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克扣雇员加班工资,并且向联邦劳工部(the U.S. Department of Labor)提交虚假信息,旧金山两中餐馆穗香酒家(Hong Kong Lounge I)、穗香小馆(Hong Kong Lounge II)前华裔业主周某(Ming Lian Zhou)遭联邦法院刑事起诉,并于4月4日在旧金山联邦法院接受宣判。法官希伯格(Richard Seeborg)裁定,被告周某被判社区监禁(community confinement)半年,家中监禁(home detention)半年,以及7000元罚款。
据悉,2012年劳工部经调查发现,周某没有根据劳工法向其经营的两家餐厅40多名员工支付加班工资,克扣金额高达9万2966.51元。当年3月16日,劳工部通知周某向员工补发克扣的加班工资,并要求其上报已支付工资的证明材料。
但周某不但没有执行劳工部的指令,还威胁、教唆员工向劳工部谎称收到补发工资。劳工部查明真相后,要求周某将克扣的工资上交劳工部,由劳工部直接发放给相关员工。然而周某在上交劳工部工资后,要求员工向其返还这部分工资。同时还更改员工工作时间表等信息,并以解雇威胁不服从其指令的员工。
随后劳工部对周某提出刑事控罪。 2015年联邦大陪审团起诉周某四项罪名,包括一项向政府部门隐藏资料罪及三项以恐吓手段阻碍商业活动等罪名。去年9月16日周某在法庭上对向政府部门隐藏资料的指控认罪,其余指控被驳回。
周某克扣员工加班费一案,是在劳工部工资、工时部门(Department of Labor’s Wage and Hour Division)对湾区餐馆是否执行《公平劳动标准法》(Fair labor standards act)进行调查时被发现。
法官希伯格判处被告周某三年缓刑。前6个月接受社区监禁,住在过度教习所(halfway house)不得离开;之后6个月在家中接受监禁,周某将佩戴方位监测仪以确保不会离开监禁地点。三年缓行期间,被告的家庭和企业将接受其缓刑犯监视官(probation officer)的调查,以确保其不会参与其他非法活动。
联邦检察官史卓区(United States Attorney Brian J. Stretch)指出,在生活成本高昂的湾区,餐馆员工的合法薪资极易被雇主克扣。这些员工工时长、薪水低,而且常常被雇主以解雇等相威胁,他们害怕失去工作,所以被迫接受雇主克扣工资的现实。史卓区表示,员工不应单独对抗这一不公,凡克扣员工工资的雇主将接受司法部的惩罚。
涉案餐馆穗香酒家、穗香小馆均位于吉利大道(Geary Blvd)上,两家餐馆现已易主。



原文来自湾区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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