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同学在租整套公寓时被要求签12个月的lease。
而很多同学可能只待半年;或者来年放暑假要回国4个月;

还有的同学住了一段时间之后,碰到了好基友,想一起合租;
还有的同学发现自己住的公寓不是很符合自己的要求,想换公寓。
是现在的房子还没到期,
怎么办?
在Boston通过专业的管理公司管理以及通过中介出租的公寓绝大多数要求签12个月的lease,这是惯例,绝大部分公寓都是这么要求;可能会有可以签半年或者多年的公寓,也可能会有要求签到来年的8.31等等,不过就是个例了,具体情况要在租房是问清楚。
上述的问题很多同学会碰到,并且在看到合适房源之后犹豫不决,害怕到时候房子处理不掉。
或者看到好的房子,担心现在的房子不知道怎么处理。
首先说明,Boston租房时需要交的款项中包括押金和末月房租,中途毁约原则上是不会退还的(有些好说话的房东会退一部分,看人品)。
其次,碰到要提前搬出的情况,解决方案有:
  1. 无法Sublease,只能协商毁约:找公寓管理处,和他们说明你必须要搬走的原因和情况,并且也无法自行找人Sublease。这种情况下,一般的房东,会允许你离开;但是押金和末月房租一般情况下是会被扣掉。也可能会有额外罚款,视情况而定。比较严重的需要你补齐租期余下时间的房租。
  2. 强行毁约:不告知房东和室友,直接离开。 会损失押金和末月房租,让合租的室友承担剩余合同,有ssn的同学会有不良记录,影响国人以及国际留学生声誉;较真的房东甚至会将你告上法庭。
    并且,有了Break  Lease的记录,之后租房的时候,房东做background Check的时候如果发现,你将很难通过租房申请。 极不道德,如果没有不可抗力,尽量避免。
  3. 转租:a. Sublease,自己在搬走前,找好搬走后马上能住进了的下一任租客,然后一起去公寓管理处办理Sublease手续,将你的名字从lease上移除,将新租客加进去,你可以收回自己的押金和末月房租,但部分房东可能依然会收一部分违约金,可能有一个月房租或者几百美元。这是最稳妥的做法,没有一切后顾之忧。
    b. 私人转租,自己在搬走前,找好搬走后马上能住进了的下一任租客,不去公寓管理处办理Sublease手续,你收下任租客押金,让下任租客按月付房租给你或者给公寓管理处(公寓管理处一般不会管是谁付的房租,他只管交没交房租),然后直接入住。你的押金等租期结束后自行取回,并返还下任租客押金。没有额外费用和手续,简单方便灵活。具体操作方式自行协商。
    缺点是:对下任租客只有押金担保。但租客一般不会强行离开;即使强行离开,有一个月押金付房租,时间上也足够找到新的房客。如果你要离开Boston,可以由信得过的室友代办。
    如果你人不在boston要找信得过的人取回在公寓管理处押金,以及确认下任房客按时付房租。否则,拖延不交房租,房东会将责任算在你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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