲缘关系成为美国公民;出生在美国,可以根据美国法律规定的“出生公民权”成为美国公民;通过在美工作、居住、与美国人结婚等途径,可以归化(naturalization)成为美国公民。
根据美国国土安全部的统计,近20年来通过归化加入美国籍的人数持上升趋势。从2010年开始,这个数字稳定在每年60万到80万人之间。
相比之下放弃美籍的仍属极少数,但弃籍人数确实也在逐年攀升。美国国税局从1997年起每个季度都会公布弃籍名单,1998年只有不到400人放弃美国籍,而2016年这个数字已经达到5410人。
1998-2016年放弃美国国籍人数
名人弃籍为避税?

美国是少数几个向旅居海外的公民(以及绿卡持有者)征税的国家。根据国税局2016年的规定,住在海外的美国人每年需要自己填写报税表格寄给美国国税局。
放弃美国国籍的不乏名人,其中包括科技公司脸书(Facebook)的联合创始人爱德华多·萨维林(Eduardo Saverin)。生于巴西的萨维林1998年与家人一起移民美国,2009年起在迁至新加坡居住。2011年在脸书公司上市前夕,萨维林放弃了美国国籍,成为新加坡公民。美媒彭博社和CBS报道称,放弃美籍可能为萨维林省下了几千万美元的资本得利税。
英国外交大臣、前伦敦市长鲍里斯·约翰逊(Boris Johnson)去年也成了美国弃籍榜上的一员。约翰逊的父母都是英国人,而他本人出生在美国纽约,同时拥有英国和美国国籍。约翰逊在2014年接受美国媒体NPR采访时表示,他5岁以后就没有在美国居住过,却需要向美国缴税,这让他觉得难以置信。
约翰逊说:“你能相信吗?我卖了我在英国的第一套房子,这在英国是不收税的,但美国却追着要我缴税。”
律师:弃籍逃税并不可行

萨维林、约翰逊和其他名人放弃国籍的例子,似乎让放弃美籍和逃避缴税、在海外“藏钱”划上了等号。但通过放弃国籍来逃避缴税真的来得这样简单吗?
移民法专家、华盛顿DC的律师事务所维瑟曼·曼奇尼·张(Wasserman, Mancini & Chang)的合伙人张先正并不这样认为。张先正律师对美国之音说,一个美国公民放弃国籍需要到海外的领事馆填写一张税表,把所有的税交待清楚,并不能通过弃籍来免除税务和财务上的责任。
张律师说:“如果他在美国有房产,每年照样要交美国的房产税。如果他继续在美国赚钱,他就要按照外国人的方式交美国的税。”
伍德律师事务所(Wood, LLP)的合伙人、税务法专家罗伯特·伍德(Robert Wood)也认为,近年来美国法律收紧了对富人弃籍避税的控制,如果一个人的资产超过200万美元,或者在弃籍前5年每年的税金超过16万美元,他在放弃国籍的时候就需要向美国缴纳“弃籍税”—— 将尚未变现的财产估价并缴纳资本得利税。
富翁逃税,普通人上两次税?

不过伍德律师也表示,美国的税法虽然严格但也不乏漏洞。对于希望放弃美籍的富人而言,税务专家可以做出缜密的计划,帮助他们合法减免弃籍税。
而与此同时,一些生活在海外的“普通”美国人正面对繁琐的税务合规一筹莫展。虽然美国法律规定公民在海外的收入有一定的税收减免,如果在居住地已经上税,还可以在报美国税时进行抵扣。但实际上,海外美国人面临的税务麻烦却不只这些。
2010年,美国出台了《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要求海外的银行和旅居海外的美国公民要向美国政府公布美国人的账户情况,甚至美国人与外籍配偶或生意伙伴的联合账户也要向美国申报。
现在居住在法国和瑞士的经济咨询师马克·鲍曼(Mark Baumann)2014年放弃了美国国籍。他对美国之音说,他从2001年就住在欧洲,却必须每年向美国国税局上报他在欧洲收入,甚至是他与妻子和生意伙伴的共享帐户,这让他觉得隐私受到侵犯。他说,他并不打算回到美国生活,放弃美籍是为了生活更方便。
住在加拿大的鲁斯·弗里伯恩(Ruth Freeborn)也有相似的考量。弗里伯恩2013年接受纽约公共广播(WNYC)的采访时表示,她的丈夫是加拿大人,美国税法要求她每年上报夫妻共同财产,这给她的生活添了很多麻烦。
“不正当的负担”

美国国会也意识到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来自纽约的联邦众议员卡罗琳·马龙尼(Carolyn Maloney)2012年对路透社说:“我完全支持出台政策减少税务造假以及使用海外避税天堂的行为,但美国政府也不应该给旅居海外的守法公民增添不正当的负担。”
马龙尼说,她已向美国财政部提出了这个问题。美国财政部是国税局的上级部门。
然而一些人认为,海外美国人的税务合规不仅没有简化,反而随着税法的变化而日渐复杂。
旨在帮助海外美国人的“海外美国公民”(American Citizens Abroad)组织负责人玛丽露斯·瑟拉托(Marylouise Serrato)对美国之音表示,由于各国税法不同,计算方式各异,很多海外美国人仍然面临着繁琐的报税手续和“双重缴税”的困境。
瑟拉托还说,很多旅居海外、决定放弃美籍的人其实收入并没有达到需要向美国上税的门槛——去年海外美国人年收入在101300美元以下的部分基本不需要上税——但复杂的报税手续却让他们十分头痛,还有人因为繁琐的合规问题而无法保有个人账户或从银行贷款。
瑟拉托认为,一提到放弃国籍就想到逃税的罪犯是不公平的。她说,许多海外美国人是迫于复杂的税务合规问题而不得已放弃国籍。她希望美国可以像其他发达国家一样施行按居住地征税的制度,停止向旅居海外的美国人收税。
瑟拉托说:“现有的税制很少考虑住在国外的守法公民,他们为美国经济作了贡献,生活却受到复杂的税务法律影响,这需要改变。”
根据海外美国人协会(Association of Americans Resident Overseas)的统计,目前有800万美国人旅居国外。
来源:V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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