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美国后,外国人在身份到期前,转换成其他身份,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如何避免让美国签证官不怀疑申请人在当初申请签证时,做了虚假陈述,掩盖了到美国来的真实意图呢? 如果被扣上“签证欺诈”(visa fraud)或者“签证预谋”(preconceived intent) 大帽子,后果可是非常严重的。
什么是签证欺诈?
签证欺诈(Visa Fraud)是指移民官认为申请人在申请签证的时候作假。如果移民官认为是欺诈,申请人可能被递解出境,或者永久禁止入境。
如果申请人入境的时候被发现欺诈,有权驱逐出境,随机遣返,记录在案, 永久禁入。
如果申请人在申请绿卡的过程中作假,可能导致I-485申请被拒。
如果欺诈被发现,即使已经拿到绿卡, 绿卡仍有可能被剥夺,甚至被驱逐。之前有L欺诈通过欺诈手段获得的身份,不管过了多少年,都是可以被取缔的。之前就有相关新闻:
移民局判断签证欺诈和签证预谋的标准
这就是有名的30/60/90天法则(30/60/90 day rule)。30/60/90天法则来源于美国国务院外事手册的规定(Department of State’s Foreign Affairs Manual [9 FAM 40.63, N 4.7])。该法规的来源是,美国移民局认为,申请人在入境90天后提出转变身份,或调整身份的申请,申请人可以有合理的理由来说明在这90天内出现了变故,比如改变旅游的初衷而想在美国读书,从而成为美国永久居留的居民或拥有长期逗留美国的身份,90天发生这个过程是合理的

(图片来源网络,版权属原作者所有)
下面我们来细看一下30/60/90天法则。
1、入境30天内提出移民申请或转换身份申请
按照美国国务院外事手册的规定,如果一个外国人在入境30天内提出移民申请或转换身份申请,则移民局将认定该外国人在入境时存在长期逗留美国境内的欺诈性意图,他所持的非移民签证也将被视为通过欺诈手段获得。辩证方在申请人。
2、入境30天后60天前提出移民申请或转换身份申请
如果一个外国人在入境30天后60天前提出移民申请或转换身份申请,则移民局将假设该外国人在入境时存在长期逗留美国境内的欺诈性意图,但是申请人可以通过证明情势变更来推翻该假设。辩证方在申请人。
3、入境60天后90天前提出移民申请或转换身份申请
如果一个外国人在入境60天后提出移民申请或转换身份申请,移民局有可能不会视申请人在调整身份上的申请是蓄意欺骗。辩证方在移民局。
4、入境90天后提出移民申请或转换身份申请
入境90 天后的调整身份申请是基本安全的。不过,就算完全遵守30/60/90法则,也无法保证100%的成功,所以转换身份的时候一定要有备用方案。
遵从30/60/90天法则,能保证100%成功转换身份吗?
入境60天以上才提出申请,一定能保证转换身份吗?这可不一定。移民官知道随着时间情况的变化,申请人可能改变意图。但是,申请人要说服移民官自己当初申请B签证的时候没有打算来美国调整身份
美国国务院外事手册的规定并不是法律法规,只是判断签证欺诈和签证预谋的一般规定,对移民官员具有指导性意义,不能作为拒绝转换身份的直接法律理由。但是,除了允许双重倾向的签证类型(例如H-1b工作签证)之外,移民法禁止外国人以被批准的签证以外的预谋意图入境。
30/60天法规的例外
美国公民的近亲属(immediate relatives of US citizens),包括父母、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属于30/60天法规的例外,他们不需要证明自己没有预谋意图。这要从移民法人性化的角度来看,移民法认为父母、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是最紧密的家庭联系,入境后打算与家人团聚理所当然。
以非移民签证入境的美国公民的父母、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提出移民申请或转换身份申请,不受30/60/90天法则的约束。
这个例外要感谢两个人,Battista和Cavazos,两人都是以非移民签证入境,很快就提交了身份转换的要求。
Battista在美国的父亲在他入境前帮儿子提交了亲属移民,而且在他入境四年前已经批准了,因此Battista入境后等了1个多月就向移民局递交了调整身份的申请,结果被以30/60法则驳回申请,认为他有预谋意图。之后的上诉判决推翻原判,理由就是,美国公民的父母、配偶和子女拥有紧密的家庭联系。
而Cavazos的案例是他在入境的同一天和一名美国人结婚,两人结婚前就有一个在美国出生的孩子了。入境不久,他就提交了移民申请转换身份,被认为在入境时有预谋,但是由于申请人有美国公民身份的妻子和孩子,被判定应该允许申请人调整身份。
B签证入境的申请者转换身份应该怎么做呢?
如果你不是美国公民的近亲属,那么下面的例子要仔细看看(牢记,B签证入境,调整身份有风险,最好能回国重签,实在不行再在美国调整身份)。
申请人B1/B2签证进入美国,想转成F1学生身份,
建议来美60天后向学校要求I-20表, 然后再递交B1/B2转F1申请。记住,等到移民局把F1批下来,申请人才能注册上学。
缺点是一旦出境需要重返美国,必须向美国领事馆申请新的签证。申请新的签证可能会有一些波折,因为签证官能看到申请人曾B-1/B-2签证赴美,并在美国转F1签证。所以
申请人必须准备额外的材料,证明在申请B-1/B-2签证时并没有想去美国读书
,只是后来情况发生变化或有其他一些合理原因才想留在美国读书的。

又比如,申请人持B签证入境,打算在美国调整身份递交I-485,至少需要等入境60天之后再提交I-485,最保险的做法是等到90天后再递交I-485。
最后再次提醒一下大家,就算完全遵守30/60/90法则,也无法保证100%的成功,所以转换身份的时候一定要有备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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